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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案例 · CASE B12

白永杰XXX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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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号(2020)陕0824刑初308号
审理法院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审结日期2020.09.30
案件类型刑事一审
审理程序一审
审理法官畅博 徐洲 张玉斌
文书类型判决书
权责关键词共 60 个
情节显著轻微明知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未遂主犯首要分子从犯从重可以从轻应当免除一贯表现自首立功重大立功数罪并罚漏罪轻微伤轻伤有期徒刑重大立功表现罚金并处缴纳追缴居住地指定辩护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口供被告人供述被害人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辨认笔录视听资料质证关联性证据确实、充分证据不足传唤留置取保候审批准逮捕执行逮捕拘留连带责任审查起诉不起诉审判委员会陪审中止审理(诉讼中止)调解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害人谅解和解协议前科犯罪记录
案例特征:罗某为赚几百块出借银行卡,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几百块 出借银行卡 情节显著轻微 不起诉

白永杰XXX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0)陕0824刑初308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靖边县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 被告人刘小伟。2013年9月26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罚款500元;2014年9月12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暂缓执行)。因涉嫌犯XXXX罪,于2019年11月28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XXXX罪、XXXX罪,于2019年12月12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绥德县看守所。

辩护人李凤春,马丹, 陕西名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李雪勇,别名“某。2013年9月26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罚款500元。2014年9月12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暂缓执行)。因涉嫌犯XXXX罪,于2019年7月15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虚假诉讼罪、XXXX罪,于2019年8月20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2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绥德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光, 陕西名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霄,别名“某1。2016年4月11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暂缓执行);2017年3月2日因殴打他人被绥德县某某局罚款500元;2019年11月6日因殴打他人被绥德县某某局罚款500元。因涉嫌犯XXXX罪,于2019年11月13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XXXX罪、XXXX罪,于2019年12月12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绥德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冯玲玲,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高云龙,别名“某2。2019年11月27日因涉嫌XXXX罪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12日因涉嫌XXXX罪、非法拘禁罪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绥德县某某局依法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绥德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张丽芳,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国伟。2012年11月20日因吸食毒品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暂缓执行);2012年12月21日因吸食毒品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2013年3月12日因殴打他人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暂缓执行);2013年4月26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2014年1月6日因殴打他人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暂缓执行);2016年4月11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3000元(暂缓执行)。2018年3月15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2018年4月12日变更为取保候审,2019年4月11日解除取保候审。因涉嫌犯妨害作证罪,于2019年11月6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XXXX罪、妨害作证罪于2019年12月12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清涧县看守所。

辩护人王硕, 陕西名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任珂,曾用名任珂局,别名“龙”。因涉嫌犯虚假诉讼罪,于2019年7月14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20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2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子洲县看守所。

辩护人陈茹, 陕西名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任伟伟。2013年7月19日因吸食毒品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2000元,于2013年7月25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因涉嫌犯XXXX罪,于2019年11月18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2019年12月12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绥德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艳宏,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张凯文,曾用名张某9。2016年5月25日因殴打他人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2017年9月29日因殴打他人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十日。因犯XXXX罪,于2020年5月8日被绥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现羁押于绥德县看守所。

指定辩护人李小宁,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白永杰,别名“某3。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7月24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20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2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2020年8月23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执行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祁贞贞,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刘凡。因涉嫌犯非法拘禁罪,于2019年7月18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2019年8月20日被绥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9年8月2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执行逮捕,2020年6月17日被绥德县人民法院变更为取保候审,2020年8月21日被本院决定取保候审,同日执行取保候审。

指定辩护人李娜, 陕西秦靖律师事务所律师。

审理经过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以靖检一部刑诉〔2020〕156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小伟犯XXXX罪、非法拘禁罪、XXXX罪、虚假诉讼罪、赌博罪;被告人刘霄犯XXXX罪、XXXX罪;被告人高云龙犯XXXX罪、非法拘禁罪、伪证罪;被告人刘国伟犯XXXX罪、非法拘禁罪、妨害作证罪、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雪勇犯XXXX罪、虚假诉讼罪、XXXX罪;被告人任珂犯XXXX罪;被告人任伟伟、张凯文犯XXXX罪;被告人白永杰、刘凡犯非法拘禁罪,同时指控以被告人刘小伟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为重要成员,被告人李雪勇、任珂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于2020年8月2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贾敏萍、助理李剑、马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刘小伟及辩护人李凤春,被告人李雪勇及辩护人王光,被告人刘霄及指定辩护人冯玲玲,被告人高云龙某3指定辩护人张丽芳,被告人刘国伟及辩护人王硕,被告人任珂及辩护人陈茹,被告人任伟伟及指定辩护人李艳宏,被告人张凯文及指定辩护人李小宁,被告人白永杰及指定辩护人祁贞贞,被告人刘凡及指定辩护人李娜均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检察院指控 靖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一)被告人高云龙、白永杰、刘凡非法拘禁,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XXXX被害人符某的犯罪事实

2017年12月31日,被害人符亚峰(女,系绥德县政府国有资产办公室科员)通过被告人刘凡介绍并担保在被告人高云龙某借了2万元高利贷,高云龙扣除“砍头息”5000元,实际给符亚峰1.5

万元,符亚峰向高云龙出具了2万元的借条。借款未满一个月高云龙便纠集被告人白永杰、刘凡向符亚峰及其男友马某24要账,因符亚峰无力偿还,高云龙、白永杰、刘凡三人连续两日以贴身跟随等“软暴为”的方式,在绥德县环保宾馆209房间、符亚峰的车上和住处限制符亚峰、马智元的人身自由,高云龙某1符亚峰若不还账就到符亚峰父母家、单位及其哥单位闹,让其上不成班。期间在环保宾馆高云龙指使刘凡给符亚峰的父亲打电话、去符亚峰父母家要账未果,高云龙先后带符亚峰卖车、卖首饰,但均因估价太低未果。高云龙威胁刘凡若符亚峰跑了就找其要账,后指使刘凡到符亚峰和马智元的住处连续两晚照看符亚峰。

第三天高云龙再次纠集白永杰、刘凡将符亚峰、马智元带到被告人刘小伟位于绥德县龙湾商贸城处的“众鑫二手车”门某,被告人李雪勇、任珂、刘霄等人也在该门市内,高云龙提议把符亚峰的账转到刘小伟处,因刘小伟处的利息太高,符亚峰不同意倒账并准备离开,李雪勇、高云龙拦住符亚峰,刘小伟、李雪勇、高云龙等人威胁符亚峰不倒账就还钱,不还钱就去其和其哥哥的单位闹。后刘小伟又提出以15万元购买符亚峰70万元的工资卡,符亚峰可拿这15万元用于还账,符亚峰称需要回去考虑。为控制、要挟符亚峰,刘小伟、李雪勇、高云龙等人将符亚峰佩戴的首饰和符亚峰的车辆强行扣下,任珂将所扣首饰、车钥匙放入保险柜内,符亚峰、马智元才得以离开。之后李雪勇为从符亚峰处获取高利,给高云龙2.45

万元,将符亚峰欠高云龙的账倒在其名下。

两三天后,刘小伟让高云龙把符亚峰带到“众鑫二手车”门市协商卖工资卡一事。高云龙纠集白永杰、刘凡将符亚峰、马智元带到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门市内还有李雪勇、任珂、刘霄等人在场,刘小伟、李雪勇、高云龙等人再次威胁符亚峰若不打借条就还钱,不还钱就到其家、单位要账,让其上不成班。符亚峰被逼无奈,按照刘小伟的要求给任珂打下两张共计70万元的虚假借条。符亚峰从刘小伟处领回被扣押的首饰和汽车后离开。

2018年3月12日,刘小伟指使任珂以符亚峰打在任珂名下的两张共计70万元的虚假借条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刘小伟又指使任珂、符亚峰向法院陈述其二人存在借贷关系,2018年3月14日成功骗取绥德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期间,在判决当日,刘小伟给符亚峰2万元,称剩下的钱等法院将符亚峰的工资卡冻结后再给。2018年4月25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将符亚峰的工资卡冻结,冻结金额70.54

万元。

2018年5月18日,刘小伟、任珂、李雪勇、高云龙在刘小伟的金阳光石材门市上时,符亚峰向刘小伟要剩余的13万元,刘小伟、李雪勇与符亚峰算账,李雪勇称符亚峰欠高云龙的2万元已转到其名下,现在“利滚利”下来共计7万元左右,符亚峰发现自己被骗,就哭着跑出门市要去报案,李雪勇拉住符亚峰不让离开,李雪勇威胁要殴打符亚峰,因在场的马某15认识符亚峰,经其说情李雪勇给符亚峰算下6万多元。刘小伟称法院的诉讼费和找关系的费用都需符亚峰支付,总共算下来只能再给符亚峰3万元,符亚峰迫于无奈只能接受,后刘小伟让马磊给符亚峰支付了3万元,李雪勇从中获得3.6

万元。2018年12月20日,任珂收到绥德县人民法院划拔符亚峰工资卡内的1.91

万元冻结款。2019年7月份某某机关开始调查本案,刘小伟联系符亚峰、马智元,欲与符亚峰私了并指使符亚峰作虚假陈述,威胁、阻止马智元作证。

(二)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XXXX被害人张某6的犯罪事实

2017年6月,被告人刘霄让被害人张瑜(系绥德县某某局交警大队辅警)为其担保在绥德县农业银行贷款5万元,贷款下来后张瑜使用了3万元。2018年6月贷款到期后刘霄向张瑜索要该笔贷款,因张瑜无力偿还,刘霄便于2018年6月15日让张瑜给其打下3万元的借条。此前张瑜还向刘霄借了5千元高利贷,刘霄扣除“砍头息”500元,实际给张瑜4500元,借条时间按刘霄要求写到了2017年8月14日。

2018年6月22日,被告人高云龙通过马某14、王超介绍给张瑜高利放贷1万元,高云龙扣除“砍头息”1500元,实际给张瑜8500元,高云龙又以“钱保钱”为由让张瑜打下2万元的借据。借款后十天左右.因张瑜未按时清利息,高云龙便带马康、白永杰、丁某某某、高某某等人在绥德城内寻找张瑜要账。期间,高云龙和刘霄得知张瑜在其二人处均有借款后便约定各自找到张瑜相互通知。

2018年7月初的一天,高云龙带白永杰、丁王某某、高某某在张瑜家楼下守候、在绥德各网吧寻找张瑜,后于当晚22时许在绥德县雕阴市场尚品网吧内找到张瑜,高云龙随即电话通知刘霄,刘霄过来后二人向张瑜要账未果。

2018年7月2日,刘霄以张瑜给其出具的3.5

万元借条为依据将张瑜起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后经绥德县人民法院调解,刘霄、张瑜约定在一周内还清债务,后因张瑜未履行调解协议,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期间高云龙又带马康在绥德雕阴市场尚品网吧找到张瑜,将张瑜带到石家湾高速路口附近找到刘国伟,刘国伟让张瑜尽快还钱。后高云龙带张瑜返回城内,在绥德县汽车站附近,因张瑜联系不到保人,高云龙再次以“钱保钱”为由让张瑜打下2万元的借条,并威胁张瑜若不还钱就以该借条到法院起诉。之后高云龙又一次带丁王某某、白永杰等人在雕阴市场尚品网吧找到张瑜后把张瑜带到高云龙的车上,随后高云龙打电话叫来刘霄,刘霄提议让张瑜到榆林分期购车后再抵押出去还账,该三人于当晚到达榆林,次日因张瑜无驾驶证未能办理。返回绥德途中,高云龙提议让张瑜卖工资卡还账,到绥德后高云龙、刘霄将张瑜带到被告人刘小伟位于金阳光的石材门市上,后刘小伟、高云龙、刘霄威胁张瑜若不打借条就到其单位要账,让其上不成班。刘小伟还威胁、辱骂同在其门市上的另一借款人马某8若不还钱就打折其腿,以此吓唬张瑜,后张瑜被逼无奈,按照刘小伟的要求给刘霄打

下70万元的借条才得以离开。之后张瑜因害怕刘霄、高云龙等人找其要账及被起诉,到榆林躲债。2018年8月7日,张瑜家人到某某机关报警称张瑜失踪。

2018年8月14日绥德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张瑜的工资卡、公积金账户。2018年8月17日,张瑜的家人在绥德县人民法院门口代张瑜还清欠刘霄的3.5

万元后,向刘霄索要70万元的虚假借条,后刘霄叫来高云龙,经协商张瑜家人给高云龙1.5

万元,高云龙、刘霄将之前张瑜打下的70万元虚假借条还给了张瑜,刘霄现场将该借条撕碎。

案发后被告人刘国伟通过李某4联系张瑜见面,让刘霄给张瑜7000元,企图让张瑜向某某机关作虚假陈述,后刘霄分两次给了张瑜7000元现金。

(三)被告人刘小伟XXXX被害人刘某26的犯罪事实

2014年11月份以来,被害人刘院在被告人刘小伟的赌场上欠下刘小伟17万元赌债,在刘院还清10万元后,刘小伟将剩余的7万元转为高利贷,以每l万元日息100元的高利让刘院还账,每十日清一次利息。在刘院未能按期清利息的情况下,刘小伟以“利滚利”的形式逐渐垒高债务。因刘院无力偿还,刘小伟以到刘院的金桥物流公司拉门、去刘院家要账、安排他人贴身跟随等“软暴力”方式相要挟向刘院索债。

2015年9月12日,刘小伟让刘院以刘院的名义到榆林以42万元按揭了一辆奥迪A6轿车,首付20余万及每月车贷由刘小伟支付,刘院按期给刘小伟支付利息,后因刘院不能按期给刘小伟偿还利息,刘小伟以车辆按揭贷款在刘院名下为由要挟刘院支付每月车贷,刘院因害怕影响自己征信便开始给刘小伟按揭车贷。

2016年3月左右,刘小伟以自己急用钱为由,迫使刘院将其按揭的奥迪车以40万元的价格购买到手后再抵押出去,在刘小伟的指使下刘院到“文文二手车”门市以10万元的价格将奥迪车抵押给霍某,抵押贷款的10万元全部给刘小伟还贷。后刘小伟让刘院给其打下20万元的借条,并许诺刘院若一个月内还清就不算利息。一个月左右后刘小伟称抵押在霍文处的奥迪车以15万元的价格已倒手抵押在张某8处,张院生代还10万元抵押贷款及利息,剩余的钱给刘小伟顶账。一个月左右后,刘院因无力偿还张院生的贷款及利息,同意张院生卖车顶账。

2016年4月份,刘小伟同张院生去天津购买酷路泽车,临行前刘小伟威胁刘院“一两天内还钱,否则回来后有刘院受的”。刘院被迫找到其二哥刘某22,刘新从银行贷款25万元全部转账给刘小伟。

因刘院无力偿还刘小伟处的高利贷,先后找刘某11、刘新为其当担保人,后刘小伟以不还钱就送残疾人上门等方式威胁刘浪还钱,刘浪劝刘院卖房给刘小伟还账。之后刘院将其位于东城豪庭的一套单元房以3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张院生,后张院生以4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变卖,刘院抵押、变卖房屋所得款项部分用于结清房款外,其余全部给刘小伟还账。

刘院家人得知刘院在刘小伟处借高利贷的情况后,举家借款给刘小伟还账,刘院共给刘小伟归还高利贷83.36

万元,终因刘院欠债太多,被迫关闭物流公司,后举家离开绥德躲债。

(四)被告人刘小伟、刘霄XXXX被害人刘某4的犯罪事实。

2016年5月份左右,被害人刘浩为借款人文某2担保向被告人刘小伟借了4万元高利贷,刘小伟扣除“砍头息”8000元,实际给文勇宏3.2

万元。文勇宏按约支付了五六期利息后因无力偿还高额利息外出躲债,刘小伟便要求担保人刘浩清息。刘浩在支付了两期利息后也无力偿还,刘小伟便将刘浩带到“众鑫二手车"门市上索债。因刘浩无力还债,被告人刘小伟、刘霄以暴力相威胁,以“钱保钱”的形式逼迫刘浩给刘小伟打下一张2.8

万元的虚假借条(刘小伟实际未向刘浩支付过2.8

万元),此后刘小伟便向刘浩索要该2.8

万元,刘浩因无力还款躲着刘小伟。2016年7月,刘小伟、刘霄在绥德县永乐大道“夜猫酒吧”找到刘浩后殴打、辱骂刘浩让刘浩还钱,刘浩承诺一定帮刘小伟找到文勇宏处理债务后才得以脱身。次日,刘浩把文勇宏叫到绥德县西城酒店,后刘小伟到该酒店找刘浩、文勇宏索债,文勇宏叫来其弟弟文某帮忙还债。文帅经与刘小伟协商,约定将文勇宏的4万债务转到文帅名下,并当场给刘小伟打下一张4万元的借条,刘小伟承诺不再找文勇宏要债。刘浩见该笔债务已经解决,便向刘小伟索要其之前为担保该笔债务被迫打下的2.8

万元借条,刘小伟不同意,并让刘浩慢慢还。

2016年12月底,刘浩的亲戚刘某19在绥德县雕阴市场盛世大酒店为其女儿办满月宴时,刘小伟纠集刘霄等人到宴席上找到刘浩索要2.8

万元的债务,并称没人管就要当场带走刘浩。后经刘小宁与刘小伟协商,约定以6000元处理该笔债务。当晚,刘小宁在雕阴市场其烟酒门市上付给刘小伟现金6000元,刘小伟将2.8

万元的虚假借条归还刘小宁。至此,该笔债务得以了结。

(五)被告人刘小伟XXXX被害人高某5的犯罪事实

2016年12月26日,被害人高杨陪同薛某1从被告人刘小伟处借出薛喜利之前向刘小伟贷款时抵押给刘小伟的起亚轿车,后薛喜利私自将该车再次抵押到别处后外出躲债。2019年12月30日,高杨从绥德农商银行贷出49万元人民币,当晚20时许,高杨、马辉在“众鑫二手车”门市上通过POS机刷卡向刘小伟归还了高杨、薛喜利、马辉三人在刘小伟处的贷款本息共计27.9

万元,后高杨和马辉入住绥德县蜗居酒店。23时许,刘小伟带王某1、魏某、周某来到蜗居酒店找高杨要账,因高杨、马辉不开门,刘小伟将高杨、马辉住的客房门踹开,随后强行将高杨、马辉带到绥德县天一宾馆。在天一宾馆客房内,刘小伟以是高杨和薛喜利一同将薛喜利抵押给其的车借出去为由要求高杨归还薛喜利欠其的6万元车辆抵押贷款,高杨称该笔欠款跟自己无关拒不归还,刘小伟多次佯装要打高杨,并辱骂、威胁高杨不还钱就别想离开、称要拉全身瘫痪的残疾人刘某18到高杨家里要账,一直僵持至次日凌晨5时许,高杨为脱身被迫通过刘小伟提供的POS机向刘小伟刷卡支付69988元,后高杨、马辉才得以离开天一宾馆。

(六)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虚假诉讼的犯罪事实

2019年2月份,孙某(绥德县某某局巡特警大队辅警)通过刘小伟介绍向被告人李雪勇借款,后刘小伟、李雪勇为保障债务得以顺利偿还,让孙涛给李雪勇签订了一份70万元的虚假还款计划。

2019年3月6日,李雪勇以孙涛给其出具的70万元虚假还款计划将孙涛起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李雪勇向法院隐瞒借据系虚假借贷的事实,成功骗取绥德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4月22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将孙涛的工资卡冻结,冻结金额70.54

万元。诉讼期间,孙涛共从刘小伟、李雪勇处得到11万余元。

(七)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非法拘禁被害人马辉的犯罪事实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害人马辉在被告人刘小伟和证人张院生处分别借有高利贷,马辉将自己从张院生处购买的一辆奔驰C200轿车(陕K3252W)抵押给了刘小伟。2016年底,为了给张院生还款,马辉将该奔驰C200轿车从刘小伟处借出来,经张院生联系同李某16等人去山西孝义市一二手车门市办理贷款。期间,二手车门市将马辉的车辆扣住不放,马辉给刘小伟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后刘小伟带人到山西孝义市将马辉接回绥德腾美居酒店。返回途中刘小伟在马辉胸口打了几拳。到达滕美居酒店客房内,刘小伟叫来张院生等人协商此事,后刘国伟也来到酒店客房,刘小伟、刘国伟分别对马辉实施殴打。当晚刘小伟要求马辉在腾美居酒店过夜,并安排刘某照看马辉。

(八)被告人刘小伟非法拘禁被害人郝某3的犯罪事实

2017年3月左右,被害人郝云鹏因无力偿还在被告人刘小伟处借的2万元高利贷的利息,被刘小伟从绥德县爱民小区门口驾车强行带至绥德县二郎山气象站附近。下车后,刘小伟用随车携带的工兵铲殴打郝云鹏,在场的马辉见状将工兵铲夺下,后刘小伟又抽出皮带抽打郝云鹏,郝云鹏求饶并当场电话联系其妻子孙某1给刘小伟还钱,后刘小伟驾车带郝云鹏到冷库公交站牌附近接上孙媛,同孙媛约定以2.3

万元处理该笔债务。当日下午16时许,孙媛在西城大厦附近交给刘小伟现金2.3

万元。

(九)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任伟伟、张凯文在卜家湾村寻畔滋事、高云龙作伪证的犯罪事实

2018年2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刘国伟的舅舅马某4酒后在绥德县张家砭镇卜家湾村村委会附近同被害人黑爱国发生口角并撕打,后被黑爱国及其儿子黑俊阳殴打,被村长马某3等人拉开。随后马海平给刘国伟打电话称自己被打。刘国伟随即将该情况告诉被告人刘小伟,并叫上被告人高云龙赶往卜家湾村,同时又电话联系被告人张凯文把张凯文的商务车开到卜家湾村。刘小伟得知马海平被打后,通过电话纠集了王磊、慕容强(该二人另案处理)和被告人任伟伟等人,被告人刘霄驾驶刘小伟的酷路泽越野车和刘小伟先后在绥德县永乐大道、车站转盘接上王磊、慕容强、任伟伟,并携带钢管赶往卜家湾

村。刘国伟和高云龙到达卜家湾村村委会后,看见马海平躺在地上,刘国伟便无故殴打在场的村长马国雄并让马国雄带路去找黑爱国,随后刘霄、张凯文等人也陆续到达卜家湾村。刘国伟让高云龙、刘霄开刘小伟的车送马海平去医院。刘小伟说车背箱有东西,王磊、慕容强等人便把钢管从酷路泽越野车上挪到刘国伟的奔驰车背箱。后刘国伟等人带着马国雄、村民马某7来到了黑爱国家坡底下,刘国伟、刘小伟、王磊、慕容强、任伟伟等人持钢管到黑爱国家中对黑爱国父子实施殴打,并肆意打砸黑爱国家的门窗玻璃、锅盖等物。黑爱国为保护其子黑俊阳,趴在炕上把黑俊阳压在

身下,王磊等人跳到炕上持钢管继续殴打黑爱国父子,后刘小伟等人见黑爱国头部流血才停手,致黑爱国受伤住院治疗。

案发后王磊、慕容强、任伟伟等人乘坐张凯文驾驶的商务车逃离卜家湾村,刘小伟、刘国伟带马国雄、马宏平去绥德县某某局张家砭派出所投案。途中,刘国伟威胁马国雄、马宏平,到派出所不许提钢管的事,就说人是他一个打的,称“否则你们知道后果”。马国雄、马宏平因害怕被打在同某某机关谈话时按刘国伟的意思作了虚假证明。此后,刘国伟又分别指使高云龙、刘霄作伪证,让高云龙跟某某机关谈话时说是其和高云龙去的黑爱国家,并让高云龙陈

述到黑爱国家时黑爱国父子拿着刀子和改锥,其和高云龙便拿木棍子打了对方;让刘霄跟某某机关谈话时称是刘霄一个人去的卜家湾村,后去医院送人,再问其他情况就说不知道。高云龙、刘霄按照刘国伟的要求向派出所做了虚假证明,致使本案案情当时未能查清,刘国伟、刘小伟等人逃脱了刑事处罚。

(十)被告人刘国伟妨害作证的犯罪事实

2019年7月14日,绥德县某某局对刘小伟、任珂等人涉嫌套路贷犯罪立案侦查后,先后于当日和次日刑事拘留了任珂、李雪勇。2019年7月16日19时许,被告人刘国伟得知某某机关要于次日找被害人张瑜询问案情,便通过李雪勇的哥哥李国帆联系,约张瑜在绥德县县医院门口见面,刘国伟以“打劝”、语言贿买的方法,让张瑜向某某机关陈述时把事情说轻点,给张瑜许诺刘霄、高云龙拿了张瑜的利息他给张瑜还,企图让张瑜向某某机关作虚假陈述。后刘国伟又现场联系被告人刘霄过来,刘国伟、刘霄经同张瑜协商,刘霄分两次给张瑜7000元处理此事,企图让张瑜不再向某某机关控告刘小伟、刘霄等人。

被告人刘小伟被绥德县某某局上网追逃后,被告人刘国伟联系本案的重要证人刘浪,让刘浪在同某某机关谈话时不要揭露刘小伟的违法犯罪事实,并让刘浪“打劝”被害人刘院,让刘院不要向某某机关告发刘小伟的违法犯罪事实。

被告人刘小伟潜逃后,某某机关侦查人员准备赴西安找被害人马辉调查取证,刘国伟得知该消息后,便电话联系马辉,让马辉向某某机关陈述时不要揭露刘小伟的违法犯罪事实。此外,刘国伟还电话联系了本案的被害人高杨,“打劝”高杨不要配合某某机关调查、不要告发刘小伟。

(十一)被告人李雪勇XXXX的犯罪事实

2017年6月14日凌晨O时许,被告人李雪勇酒后在绥德县景苑小区聚点烧烤店无故辱骂烤肉师傅王某11,王宇翔劝说李雪勇回家,后王宇翔回到厨房收拾东西,李雪勇追至厨房内继续辱骂王宇翔,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被老板李某8与周围客人拉开。后李雪勇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啤酒瓶打王宇翔时被王宇翔压倒在地,随后被众人拉开。李雪勇又拿起一啤酒瓶在地上敲碎,用破瓶嘴朝王宇翔头部戳了一下,致王宇翔左耳部受伤,王宇翔与李雪勇再次厮打在一起,又被李生等人拉开。李雪勇再次拿起两个生啤杯子要打王宇翔,李生拉住李雪勇并劝说王宇翔离开现场。王宇翔离开后,李雪勇从聚点烧烤店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准备去追,李生和其妻子马某5见状阻拦未果,李雪勇持菜刀砍了几下马海艳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致该摩托车前大灯玻璃破损,后李雪勇驾车离开去找

王宇翔。因未找到王宇翔,几分钟后李雪勇又持刀驾车返回聚点烧烤店外,李生见状上前劝说李雪勇回家,

李雪勇持菜刀在李生胸部戳了两下,致李生左肋骨处受伤,随后李生退开,李雪勇又持菜刀朝李生追砍了三次,都被李生躲开,李雪勇转身往聚点烧烤店走,李生跟在后面继续劝说,李雪勇便将手里的菜刀朝李生扔过去,李生躲开后,菜刀砸到旁边停放的秦某的黑色现代伊兰特轿车上,致该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后李雪勇又在李生头上打了几拳,被周围的人拉开。

经榆林市第一医院诊断,王宇翔的伤情为:1、左耳外伤;2、左颈后外伤;3、右脚外伤。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宇翔左耳廓皮肤裂伤符合轻微伤。

(十二)被告人刘小伟聚众赌博的犯罪事实

2014年11月份,被告人刘小伟组织参赌人员刘院、米建、王某9、马某23等人在绥德县名州镇七里铺村米建家中以“扎金花”的方式赌博两次,打底50元,赌注100元到500元不等,刘院在这两次赌博中共输了9万元,全部记账于刘小伟处。刘小伟组织刘院、米建等人在嘉隆皇朝酒店以“放对子”的方式赌博一次,刘院输了8万元,米建输了6万元,也均记账于刘小伟处。这三次赌博中刘小伟均抽头渔利。

(十三)被告人刘国伟故意伤害被害人马某18的犯罪事实

2017年2月27日23时许,被害人马录国同亲戚马某10、马某12等人在绥德县雕阴市场麦霸KTV V03包间内唱歌时,在V02包间唱歌的马某1因走错包间进入V03,后与***强等人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同在V02包间的被告人刘国伟和李某11等人随即也与***强等人相互殴打,马录国在拉架过程中被刘国伟用烟灰缸砸伤头面部,致马录国受伤住院治疗。

经榆林市第一医院诊断,马录国的伤情为: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头皮血肿。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马录国因事被他人致伤左额部,形成头皮血肿,其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2、马录国因事被他人致伤左颌面部,造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其损伤程度符合轻伤二级。

针对以上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鉴定意见、勘验、辨认等笔录以及视听资料等证据。公诉机关据此认为,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向被害人符亚峰索要高利贷过程中,采取威逼利诱、扬言到符亚峰单位上去闹等“软暴力”手段,迫使符亚峰同意将其工资卡以1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刘小伟等人,并打下70万元的虚假借条,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冻结符亚峰工资卡内金额70.54

万元,刘小伟实际只付给符亚峰5万元,XXXX数额达65.54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向被害人张瑜索要非法债务过程中,以“软暴力”手段迫使张瑜给其打下70万元的虚假借条,后因张瑜的家人还款而未起诉,XXXX数额达7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小伟将被害人刘院欠其的非法赌债转化为高利贷,以“利滚利”、按揭买车、虚构债权人等手段,不断垒高债务,后多次以纠缠、滋扰等“软暴力”手段向刘院索债,并以送残疾人上门要账、关闭刘院的物流公司等为要挟,迫使刘院卖车、卖房、举家贷款偿还其非法债务,XXXX数额达83.36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小伟、刘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讨债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方式迫使被害人刘浩给其打下2.8

万元的虚假借条,后通过暴力威胁、纠缠、滋扰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虚假债务6000元;被告人刘小伟以纠缠、限制人身自由、辱骂、威胁等手段,胁迫被害人高杨向其归还和高杨无关的债务69988元。综上,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的行为均已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刘小伟参与XXXX5次,数额计226.4988

万元;被告人刘霄参与XXXX3次,数额计136.14

万元;被告人高云龙参与XXXX2次,数额计135.54

万元;被告人李雪勇、任珂参与XXXX各一次,数额计65.54

万元。

被告人高云龙在向被害人符亚峰索要高利贷过程中,纠集被告人白永杰、刘凡采用纠缠、贴身跟随等“软暴力”手段限制被害人符亚峰、马智元的人身自由;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在索债过程中非法限制被害人马辉、郝云鹏的人身自由,并殴打被害人。综上,被告人高云龙、白永杰、刘凡、刘小伟、刘国伟的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三十八条第 一款、第 三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刘小伟非法拘禁他人二次,高云龙、白永杰、刘凡、刘国伟非法拘禁他人各一次。刘小伟、刘国伟在非法拘禁过程中对被害人有殴打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

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以70万元虚假还款计划对孙涛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并冻结了孙涛的工资卡,严重妨害了司法秩序,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的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零七条之一第 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假诉讼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逞强好胜,在其舅舅被打后纠集被告人刘霄、任伟伟、张凯文和王磊、慕容强等人,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其中一人为残疾人,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被告人李雪勇酒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综上,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任伟伟、张凯文、李雪勇的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XXXX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高云龙对与卜家湾XXXX案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意图隐匿刘小伟等人的罪证,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零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伪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小伟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多人聚众赌博,并抽头渔利,赌资累计达23万元,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零三条第 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赌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国伟明知某某机关在立案侦办刘小伟等人案件,仍多次寻找本案相关证人、被害人,通过打劝、语言贿买方式阻止、妨害证人作证,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零七条第 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刘国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三十四条第 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2014年以来,被告人刘小伟以亲戚、同乡为纽带,先后以“众鑫二手车”门市、金阳光石材门市为据点,与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扣除“砍头息”、收取高额利息的方式向他人非法放贷,刘小伟还在赌场放账将赌债转化为高利贷,后在短期内向借款人索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要求借款人到特定人处借款或抵押贷款给自己清帐,或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人或担保金,或将利息转化为本金“利滚利”、虚构债权人等形式,逐渐垒高借款人的债务,后多次通过暴力威胁、恐吓、滋扰、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等手段非法讨债,胁迫、诱骗被害人签订金额更大的虚高借款协议,后借助诉讼或采用“软暴力”、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债务”,以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目的,逐渐在绥德形成一股恶势力。

2018年1月至2018年8月期间,以被告人刘小伟为首的该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在绥德实施了三起犯罪活动,每起犯罪参与人数均在三人以上,且均有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参与。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了绥德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10号)、《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9]11号)中规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特征。被告人刘小伟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十六条第 三款之规定,应按照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被告人李雪勇、任珂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一般成员。

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犯数罪,同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六十九条之规定。被告人高云龙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高云龙、刘凡、白永杰、任伟伟、张凯文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刘小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提出其没有实施XXXX、非法拘禁和虚假诉讼的犯罪行为。对组织和参与赌博的事实无异议,但提出其没有抽头渔利,不构成赌博罪。对公诉机关指控的XXXX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其行为是故意伤害罪。对公诉机关指控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有异议。

辩护人李凤春辩护称,被告人刘小伟没有参与敲诈被害人符亚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小伟XXXX被害人张瑜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与被害人刘院的相关事实,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现有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刘小伟XXXX被害人刘院。有关被害人刘浩的案件中有真实的债务存在,也不能认定为XXXX。关于被害人高杨的案件,被告人刘小伟的行为也不构成XXXX罪。有关虚假诉讼的指控涉及孙涛与李雪勇之间的借贷关系,与被告人刘小伟无关。关于非法拘禁被害人马辉的指控,证据不足,该事实是故意伤害的行为,但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拘禁被害人郝云鹏的案件中,被害人有一定过错,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关于XXXX的指控,应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且被害人有一定过错,刘国伟等人积极报案,社会危害后果小,且民事部分已经调解,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关于指控被告人刘小伟犯

赌博罪,对证人证言的真实性有异议,故对指控的事实有异议。综合全案,被告人刘小伟有自首情节,在羁押期间举报犯罪线索,有立功情节。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刘小伟亦不属于恶势力集团的首要分子。

被告人刘霄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提出其与符亚峰一案没有关系;在张瑜一案中,70万元的条子只是还款计划,没有威胁过被害人;关于被害人刘浩的事实,刘小伟没有纠集他们和刘浩要账,他只是在酒吧看见刘浩后给刘小伟通知了;关于卜家湾XXXX的事实,他只是开车去过村委会的现场,后将刘小伟的舅舅送到医院看病,没有参与其他的犯罪,不构成XXXX罪。

指定辩护人冯玲玲辩护称,被告人刘霄在被害人符亚峰、张瑜、刘浩的相关事实中不构成XXXX罪;被告人刘霄不构成XXXX罪,应构成伪证罪;被告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

被告辩称 被告人高云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XXXX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解其没有威胁过符亚峰和张瑜。对公诉机关指控非法拘禁罪和伪证罪的犯罪事实、罪名均无异议。

指定辩护人张丽芳辩解被告人高云龙的行为不构成XXXX罪,被告人对指控的非法拘禁、伪证罪均自愿认罪,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高云龙系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其他成员,被告人的车辆和本案没有关系,不应予以没收。

被告人刘国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解其在非法拘禁的事实中只是上楼找了个车钥匙,没有其他的行为。对指控其犯妨害作证罪的事实无异议,但认为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指控其犯XXXX罪、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辩护人王硕辩解公诉机关指控以刘小伟为首、刘霄、高云龙、刘国伟为重要成员、李雪勇、任珂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不能成立。即使认定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刘国伟的犯罪情节较轻,且没有经常和其他人员纠集在一起,不能认定其为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国伟犯XXXX、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刘国伟有自首情节,且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依法从宽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国伟犯妨害作证罪,被告人亦有自首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又能自愿认罪认罚,应当免除处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国伟犯非法拘禁罪的事实、罪名均不能成立。被告人刘国伟向某某机关提供有关犯罪线索,是否具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现,请法庭予以核实。

被告人李雪勇对公诉机关指控其犯XXXX罪的罪名无异议,但辩解其有防卫情节。对公诉机关指控虚假诉讼的事实有异议,辩解系被害人主动提出向其卖工资卡,且当时约定每个月给其偿还借款本息外还给被害人生活费。对公诉机关指控XXXX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有异议,辩解在被害人符亚峰打条子时其不在现场,其也没有扣被害人的车,其行为不构成XXXX罪。

辩护人王光辩解,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雪勇犯XXXX罪的罪名无异议,但提出被告人持械是临时性的,事后已经和被害人达成调解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且XXXX犯罪与本案指控的其他犯罪没有关联性。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雪勇犯虚假诉讼罪不能成立,因双方存在合法的借贷关系,只是有严重的篡改行为。在对被害人符亚峰实施的相关犯罪中,被告人李雪勇的行为不构成XXXX罪,如果被告人实施了敲诈行为,也只是帮助行为,应当属于XXXX犯罪的从犯,并且还有XXXX未遂的情节。被告人李雪勇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

被告人任珂对公诉机关指控的XXXX事实无异议,对指控的罪名无异议,辩解其没有参与XXXX,其行为应构成虚假诉讼罪。

辩护人陈茹辩解,本案不具有恶势力犯罪集团特征,不应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任珂也不能认定为一般成员。对指控被告人任珂XXXX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本案系犯罪未遂,被告人任珂没有实施过威逼利诱、恐吓等行为,被害人符亚峰将不实借据出具在被告人任珂名下,完全基于被告人刘小伟等人授意。被告人任珂有自首情节,且一贯表现良好,社会危害性较小,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被告人任伟伟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

指定辩护人李艳宏辩解被告人任伟伟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应依法从宽处罚,对其量刑应低于已判决的同案犯。

被告人张凯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

指定辩护人李小宁辩解被告人张凯文没有直接参与共同犯罪,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到案发现场,犯罪情节轻微。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

被告人白永杰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

指定辩护人祁贞贞辩解被告人白永杰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

被告人刘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

指定辩护人李娜辩解被告人刘凡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罚。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

第一部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事实

(一)2014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小伟以亲戚、老乡为纽带,纠集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经常在“众鑫二手车”门市、“金阳光”石材门市等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扣除“砍头息”、“利滚利”、收取高额利息等方式向他人非法放贷,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等相关协议或还款计划,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垒高“债务”,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借助诉讼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软暴力”等手段,强行索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被告人刘小伟等人还借故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财物

,破坏社会秩序。2018年以来,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有组织的在绥德县城及周边地区实施了多起犯罪活动,其中三起犯罪行为参与人数均在三人以上,且均有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参与。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的实施多次犯罪活动,扰乱了绥德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社会影响恶劣。

经庭审举证、质证,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实:

1.

绥德县某某局扫黑办线索移交单、线索登记表、绥德县人民法院线索移送函及相关谈话材料、民事判决书,证明本案的线索来源。2019年6月19日,绥德县某某局扫黑平台收到举报刘小伟放高利贷的线索。2019年6月28日,绥德县某某局收到举报刘小伟、郭军伟、田喜东放高利贷、暴力讨债,延亚利当保护伞的线索。2019年6月25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向绥德县某某局移交任珂非法放贷,高云龙、刘小伟暴力讨债线索。2019年7月2日,绥德县某某局收到中央督导组/市转办五条线索,其中包括举报刘小伟非法放高利贷、暴力讨债的线索。绥德县某某局扫黑办将上述线索移交线索核查组,由辛店派出所核查。

2.

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移送案件通知书,证明2019年7月13日,绥德县某某局辛店派出所根据绥德县人民法院移交线索传唤任珂进行调查,发现任珂有向法院提供虚假诉讼材料行为,于2019年7月14日对任珂虚假诉讼案受案、立案,后将案件移交绥德县某某局刑警大队。

3.

抓获经过,证明被告人的到案经过。2019年7月13日,辛店派出所民警在核查刘小伟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时依法将任珂经口头传唤到案。2019年7月14日,辛店派出所民警带任珂体检时发现一可疑男子一直尾随,遂传唤该男子到辛店派出所接受调查,该男子即为李雪勇。2019年7月17日,辛店派出所民警在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附近抓获刘凡。

2019年7月23日,绥德县某某局民警在绥德县南关直工委家属院抓获白永杰。2019年11月27日23时30分刘小伟(2019年7月17日被上网追逃)在其妻子李某7、朋友马瑞的陪同下到张家砭派出所投案。2019年11月6日,刘国伟因妨害证人作证被传唤到案。2019年11月26日,高云龙在其母亲马某6的陪同下向绥德县某某局经侦大队投案自首。2019年11月13日,刘霄经传唤到案,到案后对其XXXX一案供认不讳。2019年11月18日,任伟伟经传唤到案,到案后对其XXXX一案供认不讳。

4.

被告人免冠照片、户籍证明及违法犯罪证明,证明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任伟伟、张凯文、刘凡、白永杰作案时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均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任珂、刘凡在2019年7月13日之前在其辖区内无犯罪记录。

5.

行政处罚决定书、暂缓行政拘留决定书、治安案件调解书、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证明各被告人的前科劣迹情况。

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于2013年9月26日因赌博被绥德县某某局各罚款500元,没收现场赌资5000元。

被告人刘小伟因赌博,于2014年9月12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3000元罚款,暂缓执行。

被告人刘国伟因吸毒,于2012年11月20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暂缓执行;又因吸毒,于2012年12月2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因殴打他人,于2013年3月12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暂缓执行;因赌博,于2013年4月26日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因殴打他人,于2014年1月6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1000元罚款,暂缓执行;因赌博,于2016年4月1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暂缓执行。

被告人刘霄因赌博,于2016年4月11日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因打架,于2017年3月2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罚款500元;又因打架,于2019年11月6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罚款500元。

被告人任伟伟因吸毒,于2013年7月19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十五日,同月25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被告人李雪勇因赌博,于2014年9月12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3000元,暂缓执行。

被告人张凯文因打架,于2017年9月29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决定行政拘留10日;因犯XXXX罪,于2020年5月8日被绥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张凯文上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

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证明、绥德县政府劳动人事局便函,证明李雪勇于2018年10月22日至2019年7月15日在绥德县工伤保险经办中心工作,系市级协管员身份(劳动保障协管员)。

7.

榆林市逢源人力资源劳动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证明刘霄于2017年7月由绥德县人社局安排为绥德县城市管理局开发的公益性岗位,2019年11月该公司解除刘霄公益性岗位职位,2019年3月底停发补贴。

8.

强制措施文书,证明对各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9.

高云龙、刘小伟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证明绥德县某某局于2019年7月17日对高云龙、刘小伟上网追逃,同年11月26日对高云龙撤网,11月28日对刘小伟撤网。

10.

证人马某13、王峰(“五娃”)、郝某2、刘浪、张院生、王某7、李某3、马志强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刘国伟、任珂之间系亲属或乡邻关系上述人员经常纠集在一起。

11.

证人王某8、刘某25、文帅、马某20、刘小宁、黑耀华、马某22、刘某7、赵某、赵某2(赵某1)的证言,证明刘小伟等人在社会上放高利贷,采取暴力、威胁手段讨债,有一定名声。卜家湾打架事件发生后,村里人都很害怕,影响恶劣。

12.

证人任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4月中旬刘小伟和其妻子李蕊以自己在绥德中学上面修楼为由向他借了60万元,一个月利息2分,约定好用三四个月,最迟2019年8月还钱,刘小伟和李蕊给他打了一根60万元的借条。刘小伟出事后,他向绥德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帮他联系到了李蕊,李蕊经和他协商将金阳光7号楼17单元302室的房子给他顶账,于是他就到法院撤诉了,就把借条还给李蕊了,李蕊现场就把借条撕了。当时李蕊说他们这个房子装修花了35万元,另外跟他要35万元,经协商后于2019年10月到11月又给了她30万元现金,后李蕊带他到金阳光二期售楼部把这套房子的手续转到了他名下,他已办理了房产手续。

刘小伟在石家湾有个石材厂,另外当时他在团部上院盖永兴家园着了。

13.

证人贺某的证言,证明2017年7月份,李蕊找到她让她帮忙把他们家位于金阳光7号楼下的门市过户到她的名下。2019年7月22日,李蕊带我到金阳光二期售楼部办理了商铺业主变更手续,手续变更完之后半个月左右,李蕊到她家给她安顿:某某机关如果找谈话的话就说之前给她借过26万元,后来门市顶账给她顶了55万元,就说全部给的是现金。上次谈话时说了假话。这个事是李蕊教给她的,实际她和李蕊、刘小伟之间没有任何经济往来。

14.

证人李某9(刘国伟前妻)的证言,证明刘国伟在石家湾上边开了个石材厂,另外就是承包点小工程。团部上院永兴家园是刘国伟修建的,股东是否再有其他人她不清楚。刘国伟被拘留后,她也不知道永兴家园出售后的资金、合同去哪了,也不清楚永兴家园刘国伟有几套房子。

15.

证人刘某5(刘国伟、刘小伟父亲)的证言,证明刘国伟、刘小伟、任珂在绥德石家湾开了一家石材厂,再有没有做别的事他不清楚。他不清楚刘小伟在外放账的事。永兴家园是刘国伟修的,修建永兴家园时刘国伟前后向其借了20多万。永兴家园应该有手续,具体在哪他不知道,应该有一两套房子没有卖出去,卖房子的钱大部分都开账了,刘国伟在永兴家园有房子,在他被拘留之前把房子装修了。他听说刘小伟说他有一间门市,具体在哪他不知道。

16.

证人李蕊(刘小伟妻子)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在外放账的事他不知道。刘小伟在石家湾上面开过石材厂,再干什么他不清楚。刘小伟位于金阳光7号楼的单元顶账给任党某了,刘小伟之前跟任党伟借过60万元,她不清楚刘小伟和任党伟借60万元干什么,当时他跟刘小伟给任党伟打过一张60万元的借条。2019年11月左右,任党伟把她起诉到法院了,之后她跟任党伟协商的把房子以90万元的价格顶给任党伟了,任党伟给她30万元现金,其中20万元都还到农商银行了,剩下的10万元他日常生活用了,还信用卡了。金阳光7号楼一楼45A门面房是她的门市,之前她花了21万元左右买的,她没有把门市卖给贺艳艳,是因为害怕被某某机关查封,就和贺艳艳商量的把门市转在贺艳艳名下了。她购买门市的钱是和娘家借的。刘小伟名下的陕K080M9轿车她不知道在哪里。永兴家园没有刘小伟的房子,那是刘国伟修的,她不清楚刘小伟有没有投资永兴家园。

17.

证人卜某的证言,证明他于2019年3月开始一直在刘国伟的石厂打工。刘国伟、刘小伟在团部上院盖永兴家园时他在工地上帮忙。刘国伟有个二手单桥货车,当时拉石头就用这个车,车牌号好像是陕K78578,这个车现已报废了,刘家湾石材厂是刘国伟、刘小伟、任珂三个人的。石场的营业情况他不清楚。永兴家园修建的时候主要是刘国伟负责的,永兴家园是刘国伟、刘小伟两个投资的,至于有没有其他人他不清楚。刘小伟2019年的时候买过一个长城牌的皮卡车陕K0xxxM9,陕KY8880酷路泽车是任珂的户,但一直是刘小伟开着,具体他俩谁的他不清楚。

18.

证人张某4(曾用名张某3)的证言,证明他和刘国伟是朋友关系,和刘小伟没有什么往来,刘国伟和任珂在石家湾沙滩坪通往任家沟路口开了一家石场,石场平时是任珂和刘国伟管理,石场的生意不行。刘国伟在绥德县二中团部上面(绥德县名州镇薛家畔社区马家渠)修了一座五层的楼房叫永兴家园,盖楼的时候他一直在工地上帮忙着了,房子修建过程中被城建局说是违建查过,停了一段时间,之后刘国伟又继续修建。2019年10月份才彻底竣工。永兴家园一共修了5层,房子有17间。每套房子十五万至十七万不等,现在只剩下一楼的101那套没有卖出去。房子都是刘国伟卖的,钱也是他拿着,房子有些是被刘国伟的熟人们买走了,有些是其他生人买走的。他联系的卖301室,卖了17万元,房款和合同他都交给刘国伟了。刘国伟被拘留后永兴家园的房子也卖出去过,401是刘国伟进去后卖的,卖了17万元,卖房款跟合同他交给刘国伟父亲了。因为刘国伟有银行贷款,他的银行账户冻结了,所以房款他只要现金,另外也是便于给工人开工资。刘国伟没给他发过工资,说永兴家园501的房子归他,但是房子的具体价钱他们俩没有协商过,501房间他已经装修完了。这个房子他们没有签订合同。修建永兴家园,他只知道刘国伟一个人,有没有其他人不清楚。刘小伟平时也来工地上。他就负责给工地上买材料,部分工人工资是他结算的。钱是刘国伟给他的,有些是刘国伟自己掏的,有些是卖房子的钱。土地是刘国伟批的,这块地属于薛家畔社区,刘国伟说永兴家园的修建手续都全着了,房子修到4层的时候,城建局来人说是违建,最后听刘国伟说罚了一些款,之后房子又往上修了一层就封顶了,但是第五层只有2套房子。刘小伟在金阳光有一间门市,便于刘国伟出售石场里的石头。

19.

证人马某2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在2015年跟他借过20万元,说要给他丈母还家乐卡了,2017年左右刘小伟又以自己投资石场跟他借了10万元,这两笔钱刘小伟现在也没有给他还清,现在还欠他7、8万左右。当时说倒几天,没算利息。他没有参与刘小伟放贷或者其他生意。

20.

证人薛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7月13日其在永兴家园以17.

5万元购买了203室。其将房款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付给刘国伟了。2019年7月13日其和刘国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合同时,其给了刘国伟10万元现金。刘国伟是开发商。

21.

证人薛某2的证言,证明2019年农历七月左右,他通过马瑞在永兴家园买了一套房子(301室)。共给马瑞付款17万元,2019年9月19日签的合同。

22.

证人曹某的证言,证明2017年7月6日,其经榆林天诚名车的冯某介绍向李某10(女)以60万元购买了一辆酷路泽车,车牌号是陕KE0076,当日下午到榆林车管所办理了过户手续,过户到其名下后车牌号变更为陕K36766。卖车时李鑫相跟三四个男的,其中一个男的李鑫叫他姐夫。他和朋友常小明给冯海成转的车款。现这辆车被他顶账了,有买卖合同。他不认识刘小伟。

23.

证人张某5的证言,证明2017年7月,张院生、刘小伟找其购买酷路泽车,2017年7月12日给其1357的工行账户转定金1万元,第二天(2017年7月13日)通过任珂5653的工行账户分三次给他妻子李熙7777的民生银行账户转账60万元车款,刘小伟还通过李鑫的账户给李熙的账户转过5.6

万元,总共给其转了66.6

万元。之后他在天津一商汽贸有限公司以66万元左右的价格买的车,购车发票开的是64.5

万元,他从中挣了6000元。2016年刘小伟、张院生到天津卖车联系过他,他帮忙介绍过,但车款不是打给他,具体哪个汽贸公司不记得了。

24.

证人冯海成的证言,证明2017年7月左右刘小伟经其介绍在其门市上将他的陕KE0076丰田酷路泽越野车以60万元卖给了曹保卫,当天下午在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当时签过一个车辆转让协议,曹保卫把60万元转到他银行账户上,他先给刘小伟转了10万,第二天把剩余的50万元转到任珂的账户上,是刘小伟让其转到任珂的账户上的。刘小伟卖车时带着李蕊、李鑫、任珂到他门市上。这辆酷路泽车是刘小伟的,但车户在他小姨子李鑫名下。

25.

证人李某17(曾用名刘某20,刘小伟岳母)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妻子李蕊买金阳光7号楼下的门面房前后差不多拿了她三四十万元,这些钱有她家中放的一部分,她银行贷了一部分,还有和亲戚借的。她不认识刘院、刘浪、马辉、李凤阳。她其名下的6215665901000012982农商银行卡刘小伟用过,卡里和上述四人的多笔交易应该是刘小伟跟他们的转账。2016年4月23日,该账户中取现21万元应该是李蕊买门市她取的钱,她提前就将钱给了李蕊。刘小伟是否用该21万元当日在天津购置酷路泽越野车她想不起来了。她的经济来源就是种地、刨黄芪,她丈夫一直在外打工。

26.

证人李鑫的证言,证明她名下的陕KE0076丰田酷路泽越野车是刘小伟的车,当时买下以后上到她名下,卖车时刘小伟联系好后让她去签了下字,卖车的60万元资金去向其不清楚。她和刘小伟、任珂有多次银行转账往来是他们之间有时互相倒借一下钱。她的钱部分是她母亲保管着了,李蕊拉欠他们钱着了,具体情况其不太清楚。

27.

证人刘浪的证言,证明刘小伟有过两辆酷路泽车,第一辆就是跟张院生到天津下去买的那辆,当时刘新还给我过打了25万元,这个事他知道。但这个车后来让刘小伟给卖了,之后他又买了一辆酷路泽车,具体什么时候买的他不清楚。

28.

被害人符亚峰、马辉、张瑜、刘院、孙涛、刘浩、郝云鹏、高杨等人的陈述,证明被告人刘小伟等人放高利贷,恶意垒高债务,还强迫被害人出具虚假借条,并采取暴力、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行索债。

29.

被告人刘小伟供述,与其他被告人的关系。他与任珂是姑舅,与高云龙是两姨,刘国伟是他哥哥,李雪勇是他朋友,刘霄老家跟我是一个村的。关于财产部分,众鑫二手车门市是任珂的,他也常去他门市串,金阳光石材门市是他的,石家湾石材厂是他跟他哥刘国伟、姑舅任珂三个人的,酷路泽车是任珂买的。他在雕阴市场8号楼3单元402有一处房子,这房子是他丈母娘买下的,在金阳光7号楼17单元302有一处房子,这是他花钱买的,在金阳光7号楼下有个石材门市,这门市是他老婆李蕊卖的。

30.

被告人高云龙供述,他刚回绥德后因为没有事情干,所以就老去刘小伟在龙湾的二手车门市串,在门市上的时候他看到刘小伟、刘霄、李雪勇在外面放高利贷,所以他就学着开始放高利贷。关于财产部分,众鑫二手车门市法人是任珂,实际老板是刘小伟。金阳光的石材门市是刘小伟的,石家湾的石材门市是刘国伟的,但刘小伟、任珂都有份了。众鑫二手车基本没怎么做二手车生意,实际就是谈贷款生意。

他名下的陕K6Z592白色别克牌英朗轿车是2018年4月他母亲在绥德陕北汽车城以12.6

万元购买的,排量1.0

T,首付1.8

万元,他做了分期,还有1万余元的车辆购置税,他总共花了2.8

万元,每月月供2700余元。这辆车他还了一整年的月供。2019年5月他在西安三桥附近的二手车市场把这辆车卖了3.2

万元。没有过户,卖车手续已经没有了,至于现在车辆在哪他也不知道。他和刘霄、张瑜一块去榆林让张瑜分期买车用的就是这辆车。对侦查机关要查封这辆车没异议。

31.

被告人李雪勇供述,2016年的时候他不跟刘小伟相跟着,当时是刘霄常跟刘小伟着了,后来是任珂、高云龙跟着刘小伟了,他是二手车门市快倒到金阳光石材门市那段时间才跟刘小伟走的近的。

32.

被告人刘霄供述,刘国伟、刘小伟都是石家湾镇刘家沟人,两人是亲兄弟,他俩在沙滩坪有一个石材厂。高云龙某2刘国伟、刘小伟是两姨关系。刘小伟在绥德混的势大,得罪不起他,他常跟刘小伟倒钱了,所以跟他相跟了一段时间,偶尔去刘小伟门市串一下。关于财产部分,他的生活来源主要靠妻子赵丹,她在交警队上班,另外家里人给钱花着了。他名下没有房产,金阳光小区2号楼一单元4楼是他租赁。他名下也没有车,他妻子在2018年左右按揭买过一辆奥迪A4轿车,车总价9.8

万元,首付付了3万元,剩下的6.8

万元做了按揭贷款。租赁单元、购买车辆的钱是他从家乐卡贷的,还有他妻子的工资。他家乐卡有30万元的贷款,工商信用卡借了5万元,招商信用卡借了1.5

万元,这些钱他都用于日常开支、倒的还贷款用了,都没有还。

33.

被告人刘国伟供述的财产情况,他现在经营的石材厂,是跟刘小伟、任珂合资的,他占大股,刘小伟跟任珂占的是小股。石材厂生意不好,投资了有100万元左右,基本是赔了。永兴家园是他跟马瑞修建的,修永兴家园时他跟任党伟借了60万元,是以刘小伟的名义借的,借的钱他投资到永兴家园了。这笔钱是刘小伟借的,借的钱他用了。永兴家园手续不全,在修建过程中被城建罚过款。在他被拘留时还有三四套没卖,他在永兴家园的房子有204跟502,现在已经装修好了,204打算给人顶账了,因为他被关了所以还没顶。永兴家园没有刘小伟的房子。修永兴家园他大概投资了一百万左右,借的那60万他自己又投了12万,马瑞投资了多少他不知道,这个房子修建过程中大部分是赊账。永兴家园501室是马瑞的。104室也准备给人顶账了,但没来得及。房子的手续合同他也不知道在哪,卖房子的钱他还账了。

34.

被告人任珂、任伟伟、张凯文、白永杰、刘凡供述各自参与犯罪的事实。

35.

被害人马录国、王宇翔、黑爱国的鉴定意见,证明被告人的行为直接对被害人身造成伤害。

36.

有关被告人财产部分的其他证据。

(1)薛开开、薛永强购买永兴家园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微信聊天记录,证明二人购买永兴家园房屋的情况以及分别向刘国伟、张文斌支付购房款的情况。

(2)绥德县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经查询,刘小伟、刘国伟、任珂、李雪勇、高云龙以及李蕊、李婷、李盼、高丽、刘雷名下均无不动产登记记录。

(3)调取证据通知书和陕西鹏越置业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相关商业合同书及证明、业主变更通知书,证明刘小伟于2019年11月下旬将金阳光小区7号楼一17单元302室已转卖于任党伟,任党伟已办理产权证。2019年7月22日金阳光7号楼商铺1层45A业主由李蕊变更为贺艳艳。并附李蕊购买金阳光小区7号楼1层45A商铺的合同书、付款收据,价格21万元。贺艳艳与李蕊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李蕊的商铺转卖声明、业主变更通知书。见证据卷贰拾陆卷P179页

(4)调取证据通知书、水表资料及绥德县自来水公司的情况说明,证明经查询,刘小伟、任珂、高云龙、刘霄、李雪勇五人在自来水公司未开户,刘国伟开户地址为河西张家砭中学背后。

(5)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李雪勇、刘霄、刘小伟、刘国伟、的用电开户登记信息,证明李雪勇的用电地址为张家砭二台区和张家砭五里湾安置小区2号1单元601,刘霄的用电地址为名州镇金阳光2号A1单元404,刘小伟用电地址为五里湾3台区,刘国伟的用电地址为张家砭2台区(两个户)、张家砭镇张家砭、石家湾刘家沟刘国伟碎石场、石家湾镇沙滩坪绥德县刘国伟石材厂。

(6)调取证据通知书及燃气开户登记信息,证明经在绥德县燃气有限公司的开户信息进行查询,名为刘小伟的开户信息有:1、雕阴市场8-3-402;2、葡萄梁21号;3、祥云名苑1-3-502;4、财政局2-4-202;5、安置小区3号楼3单元1101;6、金阳光(学子大道区)7号楼45号门市;7、佳美大厦8-1002.

名为刘国伟的开户信息有:1、张家砭中学背后平房;2、雕阴市场10-2-401;3、沙平川;4、安置小区8-3-1201;5、永兴家园(文化路社区)204号。名为刘霄的开户信息有:金阳光2-A-1-404。名为任珂的开户信息有:景苑小区(城西区)1号楼2单元1301。高云龙、李雪勇未开户。

(7)装修施工责任书、物业登记信息,证明五里湾扶贫移民安置小区8号楼3单元1201号甲方为刘国伟签字,业主刘福林。绥德县万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登记信息中3-3-1101和3-3-1201登记为雷春生。

(8)调取证据通知书及车辆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单,证明刘小伟名下有陕K080M9长城牌白色轻型栏板货车一辆,刘国伟名下有陕AVN778白色本田思威RD5 CR-V小型越野客车一辆(达到报废标准)、陕KGW111白色江铃牌小型轿车一辆,任珂名下有陕KY8880白色巡洋舰3956CC越野车一辆,高云龙名下有陕K6Z592白色别克小型轿车一辆,刘霄名下有陕KS4998豪爵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一辆(达到报废标准)。

(9)绥德县农村商业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行、建行、长安银行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及刘小伟、刘国伟、任珂、高云龙、刘霄、李雪勇的账户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冻结刘国伟账号

2710050801109000739471

(卡号:

6225061011013229733

)内存款

4168

.02

元,刘国伟工行卡号

6212262610002578791

内余额

218

.17

元和卡号

6222022610001404585内余额431.25

元。

(10)绥德县自然规划局移交函,证明位于绥德县名州镇薛家畔马家渠的永兴家园于2019年修建,修建人刘国伟、刘小伟,以刘国伟、刘小伟二人审批,审批面积各为96平方米,实测占地292.8

平方米,超出审批占地面积100.8

平方米,城建监察大队对此违法建设进行过处罚。

(11)调取证据通知书及榆林车管所上户记录,证明刘小伟名下2019年4月30日上户的陕K080M9长城牌车辆,已查封;任珂名下2017年8月22日上户的陕KY8880巡洋舰3956CC越野车,已查封;刘国伟名下2008年12月3日上户的陕KGW111江铃牌小型汽车,已查封。

(12)榆林市国税局查询信息,证明经查询车辆上税信息,2015年9月14日刘院名下奥迪牌FV7201BACBG一辆缴税34500元;任珂名下巡洋舰LAND CRUISER 4000一辆计税551282.05

元;李鑫名下巡洋舰3956CC越野车LAND CRUISER 4000申报计税价格440683.76

元。

(13)调取证据通知书及陕K36766、陕KY8880的车辆发票,证明绥德县某某局于2020年6月17日向榆林市车辆管理所调取陕K36766、陕KY8880的车辆发票材料。车辆购置完税证明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证明,李鑫名下巡洋舰3956CC越野车含税价格515600元,发票日期2016年5月27日;任珂名下巡洋舰3956CC越野车含税价645000元,发票日期2017年7月20日。

(14)冯海成工行6222082610001412171账户明细:2020年6月17日,证明2017年7月7日、7月8日冯海成账户分四次给任珂账户62xxx53转账共计60万元。

(15)陕KE0076车辆转让协议,证明2017年7月6日李鑫、曹保卫签订购车协议,李鑫以60万元将陕KE0076丰田车转让给曹保卫。

(16)李熙民生银行明细,证明2017年7月13日任珂向李熙账户分五笔共存款656300元。李熙账户当日向天津一商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付酷路泽尾款645000元。

(17)银行流水及账单、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法院诉讼材料复印件,证明任党伟于2019年1月25日给刘小伟账户(卡号62xxx63)转账20万元,刘小伟于2019年3月17日通过其工商银行账户(尾号2163)给任党伟(6222022610008266565)转账20万元。任党伟于2019年4月16日通过其农行账户62xxx18给刘小伟(6228482948067512275)转账60万。2019年11月13日任党伟农行账户(尾号1118)现支40万元。任党伟办理了金阳光小区7号楼2幢17单元302室的房产证。任党伟诉刘小伟和李蕊民间借贷一案的起诉书及相关借条、农行打款回单、撤诉申请书、民事裁定书。

(18)查封决定书、查封清单及被查封物品照片、协助查封通知书,证明2020年3月5日,侦查机关在马瑞(张文斌)的见证下,查封了刘国伟位于永兴家园的101室、204室、502室三套房产;2020年3月5日侦查机关在李蕊的见证下,查封了刘小伟位于金阳光小区7号楼一楼45a门面房。绥德县某某局于2020年3月5日查封刘小伟名下陕K080M9轿车一辆、金阳光7号楼一楼45A门面房1套;2020年3月19日查封任珂名下陕KY8880轿车一辆;2020年3月5日查封刘国伟名下陕KGW111轿车一辆、永兴家园101室、502室、204室;2020年3月7日查封高云龙名下陕K6Z592轿车一辆。

(19)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证明侦查机关冻结李雪勇绥德农商银行账户27xxx63内88.93

元;刘霄农商银行账户62xxx24内金额301.27

元;李雪勇农商银行账户27xxx49内1504.78

元;刘国伟农商银行账户62xxx42内4168.02

元;冻结刘小伟农行账户62xxx11;冻结刘小伟工商银行账户62xxx63,卡内余额599.31

元,冻结刘小伟建行账户62xxx45。

(20)处理查封、冻结财物、文件清单,证明随案移送的查封、冻结财产情况。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二)XXXX的事实

1.

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XXXX被害人符亚峰的事实。

2017年底,被害人符亚峰(女,系绥德县政府国有资产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被告人高云龙借高利贷2万元,双方约定借款利息一天120元,借款时被告人高云龙扣去利息5000元,实际付给被害人符亚峰15000元。借款后不到一个月时间,高云龙即向符亚峰索要借款本息,在采取限制符亚峰、马智元人身自由的方法索债未果后,高云龙将符亚峰、马智元带到被告人刘小伟位于绥德县龙湾商贸城处的“众鑫二手车”门市上,刘小伟、刘霄、李雪勇、任珂等人均在场,高云龙提议把符亚峰的账转给被告人刘小伟,因刘小伟提出的利息太高,符亚峰开始不同意倒账,刘小伟、李雪勇、高云龙等人以不还钱就去单位闹事、检举举报等方法的要挟符亚峰,还将符亚峰佩戴的首饰及车辆强行扣下才让其离开。几天后,在被告人的逼迫下,符亚峰被迫同意刘小伟提出的以15万元卖工资卡的方案,并按照刘小伟的要求给任珂出具了两支借款条据,借款金额共计70万元。刘小伟又指使任珂以符亚峰出具的70万元虚假借条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绥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符亚峰偿还任珂借款7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任珂提出执行申请。在执行过程中,任珂与符亚峰达成以工资还款的协议,绥德县人民法院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裁定冻结符亚峰的工资卡账户,冻结金额70.54

万元。工资卡账户被冻结后,符亚峰到金阳光石材门市上向刘小伟索要承诺给其的15万元,李雪勇称符亚峰欠高云龙的2万元已转到其名下,“算账”后称符亚峰欠其本息约7万元,符亚峰不同意刘小伟、李雪勇的“算账”结果,李雪勇便威胁符亚峰,经在场的马磊劝说,符亚峰被迫接受刘小伟、李雪勇的“算账”结果,最后刘小伟让马磊支付给符亚峰3万元。2018年12月20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将符亚峰工资账户内的1.91

万元划拨支付给任珂。

2019年6月17日,被害人符亚峰向绥德县人民法院反映其被任珂、刘某21、高云龙等威胁出具虚假借条的情况。绥德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25日向绥德县某某局移交“任珂非法放贷、高云龙、刘小伟暴力讨债线索”。2019年7月13日,绥德县某某局根据绥德县人民法院移交的线索传唤任珂进行调查,2019年7月14日对任珂虚假诉讼案立案。

2019年7月,在某某机关开始调查本案后,刘小伟联系符亚峰、马智元,欲与符亚峰私了,并指使符亚峰作虚假陈述,威胁、阻止马智元作证。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明:

(1)刘小伟与符亚峰的微信聊天截图、通话记录截图,证明刘小伟和符亚峰之间有过微信聊天和通话,刘小伟约符亚峰见面的情况。

(2)符亚峰与马磊的微信转账记录截图,证明2019年5月18日马磊给符亚峰微信转账1万元。

(3)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中国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及案件执行的相关信息,证明符亚峰工资卡被冻结的情况,2018年12月20日扣划符亚峰1.91

万元用于给任珂还款。

(4)高云龙尾号7466工行卡明细,证明2018年2月10日李雪勇给高云龙转账2.18

万元。

(5)任珂诉符亚峰民事诉讼案卷、执行案卷材料,证明:2018年3月12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任珂起诉被告符亚峰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诉讼标的70万元,案件受理费用5400元。任珂向法院提交的民事起诉状及贷款条据等证据,2017年1月28日符亚峰向任珂贷款40万元整,利息为“一分二”;2017年3月25日符亚峰向任珂贷款30万元整,利息为“一分二”。绥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8年3月14日作出(2018)陕0826民初313号民事判决,判令被告符亚峰于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原告任珂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40万元的利息从2017年1月28日起至付清之日止,30万元的利息从2017年3月25日起至付清之日止,均按照月利率千分之十二计算)。案件受理费5400元,由被告符亚峰负担。判决宣判后二人均表示不上诉。

2018年4月3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受理任珂与符亚峰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为借款本金70万元及利息、受理费5400元,共计705400元。2018年4月25日,任珂与符亚峰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符亚峰欠任珂的70万元及利息,从2018年4月25日开始每月用自己的工资收入偿还任珂欠款,直至还完为止,案件执行费用有符亚峰负担。2018年4月25日,绥德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18)陕0826执213号案的执行。

2019年6月17日符亚峰向绥德县人民法院反映,自己当时没拿到70万元,只是借任珂2万元,实际到手的是14500元,扣除1个月利息5500元。钱是从任珂的亲戚高云龙手上拿的,高云龙、任珂、刘小伟向她要6万元,说不给的话就到单位上闹,去家里闹。自己被逼卖了手机和一些首饰给了对方3万元。后任珂、刘小伟、高云龙还有自己不认识的人威胁自己写下一支30万的和一支40万的条据,他们就拿着70万的条据起诉自己。自己在诉讼和执行过程没谈到是因为害怕对方报复,对方还给自己说一共10万元就全部处理此事,但后来又变卦了。

2019年10月18日绥德县人民法院解除冻结符亚峰的工资卡。

(6)证人马磊的证言证明,马磊系刘小伟朋友。符亚峰欠刘小伟的钱,符亚峰告诉他给刘小伟打了70万的欠条,刘小伟承诺给她一部分现金,符亚峰让自己向刘小伟说情多给点现金。刘小伟让自己给过符亚峰3万元,1万元微信转账,2万元现金。刘小伟他们给符亚峰钱的时候,宝龙(高云龙)将扣押符亚峰的首饰、车钥匙给了符亚峰。符亚峰给刘小伟打了70万元的条子,但刘小伟肯定没给符亚峰70万元。

他在刘小伟的门市遇到符亚峰两次,符亚峰说工资卡给任珂卖了,其实就是给刘小伟卖了。2018年他们在刘小伟门市上和刘小伟、“五娃”打牌碰见符亚峰和他男朋友及一名陌生男子到二手车门市上来,刘小伟和符在里屋谈的,高云龙也进去了。再一次就是在法院见过一次。刘小伟说和符亚峰的诉讼费谈不妥让他帮忙说一下。之后他们在刘小伟的门市上,门市上还有不少人,刘小伟、李雪勇、任珂、符亚峰及他男朋友到里屋聊,一会突然符亚峰哭着跑出来,李雪勇后面跟出来,话言话语也不好听,声音老高,两个就是为了钱争吵,李雪勇好像有“情面都给你了,不存在再少钱”之类的话,就是“凶”符亚峰,意思面子给她了,不算账的话就现在付钱,符亚峰说有本事打死她,她没钱,李雪勇说没钱就到你们单位闹你去。据他了解,最早符亚峰是和高云龙贷款的,中途高云龙找刘小伟要把贷款倒到刘小伟这,开始刘小伟不同意,后来提出卖工资卡刘小伟才接手符亚峰的账务。符亚峰实际在刘小伟处应该就拿了几万元。

在刘小伟和符亚峰协商卖工资卡的中途,刘霄也为这件事来到了门市后进到后面的套间里,与刘小伟等人协商符亚峰卖工资卡的事,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参与的。

(7)证人王峰(“五娃”)的证言证明,刘小伟曾买过一个政府上班的女的工资卡,见了人他应该能认得,他在刘小伟门市上见过她三、五次。有一次宝龙(高云龙)相跟白永杰跟及外一名男子带那个女的来的,来时还相跟个“老汉”的。当天宝龙进来给刘小伟说人带过来了,然后刘小伟就跟着宝龙出去了,刘小伟在门市门口跟他们说了一会话就把人带到里间拉话去了,说是卖工资卡打条子了,刘小伟、龙(任珂)、宝龙(高云龙)、勇勇(李雪勇)、斌斌(刘霄)跟那个女的进去了(

他们几个那段时间干啥都一块相跟着了),过了一会那个女的跟他老汉走了。人走了以后李雪勇给宝龙说不行了这个账连利息给他卖的来,当时好像说要两三万买这个账了,具体数额他记不清了,据他了解这个账后来倒到李雪勇那了,最后好像倒到刘小伟那了。最开始门市上有他和刘小伟、龙(任珂)、马磊、土豆(郝宏伟)、马某21,后来宝龙、白永杰、勇勇(李雪勇)、斌斌(刘霄)也到门市上来了。宝龙把那个女的带过来以后,勇勇(李雪勇)、斌斌(刘霄)就出现了。当天他、马磊、刘小伟、土豆(郝宏伟)在一块打扑克,中途马天虎也到门市上来了。宝龙把刘小伟

叫出去以后是马天虎顶替刘小伟的位置接着跟我们玩的牌。

还有一次那个女的来到门市以后,刘小伟、宝龙、勇勇、斌斌跟那个女的还有他老汉一块算账着了,中途斌斌跟勇勇还想扑的打那个女的了。

(8)证人刘某13的证言,刘升系绥德县环保宾馆老板,证明其认识刘凡、高云龙。2018年3月的一天,高云龙、刘凡还有一个女的到他宾馆来过,另外还有高云龙的一朋友,那女的一朋友,女的和男的在床上坐着不说话。

(9)证人刘某24的证言,证明符亚峰是自己的养女,她被人骗取签订了70万元贷款。2018年前半年,他接过讨债电话,让他替符亚峰还钱,他说不认识符亚峰,对方告诉他不还钱就要到他家里来讨债,他说你们敢来他就报警,告你们私闯民宅,后对方挂掉电话。2018年底,符亚峰单位人给他捎话说符的工资卡被冻结了。符亚峰说对方绥德黑道白道都有人,某某局的领导是他亲戚,他怕这些混混会报复他的家人,就没让报案。今年6月份因扫黑除恶取得战果,才让符亚峰报案。马瑞曾通过其妻子李某2的弟媳梁成莲找自己求情,让符亚峰不要报案。

(10)证人李彩莲的证言,李彩莲系符亚峰的养母,其证明内容同刘彦峰的基本一致。2019年2月她到法院了解符亚峰的情况发现其工资卡被冻结。后微信联系符亚峰,符亚峰告诉其“自己一开始在高云龙处贷了2万元,高云龙又让自己把钱还到刘小伟那,刘小伟现在又让自己还70万元”,她问为什么还那么多,符亚峰说“刘小伟和几名陌生男子把自己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刘小伟和那几名男子恐吓自己,还强行让自己打下70万元欠条”,符亚峰微信上说刘小伟和那几名男子威胁符亚峰让她打下两张欠条共70万,符亚峰不给打就要剁符亚峰的胳膊和腿。

(11)证人张文斌(曾用名张马瑞)的证言,证明2019年7月初刘小伟告诉他刚去派出所谈话,因他姑舅(任珂)给一个叫符亚峰的贷了15万,任珂让符亚峰打了70万的借条,后将符亚峰起诉到法院,法院把符亚峰的工资卡冻结了,符亚峰报案了。刘小伟给他说只要符亚峰把借的15万还了任珂就到法院撤诉。2019年7月15日,刘小伟又找他说任珂找过符亚峰让符亚峰给其5万处理此事,但符亚峰不同意,任珂被拘留了,现在不要符亚峰的钱了,只要符亚峰配合他们到某某局撤案,不再配合某某机关调查,他们就到法院撤诉帮符亚峰解冻工资卡。

(12)证人马志强的证言证明,证明其系刘小伟的朋友,因任珂被传唤到辛店派出所谈话,刘小伟指使其于2019年7月13日9时许至7月14日14时许到辛店派出所附近照看派出所的动静以及任珂是否被送往拘留所。刘小伟给其发过微信红包让其吃饭、加油等。

(13)证人李某1的证言,证人李兵系李雪勇的父亲,证明刘小伟和他家沾点亲,听说开个二手车门市,平时也给别人放点款。

(14)证人陈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7月12日中午他去刘小伟建材门市串了一会,到门市时门市是锁的,但听到里面有人说话,他就敲门,一会门开了,他进去后看到有一个胖胖的女娃,大约30岁左右,还有个瘦瘦的男的,进去后他们不说话了,刘小伟说他是刑警队的,当时他就听见他们说顶账之类的,还说什么把钱转过去就撤案,他也没有注意听。

(15)证人马天虎的证言,证明他去过刘小伟在商贸城的二手车门市几次。有一次刘小伟闲聊中给他说买了别人的工资卡。

(16)证人马海云证言,马海云系高云龙母亲,证明高云龙在2017年7月26日之前一直在西安打工。2017年9月左右高云龙回绥德在张家砭中学附近开了一个鸭脖店,到2018年4月左右因为生意不好就再没开门市,之后就一直处于无业状态。2017年农历十一月左右,高云龙跟她要2万,她给了2万现金。过了一个多月,她要去西安复查身体就跟高云龙要这2万了,几天后高云龙就给她还了2万多元。高云龙投案时,她问到底犯了什么事,高云龙才跟她说之前在她那拿的2万给别人放高利贷了,后来他跟对方要钱要不下,让刘小伟、李雪勇帮他要账,当时李雪勇说那个欠钱的人是个“好栽栽”,好像还上班着了,每个月都有工资,就跟高云龙提出先把钱给高云龙还了,剩下的他跟对方要,后李雪勇就给高云龙了二万四、五,相当于替对方把钱给高云龙还了,她不记得是转账还是现金,多出来的四五千应该是利息。高云龙开个白色的车,车是在2018年的农历3月左右买的,当时她还给凑过1万8千元,给的也是现金。

(17)证人田某的证言,证明2018年3月5日,符亚峰、马智远以7700元买走了一个白色苹果X手机(手机编号:354846091265239),但后来又给他卖回来了。2018年5月24日下午,马智远通过微信问他之前买的那个白色苹果X手机能卖多少钱,他说5800元左右。到了2018年5月26日下午,他俩过来卖手机,之后他以5700元的价格收购了。第二天,他就以5950元的价格把手机卖了。

(18)证人马某9、霍某2的证言,证明2018年8月30日,符亚峰与一陌生男子到兄弟二手车门市上,称有一辆长安牌新款奔奔自动挡两箱汽车(车牌号为xxx,车架号LS5A3ASR6FB046133)二手车要出售。最后以26800元的价格收购了这辆车,他们签了车辆转让协议,并当场给了符亚峰现金26800元。买卖这辆车都是双方自愿的。

(19)被害人符亚峰陈述,2018年2月左右,其和马智元、通过刘凡向高云龙借款2万元,利息一天120元,借款时已拿走头息,实际到手15000元。借款二十多天后,高云龙带着两个男子限制过其人身自由。后来高云龙把其带到龙湾商贸城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要将其账转到刘小伟处,因刘小伟处的利息高其不同意,“宝龙”拦住不让其走,威胁说若不还钱就去其哥哥单位闹。刘小伟提出买她的工资卡,她当时不同意,刘小伟等人不让离开,后其把戒指、手链、项链、车押在刘小伟处才离开。当时在场的还有马磊、任珂、“宝龙”、马智元及一些不认识的人。2018年4月左右,在刘小伟二手车门市上,刘小伟让其给任珂打70万元的借条,写了三次,最后写了一张40万元、一张30万元的欠款字据,整个起诉过程是刘小伟一手安排的。写借条时,刘小伟、任珂、李雪勇、高云龙、刘凡、刘霄(通过辨认)都在场。刘霄当时给刘小伟说:“你这又弄下一笔好生意,又挣到了”。

法院受理案件后,因为刘小伟他们人多,混社会着了,她害怕他们会到单位、家里闹事,所以就只好配合他们了。但刘小伟最后没有给她15万元。在法院判决下来当天,刘小伟给了她2万元,工资卡冻结当天,刘小伟算完账给了她3万元。刘小伟把手饰还给她,车没还。没过几天,高云龙又跟其要之前2万元借款所产生的利息,刘小伟也不承认说好的15万,其迫于无奈将手饰、手机、车辆变卖,给了刘小伟24000元。2019年2月,其父母知道此事后,其联系刘小伟提出之前与他说好的15万元了结此事,但刘小伟否认,非要让其还70万,后未谈妥。

法院判决后,在刘小伟门市上,她跟刘小伟要说好的那15万元,刘小伟让她先把和高云龙的账结清再算,过了10来分钟,高云龙跟李雪勇到了金阳光门市,李雪勇说高云龙那2万元的条子被他买走了,这账要跟他算了,连本带利给她算下了7万元,逾期没还利息,得双倍还了。她不同意并且要到某某局报案,李雪勇一把将她拽住,要动手打她。后在马磊劝说下,最后算了65000元,之后刘小伟又说法院诉讼费、找关系的钱扣完就只能给3万元了,她没办法就只能认了。刘小伟让马磊给她微信转了1万元,她又跟着马磊去了他家里取了2万元。

2019年7月12日,刘小伟和她在龙湾商贸城二手车门市上商量去法院撤诉的事情。期间,刘小伟曾威胁要告她,最后她提出20000元解决这件事,刘小伟也同意,刘小伟随后给任珂打电话让去法院把这件事情处理了。

因为刘小伟在绥德混的好,她害怕刘小伟、高云龙他们报复她跟家人,所以一直没敢报警。

(20)被害人马智元的陈述,关于高云龙将其与符亚峰二人带至刘小伟的门市上受威胁被迫打下70万元欠条的过程,在二手车门市上,刘小伟、李雪勇多次拉拽、辱骂、恐吓他们,李雪勇还在他靠近肩膀处打了一拳,刘霄也在现场,他跟刘小伟混着了。陈述的“算账”过程与符亚峰的陈述基本一致。

(21)被告人李雪勇供述,2019年7月14日下午他驾驶陕K0Z109号丰田穿越者去团部找刘小伟,路过绥德县医院遇到任珂被拉上警车,他就一路跟着警车,到南关桥时警车停下将他带到派出所。他车上的借条及黑皮本本内的记账情况。给别人放款的钱从其父母处拿的。

任珂与刘小伟是姑舅,两人生意经常在一起;高云龙跟刘小伟是两姨,他俩是专门放账的(高利贷);马磊与刘小伟关系比较好,经常有资金往来,资金往来原因不清楚;马志强跟他们不清楚是什么关系,他跟刘小伟、任珂是朋友,其他人不熟。

符亚峰和马智远在高云龙那贷过2万元,具体时间不清楚,之后高云龙就将该账倒在刘小伟名下了。2018年2月左右,高云龙跟两个男的带符亚峰、马智远来到龙湾商贸城附近刘小伟和任珂合开的众鑫二手车门市上,当时他刚好也在,门市上还有刘小伟、任珂、高云龙及其两个朋友、符亚峰和马智元。高云龙让符亚峰把账倒在刘小伟的名下,因为刘小伟在绥德混的硬,高云龙要不到的账都会倒在刘小伟名下。但因为刘小伟的利息每天200元,比高云龙每天120元的高,符亚峰不同意倒。刘小伟提议买符亚峰的工资卡,符亚峰说要考虑一下,然后符亚峰要走,高云龙就让把符亚峰的首饰扣下再走,符亚峰就把首饰递给了高云龙,高云龙把首饰放到桌子上,任珂把首饰收起放在门市保险柜了。在门市上时高云龙说他今就要钱,不还钱就要到符亚峰单位闹事,给符亚峰丢人。

符亚峰给任珂打70万元借条的时候他不在场,他是后来了解到符亚峰把条子打到了任珂名下,任珂把符亚峰起诉到法院了。2019年春,在刘小伟金阳光石材门市上,当时门市上有他、刘小伟、任珂、马磊、符亚峰和马智元,他们谈论符亚峰欠高云龙钱的事,高云龙说他有事过不来,因高云龙欠他钱着了,所以让他帮忙算一下账,算下的钱就当给他顶账。之后他给符亚峰算了一下,2万本金一天120利息,算下来接近4万元,之后马磊说情,他给符亚峰算了36000元,后刘小伟将钱通过手机转账给他了。在刘小伟龙湾众鑫二手车门市见过符亚峰和马智元一次,在刘小伟金阳光石材门市见过两次。他对符亚峰和马智元没有什么行为。因为刘小伟、马磊之间一直有经济往来,刘小伟就通过马磊给符亚峰3万元,具体原因不清楚。

整个事情从最初的2万元到70万元欠条过程中是刘小伟说了算,因任珂和高云龙平时都对刘小伟很尊重,这个事情有任何变化、进展都要向刘小伟汇报,并且谈论此事都是刘小伟叫的人在他门市上讨论。

(22)被告人任珂供述,他15万买了符亚峰70万的工资卡。70万的借据是假的。虚假诉讼这件事他不该拿假的借条到法院起诉符亚峰。期间他让刘小伟给符亚峰转过钱。事后刘小伟联系他让他与符亚峰撤诉。

符亚峰写下70万元借据的时候是在金阳光石材门市里,当场还有他和符亚峰、马智元。70万元借款中符亚峰实际收到了15万元,这15万元有部分是刘小伟的(因为刘小伟欠他20万),有部分是他的。他是在2018年3月、5月通过三次现金付给符亚峰128000元,金额是第一次23000元,第二次30000元,第三次75000元,拿钱时李雪勇在场,他扣了符亚峰4000元诉讼费,剩余的18000元是刘小伟微信转账的。他支付的128000元中有30000元是从金阳光信合(农商银行城东支行取的),98000元现金是我家里拿的。

(23)被告人刘凡供述,符亚峰通过其凡介绍向高云龙借款2万元的过程,其为保人。高云龙联系刘凡向符亚峰要账的过程。高云龙带符亚峰到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要将账倒给刘小伟,符亚峰不同意,刘小伟和高云龙及另一男子威胁符亚峰,后将符亚峰的首饰和车扣下才让符亚峰离开过程。在门市里符亚峰按照刘小伟、高云龙指示打了借据,打完借据后高云龙跟他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了,然后把之前那张2万元的借据递给他,他当场就把那张借据撕了,之后刘小伟把首饰、车还给了符亚峰。具体写借据过程他不清楚,后来符亚峰说打了70万元的条子,刘小伟把符亚峰的工资卡拿走了。

(24)被告人白永杰供述,他和高云龙是朋友,高云龙小名叫“宝龙”。高云龙主要是给别人放高利贷,靠吃利息营生的。高云龙放高利贷索债时有个二哥叫刘小伟,在金阳光这开个石材门市,他遇到还不上钱的就让对方把贷款倒到他二哥刘小伟那里。他与高云龙等人向符亚峰要账及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过程。刘小伟在绥德县城混的硬,据他了解高云龙要不下的账都转到刘小伟名下了。高云龙联系其向符亚峰要账,期间高云龙威胁符亚峰若不还钱就

要到符亚峰单位和家里去闹,让符亚峰丢人,上不成班,符亚峰走哪跟哪,阻挡符亚峰离开环保宾馆等限制符亚峰人身自由。在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刘小伟骂符亚峰让其还钱、有人威胁符亚峰,最后扣下符亚峰的首饰和车才让其离开。不记得是谁让扣符亚峰的首饰和汽车的,但肯定是刘小伟、高云龙他们。不知道谁让符亚峰给刘小伟打条子的,应该就是刘小伟、高云龙他们,因为当天去刘小伟门市就是为倒账的事。

符亚峰写70万借条的时候他不在场,后来高云龙对他说“宝宝”(指符亚峰)把工资卡给刘小伟卖了十几万元,具体他也没有细问,其他情况不清楚。

(25)被告人刘小伟供述,他在金阳光7号楼一层开设一家石材加工门市,同时还在沙滩坪经营石场,2016年开始与任珂经营一个二手车门市,去年已经不做了。不清楚别人为何要举报他放高利贷,他没有给别借钱。

他不认识郭军伟、田喜东,也没有与他们来往过。他不认识延亚利,与他没有关系。

符亚峰和他亲戚任珂之间有民间借贷纠纷,2017年6月份左右,有次在位于龙湾商贸城的任珂二手车门市上遇到符亚峰,听到符亚峰与任珂谈论偿还欠款一事。他与高云龙没有在车内向符亚峰暴力讨债,也没有威胁符亚峰还钱,也没有与高云龙威胁逼迫符亚峰写欠款字据,没有在任珂与符亚峰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接触过符亚峰,没有在他们纠纷中出主意、威胁、恐吓过符亚峰。符亚峰与任珂是朋友关系,具体不清楚。符亚峰的事跟他没有关系,他是在符亚峰把任珂告了以后出面协调过,其他事都不知情。对符亚峰算完账后任珂尾号5653工行卡在2018年5月18日向李雪勇转账3.5

万元的事不清楚,这张卡他跟任珂两个用着了。

2018年2月左右,高云龙带符亚峰到任珂的二手车门市来过,当时符亚峰说要卖车了,他帮忙看了一下,符亚峰那个车不值钱,就能卖个几千元,当时符亚峰也没有卖。后来任珂把符亚峰的工资卡买了,任珂让他给符亚峰转过几次钱,再后来符亚峰把任珂给告了,他帮忙调解过这个事,其他的不清楚。当时高云龙带符亚峰到任珂门市时还有符亚峰的朋友,另外高云龙还带一个后生,他不认识。高云龙和符亚峰之间有2万元的账。他只是听说任珂把符亚峰的工资卡买了,为此任珂还让他给符亚峰转过几次钱,微信给符亚峰的男朋友转过一、两次,具体数额记不清了,另外就是给符亚峰现金,累计给了符亚峰8万元左右。他欠任珂40万元左右,所以任珂让他给符亚峰转钱了。当时他是为了还银行贷款才借任珂的钱,任珂的钱好像是和他亲戚借的。他在银行贷了40万元,都投资到石材厂了,钱是他跟他老婆李蕊去年在信用社贷的款。符亚峰卖工资卡是任珂、高云龙几个协商的,最后是以15万元买了符亚峰70万元的工资,符亚峰给任珂打了70万的借条。任珂后来拿70万的条子把符亚峰起诉了,为了平息这个事,任珂不撤诉,马瑞也给协调过这个事。

后来任珂到法院把符亚峰起诉了,某某局调查这个事后,符亚峰到金阳光石材门市上找他帮忙协调任珂解冻工资卡一事,但符亚峰跟任珂没有谈拢这个事,其他情况他不清楚。高云龙和符亚峰之间的事他不清楚。符亚峰借田城城钱着了,田城城、黑蛋带人到西安把符亚峰的车给扣了,好像还扣了首饰,后来符亚峰回绥德报案了,最后田城城把东西退给符亚峰了,具体他们之间的账最后怎么处理的他也不知道,他没参与。他跟符亚峰协商去法院撤诉一事时陈亮在场,陈亮当时到他门市上串,他给符亚峰说这是刑警队亮哥。

(26)被告人高云龙供述,2019年8月21日,他通过公众号知道他是因为“套路贷”被某某机关网上通缉,所以来投案自首。

2018年2月左右,刘凡说符亚峰、马智远结婚了没钱,想借2万元。第二天刘凡带他到二沟符亚峰租房的地方去协商借款一事,他跟符亚峰约定了利息1万元每天75元,2万元每天150元,当时符亚峰给他打了两万元的条子,刘凡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了字。后他带着符亚峰、马智远、刘凡先到雕阴市场他二哥刘小伟那里拿了刘小伟的工商卡,之后他们去车站附近的工商银行取了2万元,他现场给了符亚峰1.55

万元现金。给符亚峰借的2万元是他从西安回来打工挣的钱,害怕乱花钱就在刘小伟那放着,所以他取钱的时候是找刘小伟拿的卡。过了一个月左右,因为母亲住院急用钱,他就通过刘凡跟符亚峰要这2万元钱。随后几天他和刘凡、白永杰跟符亚峰及其男友在宾馆、符亚峰的车上、绥德县城等地索要借款未果。他提出把符亚峰的账倒到刘小伟的名下,符亚峰也同意了,他们就去了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当时门市上有刘小伟、任珂、李雪勇、刘冰冰等人,他给刘小伟说符亚峰在政府上班着了。刘小伟就对符亚峰说把账倒在他那,按时把利息清上就可以了,不怕你不还。符亚峰觉得刘小伟的利息太高不同意倒账转身准备走了,李雪勇把符亚峰挡住不让走,并对符亚峰说:“你欠下人家的钱了还这么个态度,我知道你有单位了,你哥也在县委上班着了,你不还钱我就到你哥的单位要账,让你们都上不成班。”刘小伟还在门市上对符亚峰说你欠的钱不还

他们有办法了,你自己看着办。符亚峰当时被吼住了,刘小伟就问符亚峰外面还有多少账,符亚峰说她还拿田城城跟“红脑”的高利这了,刘小伟就让符亚峰卖工资卡,让符亚峰打上70万元的条子,他给符亚峰15万元,符亚峰在外面的账他看的处理。符亚峰说自己需要考虑一下,然后符亚峰、马智元就准备从门市上离开了。李雪勇对刘小伟说,就这样让他们走了,不管怎样说成个事再走,符亚峰走的时候主动提议把首饰跟车钥匙放下就离开了。之后李雪勇对他说如果急用钱的话符亚峰的这个账倒在他这,他可以先把符亚峰的账还了,剩下的他跟符亚峰要,他因为急用钱就同意了。第二天李雪勇就通过银行转账给他母亲的账户转了2.45

万元(符亚峰欠他的本金和利息),他把符亚峰的借条给了李雪勇。李雪勇和刘小伟关系好,不让符亚峰离开也是帮忙要账了。符亚峰之后说他们过年要回老家用车了,车又被他们开走了。过了几天刘小伟给我打电话,让他把人带过来,他联系了刘凡、白永杰把符亚峰、马智远带到了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当时门市上有刘小伟、任珂、李雪勇、刘冰冰,刘小伟问符亚峰考虑的怎么样了,他当时出去买了一包烟,回来就看见任珂拿本子让符亚峰打条子,接着符亚峰按照刘小伟说的在笔记本上给任珂名下打了

70万元的条子,符亚峰打完借条便跟刘小伟要首饰,李雪勇说完了给,他见条子打完了便出去给刘凡说这事跟他没关系了,然后他和白永杰先离开门市了。再后来任珂怎么到法院起诉的他就不清楚了。过了俩个月左右,法院把符亚峰的工资卡冻结以后,李雪勇让他去刘小伟的门市跟符亚峰算账,他过去之后,李雪勇给符亚峰连本带利算的4万多元,符亚峰当时觉得太高了就哭起来了,符亚峰说她卖了一张工资卡,到手才几万元,她一毛不要了,然后他就跑到门市外面了。李雪勇出去把符亚峰拉住,经过马磊劝解,他跟符亚峰那2万元的贷款李雪勇总共算的4万多元,这个钱都李雪勇拿走了。之后他就从门市离开了,具体刘小伟给符亚峰多少钱他不清楚。他把符亚峰的那2万元的借条给了李雪勇后,连同首饰一块给了,首饰最后是李雪勇给符亚峰还的。算账的时候,符亚峰还不知道他把账倒给了李雪勇。刘小伟最后有没有给符亚峰15万元他也不清楚。刘冰冰和白永杰他俩就一直在门口站着了,没什么行为。到了今年7月份左右,刘小伟给他打电话说任珂被派出所传唤谈话了,没一会儿他又打电话说任珂出事了,他得到消息就跑到西安高陵了。

众鑫二手车门市法人是任珂,实际老板是刘小伟。金阳光的石材门市是刘小伟的,石家湾的石材门市是刘国伟的,但刘小伟、任珂都有份了。众鑫二手车基本没怎么做二手车生意,刘小伟在社会上放高利着了,这个门市实际就是谈贷款生意了。刘小伟在绥德混的硬,所以每次要不下钱时都是刘小伟帮他要。

(27)被告人刘霄供述,高云龙带符亚峰到刘小伟门市上要账时他不在现场,他不认识符亚峰。他不认识马磊,认识“五娃”。

(28)辨认笔录,证明:符亚峰、马智元辨认出李雪勇、刘小伟、刘霄是威胁、逼迫其出具虚假借据的人。

符亚峰、马智元辨认出高云龙的朋友“道道”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人。

刘凡辨认出刘小伟、李雪勇就是2018年在龙湾众鑫二手车门市逼迫符亚峰打借据的人。

王峰辨认出符亚峰就是在绥德县政府某部门上班并且到刘小伟门市上与刘小伟等人协商买卖工资卡的女子。

刘凡指认2018年高云龙指使其照看符亚峰、马智远以防二人逃跑的具体位置,位于绥德县名州镇二沟路口的一套坐北朝南二层平房,即马智元和符亚峰的住处;指认高云龙带其与符亚峰、马智元到刘小伟的门市打条子的位置,位于绥德县龙湾商贸城正门东侧的门市,该门市现为东鹏扣板厂;指认其受高云龙指使,将符亚峰、马智元带到环保宾馆扣留的具体位置,位于绥德县环保宾馆209室。

(29)视听资料,符亚峰提供的手机通话录音,证明符亚峰与刘小伟、刘凡协商去法院撤诉的手机通话内容。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2.

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XXXX被害人张瑜的事实。

2017年6月,被告人刘霄由被害人张瑜担保在绥德县农业银行贷款5万元,该笔贷款张瑜使用了3万元。贷款到期后,因张瑜无力偿还,于2018年6月15日给刘霄出具了借款3万元的借条。此前,张瑜还向刘霄借了5000元高利贷,刘霄扣除“砍头息”500元,实际给张瑜4500元。2018年6月22日,被告人高云龙经人介绍给被害人张瑜高利放贷1万元,高云龙扣除“砍头息”1500元,实际给张瑜8500元,后因张瑜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高云龙又以“钱保钱”为由让张瑜打下2万元的借据。此后,高云龙、刘霄多次向被害人张瑜索要借款均未果。2018年7月2日,刘霄以张瑜给其出具的3.5

万元借条为依据将张瑜起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约定在一周内还清债务,张瑜未履行调解协议,该案进入执行阶段。期间,高云龙再次以“钱保钱”为由让张瑜打下2万元的借条,并威胁张瑜若不还钱就以该借条到法院起诉。高云龙、刘霄还将张瑜带到榆林市准备让张瑜办理分期购车后抵押车辆偿还借款,因张瑜无驾驶证未能办理。高云龙遂提议让张瑜卖工资卡还账,高云龙、刘霄将张瑜带到被告人刘小伟位于金阳光的石材门市,在被告人刘小伟、高云龙、刘霄的威胁下,张瑜按照刘小伟的要求给刘霄打下70万元的借条才得以离开。之后张瑜因害怕刘霄、高云龙等人,到榆林躲债。2018年8月7日,张瑜家人到某某机关报警称张瑜失踪。2018年8月14日,绥德县人民法院裁定冻结张瑜的工资卡、公积金账户。2018年8月17日,张瑜的家人代张瑜偿还欠刘霄的3.5

万元和欠高云龙的1.5

万元,被告人刘霄将张瑜出具的70万元虚假借条当场撕碎。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明:

(1)借条及收条,证明张瑜分别于2017年8月14日、2018年6月15日向刘霄出具借款5000元和30000元的借条两支;刘霄于2018年8月17日出具收条1支,收到张瑜人民币35000元。张瑜分别于2018年2月22日、6月22日向高云龙出具借款人民币20000元和20000元的借条两支,高云龙于2018年8月17日出具收条1支,收到张瑜人民币15000元。张瑜于2017年6月6日向刘霄出具借款人民币70万元的借条。

(2)情况说明及谈话材料,证明霍某1联系不到张瑜,怀疑因贷款纠纷被人控制后报警,民警经初查后排除张瑜被实施犯罪可能,因此未立案。

(3)微信转账记录及截图,证明韩某于2018年8月17日向高云龙转账14900元,张某(张瑜姑姑)给刘霄转账35000元。

(4)证人霍小亚的证言,证人霍小亚系张瑜母亲。其证明张瑜告诉她给刘霄打了一张70万的欠条,还让她帮还上3.5

万元,就可以把70万元的欠条抽回来,她当时不信张瑜。后来法院的工作人员给她打电话说刘霄起诉了张瑜3.

5万元,问她处理这事不,她当时没钱处理。期间,刘霄也打电话告诉过她张瑜欠他3.5

万元,她说管不了,刘霄再没和她要过钱。又过了一段时间,刘霄和法院工作人员到她家调查张瑜的情况,她当时没钱处理这个事。后来她就联系不到张瑜,通过公安民警把张瑜找回来,家人商量后决定把事情处理了,张瑜爷爷给了刘霄3.

5万元,张瑜哥哥给了高云龙1.

5万元,最后刘霄把那张70万的欠条当面撕了,张瑜奶奶又把碎纸片捡回来保存起来。刘霄等人不以70万元借条起诉张瑜是因为张瑜离家出走后她报过警,应该是他们不敢起诉。

(5)证人张东琴的证言,证人张东琴系张瑜姑姑。证明其听张瑜说给刘霄打下70万元借条,后其及家人替张瑜还款及刘霄把70万元借条撕毁的事实。

(6)证人张某2的证言,证人张玲花系张瑜奶奶。其证明张瑜因贷款被起诉后家人替张瑜归还借款4.5

万元的事实。

(7)证人马康的证言,证明2018年夏天的一天,他和高云龙到尚品网吧找到张瑜,高云龙和张瑜要钱的经过,张瑜家里人不管,高云龙要不下钱,当时没有人恐吓张瑜,他也没见张瑜给高云龙打过2万元的借条,也没有给张瑜介绍借高利贷。

(8)证人李国帆的证言:证明李雪勇被刑事拘留后,刘小伟跑了,刘国伟找到他让他想办法联系张瑜,想跟张瑜处理刘小伟跟张瑜的事,他电话约张瑜在县医院门口见的面,后刘国伟跟张瑜聊了好一会。

(9)证人刘某3(曾用名刘某23,绰号“红脑”)的证言,证明2018年夏天,张瑜打电话让他去尚品网吧,后他带张瑜和另外一个人到黄毛烧烤吃饭,期间张瑜跟他借钱说他欠那个男的钱,他知道张瑜在外面欠很多钱就没有借给他,他给那个男的说以后跟张瑜要不到钱他给还,那个男的也同意了,饭后他将他俩又送回网吧后就走了。后来听说张瑜把钱给那个男子还了。那名男子经常跟刘小伟在一起,脸上有一道疤。

(10)证人马康的证言,证明2018年6月,张瑜多次让他给他联系借钱。2018年6、7月份的一天晚上,他跟高云龙在一起,高云龙接了个电话,他们就到尚品网吧找到张瑜,高云龙和张瑜要账。后张瑜带他们去了他们家楼下给他母亲打电话说有人要账,张瑜的母亲表示不管这事,高云龙便给刘国伟打电话说这账他要不下了。然后高云龙开车带着张瑜到石家湾高速路口的石材厂找到了刘国伟,刘国伟当时在车上跟高云龙、张瑜说话,怎么协商的他不知道,在刘国伟那呆了十几分钟左右,高云龙带甩们回到了大车站,他准备下车时,听见高云龙对张瑜说,让张瑜打根条子,具体情况他不清楚。从我们在尚品网吧找到张瑜到我在大车子下车前后大概一个多小时左右。

(11)证人丁王某某(王某某)的证言证明,他是通过白永杰认识的高云龙,后来才知道高云龙在社会上跟他二哥刘小伟放高利贷着了。他和白永杰在一起时,知道高云龙在和张瑜要账。有一次他和高云龙等人在网吧找到张瑜,高云龙让张瑜楼下说,高云龙让张瑜尽快还钱,聊天过程中来了一名男子,听见高云龙叫他哥,那个男子也跟张瑜聊天,聊天内容没有听清,他不知道张瑜欠高云龙多少钱,就知道是高利贷。

(12)证人高某2的证言,证明高云龙和他是小学同学,他听说高云龙在外边放高利贷着了。2018年6月左右,他在和高云龙等人在雕阴市场的尚品网吧找人,高云龙他们带着另外一个男子从网吧下来了,高云龙说他要上榆林去了。

(13)证人党伟的证言,证明2018年7月,刘霄带个交警队上班的男的到他们这看过车,想要个零首付的车,他给介绍了一辆路虎车,因为一般车做不成零首付,只有“冷门”车或者售价较高的车,经过金融公司评估才给零首付卖车了。他们看完后坐了一会就离开了。

(14)证人韩庆庆的证言,证明他给张瑜处理过刘霄跟高云龙的贷款。2018年8月17日,他三姨(张瑜母亲)打电话说张瑜在外边借了高利贷,现在对方起诉了,张瑜的爷爷奶奶现在在法院跟对方协商这个事,让他过去跟对方协商。他到绥德法院门口找到刘霄,他问刘霄张瑜怎么欠下你的钱,咋打的70万元的借条,刘霄说张瑜在外边欠的钱他替张瑜还了,所以张瑜给他打了条子,他给刘霄说张瑜在外边的账,不用你处理,你就说张瑜实际拿了多少钱?刘霄拿了两根条子出来,一根是3万元,另一根是5000元。刘霄说张瑜拿了他3.5

万,他只要这3.5

万元,把钱还了他就把70万元的借条还给张瑜,张瑜在跟前说5000元是利息,他就给刘霄说他们只还本,利息不管,要么你就拿三万,要么你就拿七十万条子去法院起诉张瑜,刘霄说张瑜短高云龙钱着了,等高云龙过来再说。然后刘霄给高云龙打了电话,高云龙过来以后拿出一根两万元的借条,说张瑜拿了他两万元,张瑜说他拿了高云龙一万,是高云龙让他打下了两万元的条子,他就给高云龙说只能给你一万元本,高云龙不接受。张瑜的爷爷奶奶想处理这事,然后他又跟高云龙协商的,给他5000元利息,1.5

万元处理此事,之后他通过支付宝现场给高云龙转了14900元,张瑜的姑姑通过支付宝给刘霄转给了3万元,高云龙、刘霄把之前张瑜打的借条还给了他们,当时刘霄不愿意还70万元的借条,就把70万元的借条现场撕了,他们又把撕碎的借条捡了回去。70万元借条的事是他三姨告诉他的,说张瑜在外边欠下高利贷,对方逼张瑜打了一根70万元的借条,为这个事张瑜还离家出走过。我听说张瑜是被人胁迫打的70万元的条子,具体也不清楚,刘霄也承认他没给张瑜这么多钱,当时刘霄说张瑜在外边的账他给处理了,然后张瑜给他打的条子。他听张瑜说,刘霄跟张云龙把张瑜拉到榆林要账,让张瑜买车了,但是因为张瑜没驾驶证所以才没买成。

(15)被害人张瑜陈述,2017年6、7月份,刘霄在交警大队隔壁的农行贷款,他是保人,钱贷下来后他拿了3万元。到了2018年6、7月份,刘霄和他要钱给银行还贷款。他当时没钱,没办法还,刘霄自己把钱还了,他给打下了一张3万元的借条,一张5000元的借条。我当时借了不少钱,还和高云龙借了2万元,实际上当时就拿到手1万元,另外1万就当了头息,当时给高云龙打了2万的借条。后来刘霄一直给他打电话要钱他一直没接。

有一次高云龙和马康在雕阴桥市场尚品网吧找到他,把他叫到高云龙的车上,高云龙说这个钱你必须想办法,不让他离开。还开车把他拉到石家湾高速路口附近,有个年龄大的(马康和高云龙叫哥哥),问他怎么还钱了,还说他们大队领导他都认识了,很容易找到他,让他回去想办法弄钱。后来高云龙又让他打了一张2万的借条,钱保钱,不还钱就拿这两张的借条一起起诉。过了一段时间,刘霄到法院以3.5

万元起诉了,2018年7月15日法院的工作人员火车站警务站找过他,还谈过话。最后他们达成调解协议,他一周内给刘霄还钱,但他没有给刘霄还钱。后来他取不了工资卡里的钱,发现卡被冻结了。

又过了一周左右,高云龙等人再次在尚品网吧找到他,联系刘霄一起带他到榆林,准备让他按揭车辆用于还款,后因他无驾驶证未办成的过程。在回来的路上高云龙说不行把工资卡卖了,还说给他介绍一个买工资卡的。他们在路上还给他算了账,他也没太听明白。回来高云龙开车直接走到金阳光刘小伟的门市上,门市里面的人出来了,刘霄就问他卖工资卡不,他问怎么卖,门市上一个人说得算账了。刘小伟问他每个月工资多少,他说3、4千,刘小伟说就按4千算,刘小伟算完说工资卡卖上15年,一共是70万,刘小伟还说你打上70万的借条,外面欠的钱他们看的还。当时门市上还有一个借了他们钱的人,刘小伟威胁恐吓那个人不给还钱的话,腿给打折,那人说他想办法。刘小伟又问他卖不卖工资卡,他心里很害怕,想着先走了再说,就同意了。一个年轻后生就拿了一张借条,刘小伟说这是法院认可的正规条子,刘小伟让借条打给刘霄,刘霄先写好后,他就按他们的要求,在借条的空格处签了字。给刘霄写的那张70万的借条、还款计划上的时间往前写了一年多。签完字后刘小伟说:“你什么时候给刘霄和高云龙还钱?”他说就三、四天,刘小伟说:“给你一个星期,还不了就以这七十万的借条起诉你”。之后高云龙开车送他回家,路上高云龙还给他说:“我哥(刘小伟)这卖工资的人多了,我哥手上有七八张工资卡了。”刘霄、高云龙都叫刘小伟哥哥了,刘霄、高云龙都听刘小伟的话着了,都围绕着刘小伟,他感觉他拿的钱都是刘小伟策划的,最后逼迫他卖工资卡。

他在刘小伟门市上打下七十万欠条后,他不敢到单位上班,尽量上夜班,回家后不敢出去。他还去外面躲了几天,单位上联系了他母亲,他回家后把给刘霄打了70万的欠条的事告诉母亲,她不信也不管。他又离家了,到榆林躲了十来天,他母亲为此报了警。他把事情给家人说了,家里开始出面帮他还钱,之后他和他奶奶、姑姑等家人到法院见到刘霄和高云龙,他们商量好后,他姑姑张东琴给刘霄转了3.

5万元,给高云龙转了1.5

万元,他们两人打了收条,刘霄当面把那70万的借条撕毁了,随后就去撤诉了。他奶奶把地上的碎片捡起来后一直保存着。刘霄没有以那张70万借条起诉他。

2019年7月16日,刘小伟的哥哥刘国伟通过李国帆介绍在县医院门口找过他,刘国伟说让他能不能把刘小伟的事说轻一点,不要给某某局提70万元的欠条的事情,尽量不要说刘小伟参与着。刘小伟也就判个三年左右,迟早还要出来,出来还能打交道了。当时刘国伟提出给他退7000元。后来,刘霄分两次给了他7000元。

(16)被告人刘霄供述,2017年六、七月份,张瑜担保他在银行贷了5万元,张瑜用了3万,一年后银行贷款到期张瑜说他没钱,他就把钱还了,之前张瑜还拿过他5000元(3000元、2000元分两次借的),张瑜给他打了一张3万元、一张5000元的借条。后来他给联系不到张瑜,准备到法院起诉张瑜,在金阳光碰见高云龙,得知张瑜也欠他钱着了。过了十来天,高云龙给他打电话,让他过雕阴桥市场尚品网吧,说他在网吧找到了张瑜。他过去后,见张瑜在高云龙的白色别克君越轿车车上坐着,高云龙和他的一个朋友也在车上,他就问张瑜什么时候还钱,张瑜说他最近没钱,想办法过段时间还。期间他跟张瑜坐“红脑”的车到金阳光黄毛烧烤吃了个饭,吃饭时“红脑”给他说张瑜欠的钱短不下,让他不要催的紧了。后来,高云龙和张瑜要钱时提议按揭买一辆车再卖了,先把欠他们的钱还了,张瑜同意了。他们三人坐高云龙的车到榆林,路

上张瑜说他没驾驶证,来到到火车站跟前的一个二手车门市,人家说没驾驶证办不成按揭。返回绥德路上高云龙问张瑜一个月工资多少,张瑜说他一个月4000元,高云龙说不行的话就把工资卡卖了。回到绥德高云龙把车直接开到了金阳光7号楼下刘小伟的门市上,他和刘小伟、高云龙、张瑜商量卖工资卡,张瑜说他一个月4000元工资,一年差不多5万,还还说外面欠差不多十几万,刘小伟和高云龙就口头大体给张瑜算,工资卡卖上15年,差不多70万,再一次性把外面的事情处理了。法院冻结张瑜的工资卡,然后从工资卡里扣钱,每个月给张瑜一部分生活费,当时张瑜于见刘小伟、高云龙这个阵势,就说条子他现在先签了,不过让他想几天,如果还不上的话就起诉。刘小伟让张瑜打上一张七十万的借条,高云龙从抽屉拿出一张借条,还让他在借条上签字,意思是刘小伟买的工资卡,让他到法院起诉张瑜。因为他们是一个村,他上班不忙也有时间了,刘小伟就让他起诉张瑜。他和张瑜在刘小伟的借条上签了字,都是按照刘小伟的要求写的,日期故意早写了一年。后借条被刘小伟保管起来了,刘小伟还对张瑜说这几天把欠的钱还了,就不起诉你。是刘小伟和高云龙要买工资卡了,高云龙听刘小伟的了。卖工资卡的人先给刘小伟、高云龙打

下借条,刘小伟、高云龙他们到法院以借条起诉卖工资卡的人,法院判决后,再到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冻结工资卡。刘小伟在门市上没有人威胁恐吓过张瑜。

联系不上张瑜后,因张瑜确实没拿过70万元钱,不敢起诉。带张瑜到榆林做分期之前他已经到法院起诉张瑜欠3.5

万元,法院把张瑜工资卡冻结了。后来张瑜的家人给他打电话,说给他还钱,让他撤诉。他们约好到法院,张瑜的姑姑给他卡里转了3.

5万元,他在法院撤诉了,还打了一张收据。他给高云龙打电话说了这事,高云龙过来说张瑜还欠他1.5

万元,张瑜的姑姑给高云龙支付宝转了1.

5万元,高云龙把那张70万元的还款计划给了他,他当面把还款计划撕了。

2019年7月,在任珂、李雪勇被拘留后的一天晚上,刘国伟打电话让他到县医院门口来,他过去后刘国伟说:“张瑜这个事要处理了,当时条子打到你名下了。”最后商量成给张瑜7000元就行了。后来他分两次给了张瑜7000元。

他和刘小伟一个村的,刘小伟以前开过“众鑫二手车”门市,还在金阳光7号楼开石材加工门市,和他没什么关系,他没事时去金阳光门市上串,门市上常有很多人。他是通过刘小伟认识的高云龙,他们是“两姨”关系了,常在一起了,高云龙听刘小伟的话着了,跟刘小伟着了。常去刘小伟门市的人有任珂,小名龙,和刘小伟是姑舅关系,他们一块做生意着了,之前在龙湾商贸城开过众鑫二手车门市,之后刘小伟、任珂、刘国伟又在沙滩坪开了石材厂。偶尔也碰见李雪勇也去那,在政务大厅那上班着了,也是朋友关系。刘小伟这个人办事很谨慎,常以其他人的名义办事,向酷路泽车还有银行转账这些,都是用他姑舅任珂的名字。

(17)被告人刘小伟供述,刘霄、高云龙把张瑜带到他在金阳光的石材门市,当时刘霄跟他借过印泥和纸,之后张瑜给他们打了一张条子,具体打了多少条子,打条子的原因他不知道。他没放过高利贷,顶多介绍要借高利贷的人到刘喜军那拿过高利贷。

他就是做二手车生意,跟着刘院、马辉、李凤阳他们投资过生意。他跟刑警队的陈亮,巡特警大队的马岗都倒借钱着了,另外跟七蛋(王磊)、马磊、他丈母娘李小艳都借钱着了,还在银行还有40多万的贷款。就是借了还,还了再借,现在他欠陈亮30多万,陈亮的钱是从银行贷出来的,利息是他还着了,欠马岗20多万,七蛋就剩几千元了,马磊那欠10多万。他借的钱买房子,投资生意用了,从他们几个那借的钱都没有利息。石材厂总共投资了一百多万,其中他投资了40万元左右。

(18)被告人刘国伟供述,他现在经营的石材厂,是他和刘小伟、任珂合资的,他占大股,刘小伟跟任珂占的是小股。石材厂生意不好,投资了有100万元左右,基本是赔了。平时是任珂在石材厂照看生意,他在外边另外包了点小工程,刘小伟在金阳光这开个石材门市,他一般就在门市上,他知道刘小伟好像是涉嫌套路贷被上网追逃。2018年7月,高云龙跟一个胖后生带张瑜到石家湾找过他,他记得高云龙当时说张瑜欠他钱着了,他上车后给张瑜说欠人家钱就给还了,其他记不清了,当时他喝酒了,没说几句话就走了。李国帆找他说有个交警队的后生叫张瑜,可能跟李雪勇、刘小伟有牵扯,他不太好出面,让他去找张瑜了解一下情况。他通过李国帆和张瑜约在县医院大门外见面,见面后他就和张瑜了解刘小伟的事,他就知道当时张瑜给高云龙和刘霄签了个条子,不知道是高云龙还是刘霄把张瑜起诉了,具体情况也不了解。张瑜当时说他的事跟刘小伟和李雪勇都没关系,主要是刘霄到法院起诉过张瑜。于是他现场给刘霄打了电话,刘霄过来以后他跟刘霄说张瑜这个事你处理不,刘霄就问咋处理,张瑜说给他一万处理这件事,刘霄就说他拿不出那么多,最后商量成7000元。刘霄又说他一次性拿不出那么多,问张瑜能不能赶过年前把钱给完,张瑜说不行,而且他不相信刘霄,让他给刘霄保起,他就答应了下来。之后他再没有联系过张瑜。后来他听刘霄说把7000元全给张瑜了。刘霄给钱也是为了处理这个事,他害怕张瑜到某某局告他。

他当时找张瑜就是为了了解一下刘小伟在张瑜的事牵扯多少,想着去处理事,当时喝醉了,也不记得当时说了什么。张瑜说他当时拿的是刘霄跟高云龙的钱,他害怕小伟跟他俩有牵扯,所以在录音上说“这三个是一条绳上的蚂蚱”。他在录音上给张瑜说他结婚其“愿要甚了”指的是给他用婚车了。

(19)被告人高云龙供述,2018年6月,马康介绍他给张瑜贷款,他问了一下二哥刘小伟看敢不敢给张瑜放款,刘小伟说张瑜上班着了,没事。于是他和张瑜商量贷款利息是1万元一天150元,每十天清一次利息。张瑜给他打了一张2万元的借条(因为没有保人),他给张瑜8500元现金,剩下的1500元作为前十天的头息扣了。借款十天后,张瑜一直没还利息,他便四处寻找张瑜。期间,他得知张瑜也欠刘霄3.5

万元。刘霄让他碰见张瑜给他说一声。后来他和白永杰、丁王某某、高某某在张瑜家楼底下守了好几个小时,但一直没见张瑜出来。他们又在绥德尚品网咖找到了张瑜,他给刘霄打了电话,刘霄过来后把张瑜带着去找红脑了,此后张瑜又联系不上了。后来他跟马康又在尚品网咖找到了张瑜,张瑜还不上钱,张瑜说他回家让他妈给还钱,于是他们带着张瑜来到了张瑜家楼下,结果张瑜他妈不管。他给刘国伟打了个电话,刘国伟说他跟张瑜要,随后他跟马康开车把张瑜拉到了石家湾石材厂对面找了刘国伟,刘国伟对张瑜说“知道你在交警队上班着了,你们领导我都认识,你要不相信我给你们领导打个电话。”张瑜说不要打,刘国伟说让张瑜找个保人,他跟马康又把张瑜拉回了城里,在大车站附近,因为张瑜联系不下保人,他让张瑜打了一张

2万元的借条(还款还是按1万元还了),借条时间往前写了几个月。完了之后,张瑜还是联系不上,他们又在尚品网咖找到了张瑜,当时是晚上10时许,我给刘霄打电话说张瑜找到了,刘霄过来后说去榆林给张瑜做个分期车,让张瑜卖车还账。他们就去了榆林,但是张瑜没有驾驶证不能做分期。他们回绥德后刘霄让他把车开到刘小伟的石材门市,到刘小伟门市上之后,刘小伟正跟马辉要账着呢,他跟刘小伟说这就是张瑜短我们钱着了,刘小伟就提出了张瑜把工资卡给卖了,张瑜问具体咋卖,刘小伟说:“你给我们打个70万的条子,我们给你15万元,也就是15万买70万工资。回头我们拿70万的条子到法院起诉你,让法院把工资卡冻结了给我们”。张瑜说他要考虑一下,刘霄便问张瑜在外面还拿谁钱着了,张瑜说“红脑”有几万元,另外你跟高云龙这的钱下来差不多有20万左右。刘小伟便对张瑜说你把70万的条子打了,你把外边的账先清一些,这高利不处理每天都涨利息的,张瑜考虑了一会便同意打这70万元的条子,最后刘小伟拿出一张制式的借条和还款计划,刘小伟先让刘霄写了名字,之后又让张瑜写的,张瑜打完条之后就让他走了。因为打在了刘霄的名下,以后起诉也是刘霄起诉,所以70万的条子刘霄拿走了。打完条子之后刘小伟没有给张瑜15万元,让他回去再考虑考虑。后来刘霄给他打电话让到法院来,说张瑜现在还钱了,他到法院门口后,张瑜的姑姑、奶奶、哥哥都在,最后张瑜的哥哥通过支付宝给他转了1.5

万元,他收到钱后给张瑜打了个收据,接着就把之前的俩张2万元的收据给了张瑜。刘霄在张瑜给他打70万条子之前,就已经拿3.5

万元的借条到法院把张瑜起诉了,后来案子到了执行阶段,法院把张瑜的工资卡冻结了,张瑜的家人出面找刘霄处理的这事。刘霄拿到钱后把70万元的条子还给张瑜了。

他向张瑜要账过程中,马康当时跟上他串了,马康基本没说话,因为他也和张瑜认识。他给张瑜、符亚峰、孙涛放高利贷的钱都是他自己的,没有其他人获利。王超。“红脑”在绥德街上也是放高利贷的,具体名字不知道,他在雕阴市场那有个门市。

(20)被告人白永杰供述,2018年7月份的一天他和高云龙到火车站找张瑜要账,但张瑜不在。过来几天,他和高云龙及高云龙还有高云龙的两个朋友在雕阴桥市场串时,高云龙说他去网吧看张瑜在不,他们三人上去找到张瑜并把张瑜叫下来到高云龙的车上,刘霄也过来了,高云龙说他们去榆林。回来后高云龙说他们去榆林准备让张瑜办个分期车套钱,因张瑜没有驾驶证办不成。他跟高云龙还到张瑜家附近守过张瑜,但没等到,当时有他和高云龙及高云龙的女朋友申申,还有两名不认识的男子。守了两小时左右。他见过两次张瑜,第一次就是他和高云龙在雕阴市场的尚品网吧碰到了张瑜,之后高云龙和刘霄还有张瑜坐着高云龙的车走了。第二次是他和高云龙一块从榆林回绥德的时候在绥德法院见到了张瑜和刘霄,后来他才知道张瑜在法院的时候给高云龙钱了,具体情况他不清楚。而且两次都见到了刘霄。

(21)辨认笔录,证明张瑜辨认出刘小伟就是2018年7月在绥德县金阳光石材门市在场的人,同时也是要买其工资卡的人;张瑜辨认出高云龙就是2018年7月左右将其带到绥德县金阳光石材门市打下70万元借据在场的人;张瑜辨认出李雪勇就是其在2018年7月在绥德县金阳光石材门市打下70万元借据在场的人;张瑜辨认出刘霄就是2018年7月将其带到绥德县金阳光石材门市打下70万元借条的人,也是70万元借条上签字的人。

(22)视听资料制作复制说明,证明张瑜与刘国伟的通话内容以及证据来源等。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3.

被告人刘小伟XXXX被害人刘院的事实。

2014年11月,被害人刘院因赌博欠被告人刘小伟17万元赌债,刘院偿还10万元后,刘小伟将剩余的7万元转为高利贷,每l万元日息100元,每十日清一次利息。在刘院不能按期清息的情况下,刘小伟以“利滚利”的形式垒高债务。因刘院无力偿还,刘小伟以到刘院的金桥物流公司和家里要账相威胁,还安排他人采取贴身跟随等“软暴力”方式相要挟。2015年9月12日,刘小伟让刘院以刘院的名义到榆林以42万元按揭购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首付20余万及每月车贷由刘小伟支付,刘院按期给刘小伟支付利息,后因刘院不能按期给刘小伟偿还利息,刘小伟以车辆按揭贷款在刘院名下为由让刘院支付每月车贷,刘院因害怕影响自己征信便开始偿还车辆按揭贷款。

2016年3月左右,刘小伟以自己急用钱为由,将其按揭的奥迪车以40万元的价格卖给刘院,又让刘院以10万元的价格将奥迪车抵押给霍文,车辆抵押所贷的10万元全部交给刘小伟。刘小伟又让刘院给其打下20万元的借条,并许诺刘院若一个月内还清就不算利息。大约一个月后,抵押在霍文处的奥迪车又以15万元的价格倒手抵押在张院生处,张院生代还10万元抵押贷款及利息,剩余的钱也给刘小伟偿还贷款。此后,刘院因无力赎回车辆,车辆被张院生变卖。

2016年4月份,刘小伟去天津购车前又威胁刘院还钱,刘院被迫找到其二哥刘新,刘新从银行贷款25万元后全部给刘小伟偿还债务。因刘院一直不能清偿刘小伟处的高利贷,又先后找刘浪、刘新为其当担保人,后刘小伟以不还钱就送残疾人上门等方式威胁刘浪还钱,刘浪劝刘院卖房给刘小伟还账。刘院将其位于东城豪庭的一套单元房以3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张院生,后张院生以45万元的价格将该房屋变卖,刘院抵押、变卖房屋所得款项部分用于结清房款外,其余全部给刘小伟还账。刘院家人得知刘院在刘小伟处借高利贷后,举家借款给刘小伟还账。刘小伟以偿还高利贷名义共XXXX刘院80.36

万元,最终刘院被迫关闭物流公司,离开绥德躲债。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明:

(1)报案材料,证明刘院向绥德县某某局举报刘小伟违法犯罪行为。

(2)刘院的银行卡号和微信转账截图及购车手续资料,证明:刘院是金桥物流的法人;刘院与微信名叫小伟的多次转账记录以及银行的多次转账记录;以刘院的名义购买奥迪A6轿车的证明。

(3)证人提供的借条,证明刘院及其家属的借款情况。

(4)刘院的民事判决书,证明刘廷伟、王冬梅因与刘院民间借贷纠纷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判决的结果。

(5)李祝清农商行卡支取凭证,证明李祝清农商行尾号2982的账户于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的支取情况,刘小伟取款9笔。

(6)霍文的银行转账记录,证明2016年1月26日霍文给刘院(银行卡尾号2313)分两次转账10万元。

(7)刘院农商行银行人账户交易明细,证明刘院给李祝清(银行卡尾号8887)转账共计62.36

万元,李祝清给刘院转账共计4万元。

(8)张某7在工商银行的银行卡(银行卡尾号3587)交易明细,证明2016年4月23日刘院给张玉汇款25万元。

(9)刘某2提供的转账记录,证明2016年6月4日刘峰给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转账150390元。

(10)榆林奥森汽贸公司材料,证明2015年9月12日刘院购买奥迪A6轿车并办理抵押按揭的情况。

(11)房屋买卖合同,证明刘院与闫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又与康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12)高某4提供的房产证明,证明刘浪用其房产抵偿高朕欠款,房屋过户到高乐名下,与其证言互相印证。

(13)证人刘浪的证言,证明2019年1月25日他要给银行还款跟刘国伟借了15万元现金,当时打了欠条,没有说利息,还给刘国伟签了一份房屋转让合同做担保,当时任珂在场还拍了视频。后来还清了,合同也作废了。2016年,刘院在刘小伟处欠赌博账,他给刘院当了两次保人,第一次刘院说做生意借5万,利息1万元每天100元,十天清一次是5000元,十天后刘院还剩下的他还,一直没还本金,加上刘院之前欠刘小伟的一共是18万元,刘小伟又让他当保人,那18万元在一个月还清就不要利息,刘院最后把家里的房子卖了还的钱。期间刘小伟多次给他打电话要钱,威胁他要去他家里闹事。2016年4月左右,刘院打电话说自己被刘小伟控制了让他过去,他在金阳光江湖饭馆旁边找到刘院,当时还有刘小伟和几名男子,刘小伟一直让刘院还钱,但是刘院没有钱给刘小伟还,刘小伟就让刘院找个保人,之后刘院让给他的二哥刘新打了电话当保人,刘新过来后刘院告诉刘新说自己欠了刘小伟25万元高利贷,如果不还钱的话,就把“瘫瘫”刘喜军拉在刘院家,而且还要去找刘院的父母要钱。最后刘新给刘小伟写了一张新的借款条,具体数额他不记了,当时刘新说过几天给刘小伟准备钱,几天后刘新和刘院就去工行给刘小伟打了25万元,当时他还从金桥物流门市上拿了六七万元给刘院送过去,这25万元就是刘小伟去天津买车的时候打的,当时是张院生和刘小伟一起去天津买车的。2016年6月份,他跟刘院找了张院生把刘院的房子做抵押贷款,抵押了30万,利息1毛,之后签了卖房合同,给了刘某14生15万元房款,给了刘小伟13万,他又在张院生那里抵押了他的奇瑞轿车,剩2万跟张院生顶账了,把车取回来了。房子卖了45万,刘院最后也没有见到钱,怎么算的他也不清楚。2016年4月份,他在刘小伟那给刘院担保过5万元,刘小伟天天跟他要钱,他跟刘院去张院生处做了抵押贷款,抵押了3万元,利息1毛左右,签了卖车合同,给我转了2.8

万元,2000元扣了利息。刘院卖房子给刘小伟还过13万,他担保的5万他给还的。还有一次在马辉的彩票店,刘小伟还打了刘院一拳。刘新贷款给刘小伟还过10万。

刘小伟带刘院在榆林以刘院的身份买了一辆奥迪车,按揭贷款也在刘院名下,后来刘小伟把车卖给刘院,刘院把车抵押给张院生卖了。

刘小伟那会儿常相跟刘国伟、任珂、刘霄、李雪勇这几个,之后他三姨家的小子“宝龙”也常来刘小伟的门市上串,刘小伟、刘国伟在社会上都有点名气,而且刘小伟他们在卜家湾打过一家人,把对方打惨了,最后什么事也没有,所以一般没人敢欠刘小伟的账。

刘小伟出事后,刘国伟联系过我,让他在谈话时不要讲实际只贷款10万这个事,谈话的时候不要讲刘小伟。还让他给刘院做工作,让刘院别告刘小伟。

(14)证人张院生的证言,证明:2016年6月份,刘小伟问他的奥迪A6能卖多少钱,他说三十一二万,可以押15万,刘小伟说他35万元卖给了刘院。他知道刘院先把车以1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霍文,具体是怎么赎的车他不清楚。后来刘院说他欠别人15万,当时给了他行驶证、身份证复印件,他先给他转了15万,把车给他放下,写了买卖协议,以30万元卖给他了。几天后,他用他朋友刘峰的身份证在西安中国银行把那辆车的贷款还了15万多一点还清了。银行把车的解押手续邮寄到了榆林奥森汽贸公司,他和刘院取了手续办理了过户,他又把车在山西卖了31.5

万元,挣了不到一万。又一次刘院把他的货车(陕KH4617)给他押着,他给借了4万多,最后把车过户给他了。

2016年4、5月份,刘小伟问他刘院的房子有人押没,他说没有。过了几天刘院找他说想卖房子,所以就商量的先以35万元的价格卖给他,等最后房子卖出去再算账。在房子过户的时候他给了刘院32万余元,最后刘院以45万元的价格把房子卖了,他之前给刘院32万元还有2万元利息,所以这个钱让他扣了,又给了刘院10万元。

张玉是他妹妹,他用张玉的一张尾号为3587的银行卡。2016年4月23日,刘院向张玉账户汇款25万元,这是他跟刘小伟到天津买酷路泽车的时候,刘院的二哥刘新给刘小伟打的钱,具体什么钱为何刘新给打钱他不记得了。刘霄于2016年4月23日向张瑜账户汇款24万元,也是给刘小伟打的买车钱,买酷路泽车花了55万元到57万元左右,具体数额他不记得了。张玉3587的流水上于2016年4月23日在天津分行银行卡中心pos机消费49万元,这49万元应该是付的车款,剩余车款是刘小伟拿卡刷的。

2019年5月27日,张玉向常某转账15万元是刘院要卖房先跟他抵押了30万元,因为刘院的房子本来是常绥生的,刘院还欠常绥生的房款,所以他就直接给常绥生转了15万元相当于是刘院还的房款钱。剩余的15万元里,刘浪之前在他这抵押过一辆奇瑞汽车,刘浪赎车扣了两万元,剩余的13万元他扣了刘院之前欠他的钱,剩下的都给了刘院,房子卖了45万元,剩余的都给了刘院。

2016年6月12日我给霍文转账4.8

万元,这是刘院把抵押在霍文那的货车卖给了他,他给霍文付钱赎的车,货车他卖了4.6

万元,还赔了2000元。他拿张玉的工行卡与任珂的多次转账往来都是他跟刘小伟的资金往来,当时刘小伟用任珂的卡,他知道刘小伟这个人在外面放高利贷,所以只跟他经济上周转一下资金,其他的跟他不来往。刘小伟放高利贷一事他没有参与也没有获利。

刘小伟和刘国伟是亲兄弟,刘小伟和任珂、李雪勇、刘霄是什么关系他不知道,反正这几个人经常在一块。

(15)证人刘某17的证言,证明2016年4月份的时候,刘小伟带人到货运站和他要钱,威胁他要砍掉刘院的胳膊或腿,还不让货主取货,要拉走防盗门,他给货运部老板陈文员打电话后刘小伟才离开。这时他才知道刘院欠的是高利贷,后来他借了5万元,给刘院还钱。我大儿子、二儿子、亲戚都给还过。刘院把房子、车都卖了还钱。2015年,刘院说买房子要钱,他跟刘宏胜贷款6万元、刘某15贷款4万元、刘某10贷款1万元、汪爱前贷款1万元、安喜贷款1万元、高国探贷款1万元、刘廷地贷款5万元、刘喜宁贷款2万元、刘廷国贷款2万元、李某某亮贷款5万元、刘来益贷款1万元、刘益年贷款1万元、李世平贷款1万元、王玉春贷款1万元、高琴2万元、贾和芳1万元、贾永平1万元、贾永芳1万元、刘元娥2万元、姬彩霞2万元、李宏2万元、刘建苗2万元、刘某12万元,以上这些人贷款利息都是1分钱。刘娃借款2万元、刘建明借款2万元、刘晓琴借款2万元,都没有利息。都给了刘院,一共给了50余万,后来才知道他欠的高利贷。

(16)证人刘新的证言,证明2015年刘院快结婚的时候,怕刘小伟闹事跟他和他大哥刘绥说他欠刘小伟钱,让他们帮忙还钱,他和他哥凑了18万给刘小伟还了。2016年,刘浪给他打电话说刘院因欠钱被扣到金阳光,他到了之后刘小伟让还钱,没钱让他当了保人才放他们走了。一个礼拜后刘小伟给他打电话,他到了刘小伟车上,刘院也在,还有一个不认识的人,让他还钱,因为没有钱,就给他打了一张10万元的欠条。每次不还钱的时候刘小伟就拿他二哥威胁。他跟他哥借了2万元去给刘小伟还钱的时候他说有利息,开始说1万元一天300元利息,他不同意就改成200,他还不同意,他说三天内还清就不要利息,十天内还清利息一天100元,当时把欠条改成了8万元,到第十天时他又还了3万元本金,8000元利息,又把欠条改成了5万元,一周后又还了3万元,又让他还5000元利息,让他在十天内还清三万元,过了十来天他又还了2.6

万元,再没有还过。他给刘小伟连本带利还了114000元。

2014年腊月他和李朝借款5万给了刘院,2015年4、5月份刘院找了马某给他当保人在绥德农商银行北街支行贷款49万,给了马德2万,他用了2万,其余的都给了刘院;2016年2月份他跟刘文志贷款5万元,利息1分2;刘廷院处贷款3万元,利息1分;还有他自己的2万元给了刘院还银行的贷款。之后他陆续借款23万都给了刘院;在石家湾信用社贷款20万给了刘院;之后刘小伟把刘院扣在金阳光,他给刘小伟写了25万元的借条,到处借钱在第三天打给了刘小伟的丈母娘(刘小伟让转给他的丈母娘)。刘院卖房子的时候,他给房主刘绥生打了5万元。他一共给刘小伟还了60余万。

(17)证人刘绥的证言,证明2015年刘院订完婚后不久,说他欠刘小伟十几万钱,如果不还的话担心刘小伟来闹事,他给刘院借了10万元,在雕阴市场他把钱给了刘小伟,他把欠条(俩支,一共十万元,借条上写的是王小宁)拿走了,后来通过刘新才知道是高利贷,1万元一天的利息是100元。听刘院说刘小伟叫人跟着他,走哪跟哪。刘院有一次找他借车要把他的车在榆林抵押几天,他没给借,最后刘小伟把刘院接走了。

他还给刘院当保人跟王某4借款10万元,利息是1分,他给还了5万,还差5万。刘小伟以刘院的名义买了一辆奥迪A6,首付是刘小伟,车一直是刘小伟在使用,后来抵押在张院生名下出售了,刘院一次还不起刘小伟那么多钱,高利贷又增加了。刘院在东城豪庭的一套房子一共60余万,为还钱把房子抵押在张院生名下,最后卖了45万。他父亲为给刘院还钱在外面贷款大概50万元,刘新贷了30余万元。

(18)证人王峰(“五娃”)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在2016年的时候用别人的身份买过一辆奥迪车,后来刘小伟又原价把车卖给这个人了,具体这个人是谁他不清楚,也是欠刘小伟高利贷着了。

(19)证人马辉的证言,证明刘小伟还跟一个义合的后生、王成、赵宝成、刘院、薛喜利、要过账,刘小伟要账连打带骂的,有些欠款的他给拉到山上打人家,欠他钱的人都很害怕他。有一次刘小伟把他拉到车上要账,当时车上还有刘院,刘小伟朝刘院打了几拳,据他了解,刘院给刘小伟还了有一百多万,全家贷款给刘小伟还款都还不清。

(20)证人李凤阳的证言,证明他用过吴某尾号为3545的工行储蓄卡一段时间,该卡内从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同任珂的多笔银行流水是其跟刘小伟倒借钱的流水,其中吴亚龙给任珂转账58万,任珂给吴亚龙转账25万,差33万元他也说不清楚。刘小伟当时用任珂的卡。其用王喜宏的卡在2017年至2018年5月给刘小伟倒借过5笔19万元左右。

他知道刘小伟跟任珂在信用社都有贷款,另外他在个人身上也有贷款了。跟刘小伟一块放贷的人有李雪勇,李雪勇家里有钱了。任珂、刘国伟跟刘小伟一块投资石材生意着了,刘霄、高云龙都是给刘小伟打下手的,刘小伟为人聪明又谨慎。刘小伟给马辉、刘院、田庄一个在政府上班的女的放过账,听刘小伟说他做了一桩挣钱的生意。

刘院跟刘小伟赌博欠下的贷款,之后就成了高利贷,刘院为给刘小伟还账,把房子跟车都抵押给张院生了,后来张院生把刘院的房子跟车都卖了。

二手车抵押贷款名义上是抵押,但签订的是买卖合同,抵押的贷款一般是高利,还不上利息对方就把抵押的车卖了,张院生做抵押贷款,刘小伟跟人要账时会把人带到张院生那做抵押贷款生意,抵押的贷款张院生直接给刘小伟了,然后抵押的车辆又被张院生卖了,刘院就是这种情况。

(21)证人吴亚龙的证言,证明他的尾号1138银行卡是他朋友李凤阳用着了,大概用了一年。

(22)证人马德的证言,证明2014年腊月的时候,刘新在信用社贷了49万元,刘院倒用了。之后他跟刘院、刘波取钱的时候,刘小伟过来把刘院叫去,好像是给刘小伟还了一些钱。刘小伟给刘院卖过一辆奥迪A6车,车的户主是刘院,刘小伟付的首付,车卖给刘院后,刘院又欠了刘小伟的钱.

(23)证人常绥生的证言,证明他是东城豪庭的股东之一,他名下分了俩套房子,2014年年底以39.5

万元的价格给刘院卖了一套,截止2016年6月还欠他20万房款。2016年6月份给他说要抵押房子,抵押给了张院生,让他去办手续,他说得把房款先结了,当时刘院、张院生、刘新找到我,张院生给他付了15万元,刘新给他打了5万元的条子,之后去办了变更手续,一个月左右,张院生把房子卖了又找他去变更了购房手续。剩下那5万一直没有给他。

(24)证人霍文的证言,证明2016年5月份左右,刘院开一辆奥迪A6轿车(陕KUL200)和一个不认识的人,想和他借钱,他没有给借。说要卖车,让他看的卖,把行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给了他,写了买卖协议(代卖预付合同),他给了10万元现金,之后就离开了。刘院把钱可能直接给刘小伟了,听说刘院欠刘小伟高利贷着了,刘小伟社会上名气很大,他不敢弄这辆车,就让刘院把车赎回去,刘院又在张院生处抵押了15万元。张院生最后把车卖了,刘院给张院生卖了29万元左右。之后刘院又跟他借钱,把一辆货车(陕KH4617)开到他那要卖掉,写了买卖协议(代卖预付合同),如果把车卖掉他会收500或1000的信息费,卖不掉就不收了。当时给了他5万现金,后来车没卖掉,他给了我48000元,把车开走了,现在也没有把钱还完。听说刘小伟给刘院放高利贷,刘小伟在刘院身上弄了一百多万。

(25)证人康海山的证言,证明2016年夏天刘院带他看东城豪庭的单元,协商45万元出售,后签订合同(与闫喜红)。当时有张院生、刘院、闫喜红、李业成等人。刘院卖给了闫喜红,通过POSS机刷了25万元,李业成给他刷了20万,他知道刘院外面欠下钱,急着卖房子。

(26)证人闫喜红的证言,证明2016年5月27日张院生让他与刘院签订购房合同,钱是张院生转给刘院的,合同金额35万元,后于2016年6月17日张院生又要卖房子,所以他又签了合同。

(27)证人李治董的证言,证明2016年时张院生卖过刘院一套房子,当时张院生不在,房子过户到闫喜红名下,他作为见证人签了字。

(28)证人王晓宁的证言,证明他认识刘小伟,听说他放高利贷着了。2015年9月左右刘小伟买奥迪车他给当的保人,刘院是否在场不记得了。

(29)证人张玉的证言,证明她尾号3587的工行卡是她哥张院生使用着了。

(30)证人刘峰的证言,证明2016年6月4日张院生买车做抵押时给他转了150390元,他将这笔钱转给了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

(31)证人高乐的证言,证明2019年三四月份刘浪把葡萄梁一套二层房子卖给了她弟高朕,房子在他名下。

(32)证人王某5的证言,证明2018年7月任珂说要投资石家湾石场,让他当保人贷款,后与马刚夫妇、刘小伟夫妇在信合贷款40万元,后来才发现他是贷款人。

(33)证人马刚的证言,证明刘小伟让他当保人贷款,后来才知道贷款人是王宏雄。

(34)证人王延东的证言,证明他跟刘小伟是因为赌博认识的。2014年11月份,刘小伟联系的他和刘院、马志强、米建还有一个不认识的老汉在米建家以扎金花的方式赌博。场子是刘小伟的,他没有玩,抽钱着了,一把抽50元,玩了两个多小时,他输了3000多元,刘院输了4万元,马志强和那个老汉都赢了。之后又去了嘉隆皇朝酒店,刘小伟说放对子,刘院和米建合伙做庄家放对子,那个老汉、马志强(四十铺中学的教师)还有俩个年轻后生押,他没有参与,偏家以500元、1000元的赌注押,还可以押锅,锅最高可以押1万5,对子不翻倍。他和刘小伟在外面拉话,不让他进去,俩个年轻后生(不认识)在帮刘小伟记账,还帮刘小伟抽钱,差不多半小时,刘院输了8万,米建输了6万,其他人都赢了。在赌场上,谁没钱了可以和刘小伟借,结束后再给刘小伟还钱,按时还就没有利息,按时还不上就收取高利息,一般是1万元每天利息100元。米建输了6万元,欠了刘小伟的账,三天内就还清了。刘院输了12万,也欠了账,刘院用货款还了一部分,剩下的成了高利,刘小伟还用刘院的身份卖了一辆奥迪A6轿车,开了一年左右给刘院了,刘院给卖了,最后给刘小伟还了一百多万。他们都怀疑赌博有假但是没有证据。

(35)证人王海军的证言,证明2015年刘院找他借10万元,刘绥给当的保人,签了借条,约定月利息是1分,他给了刘院10万元现金,最后刘院还不上钱,他跟刘绥要了5万,现在还欠5万没有还。

(36)证人刘廷福、刘彩琴、李某6、刘某16、刘某12、刘某6、刘某8、胡某、高某3、刘来毛、马世雄、汪某的证言,证明刘文宁、刘新向其借款的情况。

(37)证人宋某证言,证明他是西安市北三环金桥物流的职工,刘院在2014年的时候在绥德开了一家金桥物流绥德货运站点,他们的物流到绥德之后刘院负责送货、负责代收绥德的货款,2016年刘院就把物流站点关门了,关门的时候还欠公司35万,他还去绥德跟刘院要过账,当时也签条子了。

(38)证人李某12的证言,证明她哥李爱国帮他们看的房子,刚装修好不久,最低45万,他丈夫康海山跟对方签了合同,钱是通过Pos机刷给对方的。

(39)被害人刘院陈述,2014年11月份,他在刘小伟开设的赌场上输了17万余元,就分三次输的,第一次在七里铺输了4万元,第二次在嘉隆皇朝输了8万元,第三次在七里铺输了5万元左右,都是刘小伟的赌场,不给打欠条不让走,当时他给刘小伟打了17万欠条(欠条还钱的时候撕毁了),第二天拿货款给刘小伟还了10万元,将欠条改成了7万元,欠刘小伟的7万高利1万元一天100元的利息,过了几天因还款又借了2万元,利息也是1万一天100元,当时写了借条没有写利息;十天后又跟刘小伟贷了3万元给他还利息,这时欠下本金12万元,过了几天又还了2万,欠款成10万元。过了几天因为在高震处的贷款到期了要还钱,又跟刘小伟贷了5万元,写了欠条没有写利息。之后他在刘廷伟处贷款3万元,写了借条,利息1分2。找刘廷山贷了1万元,利息1分2。货款筹了1万元。这5万都还给了刘小伟。连本带利还欠11万,之后又给了5万,2015年1月份的时候又跟刘小伟贷了2万元,到2015年二月份的时候已经欠了20万元。刘小伟跟他要这20万,刘新在农商银行的贷款,他拿了20万,5万给了马德和刘波,15万给了刘小伟,又从新写了一张5万元的借条,当时还有几千元的利息借条没有写,2015年农历二三月份的时候又增至了8万元,每次利息欠到1万,还不起的时候刘小伟就让他借钱还利息,之后本金又涨1万,8万利滚利至12万。2015年12月份的时候还欠刘小伟15万元,刘绥给刘小伟还了10万,此时他在刘小伟处的欠款剩下5万元,利息也是1万元一天100元,后来因为要还别处的高利贷又跟刘小伟贷了5万元,此时连本带利一家欠12万元,2016年2月份利滚利已经到了20万。2016年2月份,利息还清后,他又打了5万元欠条,这期间有时候利息还不起,加上最开始的7万元,本金成了26万元,利息每天一万元100元,每天要支付刘小伟2600元利息。每次还不上钱的时候刘小伟说他有个二哥是个瘫瘫贩毒着了要往他家拉,还威胁要关他的货运站,还说要把他埋到龙湾山上;有一次在车上在他胸口打了一拳,一次开车把他拉到三十米大道一个饭馆,当着很多人的面对他进行辱骂,让他去跳楼还不如碰死人家给点钱。这些情况刘浪可以证明。2016年2月,刘浪分俩次给他当过18万元的保人,刘浪给他二哥刘新说了之后,刘新也给他当过保人,后他家里人知道后,全家凑钱给刘小伟还了120万元。

他不认识王小宁这个人,他打的借条是按刘小伟的要求打的,在2016年12月,刘小伟把他叫到雕阴市场跟他说不还钱就要到他的婚礼上闹事,他就给他哥刘绥打电话说借了刘小伟10万元,不还钱的话刘小伟就要在他婚礼上要账,他哥答应帮他还钱但是要看条子,刘小伟就让他写了两张借条,一张10万元的,另一张5万元的条子都打到王小宁名下了,另外多打的那根5万元借条是为了让他哥相信他再不欠刘小伟的贷款了。

奥迪车是2015年9月份,刘小伟让他拿他的名字买车,他付了20万元首付让他打月供,月供的钱是拿利息顶账,车一直刘小伟开着,后刘小伟不要车了让他在文文二手手机门市抵押了10万元,过了半个月又抵押在张院生处,张院生把车卖了,他给了文文10万,给了刘小伟5万元(利息),剩下15万元还车贷了。

2016年6月底,他贷刘小伟已有48万元,20万没有利息,28万每个月利息9万多,他把自己的房子给张院生做了30万的抵押贷款,利息1毛,一个月3万。签了卖房协议。当时房款还差刘绥生的20万,给了刘绥生15万,给了刘小伟12万,2万给刘浪在张院生处抵押的车赎出来了。过了半个月,张院生介绍的房子卖了45万,扣了30万的贷款,3万利息,之前欠张院生的3万,刘浪在张院生处抵押贷款还欠1万元也从房款中扣了,剩7万给刘小伟还了。刘浪之前当保人,把他的奇瑞车抵押给了张院生。

2016年4月23日他向张玉6215592610001023587的账户转账25万元,张玉是张院生的妹妹。2015年10月16日至2016年5月30日他向大众汽车金融公司转账8次,每次金额是5552.07

,这是那辆奥迪车的按揭贷款,2015年9月买的车,2016年6月做的解压手续,期间8个月的车贷,刘小伟还了4个月,2016年3月份刘小伟把奥迪车卖给他以后车贷都是他还的。他把车以15万元的价格抵押给了张院生,签了买卖合同,剩余的15万元车贷是张院生还的。相当于车卖了30万元。

2015年8月13日张院生(6212252610000140034)给他转账7万元,这钱是他跟刘小伟借的,刘小伟让张院生给他转的钱。在2014年11月8日至2016年5月12日,他多次给李祝清271005070110900575769转账,金额高达万元,这些都是他给刘小伟还的高利贷,刘小伟不用自己的银行卡,所以钱都转到他丈母娘的卡上了。2015年2月17日11时48分,他向李祝清转账5万元。当天中午14时50分又在农商银行柜台取现49990元,具体情况他记不清了,应该是刘小伟要现金,让他到银行帮他取钱,其他的记不清了。微信的转账记录都是他跟刘小伟借的钱还有给他还的利息。

(40)被告人刘小伟供述,刘院以前在裴家峁市场开个物流公司,他们合伙做生意,刘院主动找他让在其金桥物流门市上投资10万元,后他就以入股的形式给刘院投资了10万元,时间应该是刘院刚开物流门市的时候,怎么给的他忘了。他投资时金桥物流的生意还可以,没过多久,他发现刘院在外面欠很多钱,他就把投资的10万撤出来了,他没挣钱。这钱他向刘院要了很多次刘院才给他还清。

刘院当时在王峥、马洋、高江那拿高利贷着了,他还替刘院给这几个人还过高利贷。后来刘院常借他的奥迪车(陕KUL200)开了,有时借走几天不给还,为此他老婆还跟有意见了,他没办法打算把车给卖了,刘院说他想买了,所以就把车卖给他了。卖了有42万元左右,原价卖的没赔钱。刘院给他20几万,剩下的月供刘院给还完了。有的是现金,也有好几次转账,转账都转到任珂的工商卡账户了,当时任珂的卡他用了一段时间。他当时因为在绥德商会小额贷款公司给他哥当过保人,那段时间小额公司把他起诉了,他害怕冻结自己的银行卡,所以就用了任珂的卡。刘院给他还的钱,他到天津买了一辆酷路泽车,车牌号xxx。他和刘院一块赌博过,赌注就是5-10元。刘院的二哥给他还过钱,当时是刘院拿王峥5万元高利贷,他替刘院还的(没有算利息),后来刘院二哥给他还了一部分,到现在还有几千元没还。当时他那个车在刘院名下,他害怕刘院烂干了银行把他的奥迪车扣了,所以才替刘院还的。刘院买了他的车之后,听说通过张院生把车给卖了,具体情况他不知道。张院生当时在绥德开个宏盛二手车门市。他没有向刘院索要过利息,刘院给他还钱时一万两万也还了,四五万也还了,买酷路泽车时刘院给他一次还过7、8万。

刘新是三老板,刘院的二哥。刘院欠王峥钱时刘新说帮刘院还了,当时他还了5.2

万元,刘新只给了他5万元,还有2000元没给他还。后来刘院购买的奥迪车时刘新好像替刘院给他还过钱。刘院还向他借过2000元,到现在没有还。刘浪和刘院是一个村的,常几千几千的和他借钱了,没有利息,借了还,还了借,截止现在还欠他一万元左右。刘浪没有替刘院给他还过钱。他没有从王小宁处借款后转贷给刘院或刘新。他听说刘院出售了一套东城豪庭的房子,通过张院生卖了。刘院在他这没有拿过高利贷。

李祝清是他丈母娘,李祝清有一张信合卡是他用着了,卡号他不记了。刘院打给李祝清的61.36

万元是他们互相倒借的钱。刘院给他倒借的钱都是银行转账,他给刘院倒借钱大部分都是现金,他家里有保险柜常放现金了,他从保险柜拿的钱给刘院,每次都是刘院一个人单独找他借钱。所以转账中只能看到李祝清给刘院转了4万元。刘院有多少就给他倒借多少,所以他多次以2000、4000元向李祝清转账,他一般不在银行卡上放钱,所以刘院打过来的钱他马上都取现了。取现的钱他用于生活开支了。2016年5月16日,刘霄在绥德农商银行营业部从李祝清尾号后四位2982的信合卡取现3万元,这钱应该是他帮忙取得。

(41)被告人刘国伟供述,他听刘浪说刘院也告刘小伟着了,他给刘浪打电话说能不告别告,非要告他也没有办法。他知道刘院跟刘小伟有债务纠纷,听说刘浪和刘院关系好,所以他就联系了刘浪,问一下刘院和刘小伟之间的事,但是没有劝说。刘小伟原来有一辆黑色奥迪A6汽车,他还开过一两次,车号就记得有个200,当时这辆车的车主是刘院。因为刘小伟在外面有欠款,买车不敢用自己的名字,所以就用刘院的名义买了一辆黑的奥迪A6汽车,首付款是刘小伟付的,车贷一直是刘小伟在还,后来他听说刘院又从刘小伟手里买过去了。

(42)被告人刘霄供述,刘小伟让他开白色酷路泽车去接了一次刘院,把刘院送到了马辉的彩票店他就离开了。刘院结婚的时候刘小伟让他帮忙去开婚车。他知道刘院欠刘小伟很多钱,而且是高利贷,刘小伟跟刘院经济来往比较频繁,刘院的哥哥给刘小伟还过钱。刘小伟以刘院的名义买过一辆黑色的奥迪车,车是刘小伟在开,最后被卖了。其他的不知道。

(43)视听资料及制作复制说明,证明提取刘院手机内存储一段录音,刘院与刘小伟之间的手机通话内容。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4.

被告人刘小伟、刘霄XXXX被害人刘浩的事实。

2016年5月份左右,被害人刘浩为借款人文勇宏担保向被告人刘小伟借了4万元高利贷,刘小伟扣除“砍头息”8000元,实际给文勇宏3.2

万元。后文勇宏因无力偿还借款外出躲债,刘小伟便要求担保人刘浩清息。刘浩在支付了两期利息后也无力偿还,刘小伟便将刘浩带到“众鑫二手车"门市上索债,被告人刘小伟、刘霄以暴力相威胁,以“钱保钱”的形式逼迫刘浩给刘小伟打下一张2.8

万元的虚假借条。2016年7月,刘小伟、刘霄在绥德县永乐大道“夜猫酒吧”找到刘浩后对其进行殴打、辱骂,刘浩承诺一定帮刘小伟找到文勇宏后才得以脱身。次日,刘小伟、刘浩、文勇宏在绥德县西城酒店协商还款事宜,文勇宏叫来其弟弟文帅,经协商,约定将文勇宏的4万债务转到文帅名下,文帅当场给刘小伟出具了4万元的借条,刘小伟承诺不再找文勇宏要债。刘浩向刘小伟索要其之前为担保该笔债务被迫打下的2.8

万元借条未果。2016年12月底,刘浩在参加其亲戚刘小宁在绥德县雕阴市场盛世大酒店举办的酒宴时,刘小伟纠集刘霄等人到宴席上向刘浩索要2.8

万元债务,并称没人管就要当场带走刘浩。后经刘小宁与刘小伟协商,约定以6000元处理该笔债务。当晚,刘小宁在雕阴市场其烟酒门市上付给刘小伟现金6000元,刘小伟将2.8

万元的虚假借条交给刘小宁。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明:

(1)民事判决书,证明文帅向张院生借款100000元被张院生起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绥德县人民法院判决文帅向张院生还款10000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1150元。

(2)证人王星星(原“夜猫”酒吧旁茶馆、文玩店老板)的证言,证明2016年一天下午他在茶楼里听见外面有人骂骂咧咧的,他出去看见刘小伟和另一名不认识的男子在打刘浩,刘小伟很用力的在刘浩胸口处打了几拳,刘浩一米八左右的个子被刘小伟打得直往后退,另一名男子拉了刘浩几把,刘浩当时没有还手,没有见到刘浩有什么外伤,他走到他们旁边准备拉架。到刘小伟身边时刘小伟自己就停手了,但刘小伟嘴里还一直骂骂咧咧的骂刘浩说:“你给老子躲的了?你家里老子也能找的到,你躲不了。”骂了几句后跟前围下的人比较多了,刘小伟就把刘浩给拉到马路对面靠近河畔那面去了,他没听见他们在说什么,但看到刘小伟一直在推搡刘浩。不久刘浩告诉他说是自己替别人当担保人在刘小伟那里借钱,刘小伟的钱都是高利贷,现在还

不上利息了刘小伟就把刘浩找到打了一顿,并让他用“钱保钱”的方式打过一张借条,刘小伟并没有给过刘浩钱。这件事之前他不认识刘小伟,事后他听刘浩说打他的就是刘小伟。刘小伟平时名声特别大,都知道他是放高利贷的,而且听说不少人因为借他的高利贷还不上钱跑了。

(3)证人文勇宏(曾用名文某1)的证言,证明2016年其通过刘浪认识刘小伟,由刘浩担保向刘小伟借款4万元,一万元一天二百元利息,十天结一次息,打了借条后刘小伟给其3.2

万元现金,其中八千元是刘小伟直接砍掉了前十天的头息。后来他多次被带到龙湾商贸城二手车门市上,每次都有刘霄(外号“冰冰”),他归还刘小伟约四万元(现金)利息后因为还不上刘小伟的高利,刘小伟又一直找他要钱,他没精力再经营养猪场,就关闭养猪场跑到外地躲债去了。他出去躲债以后刘小伟找刘浩要钱,刘浩还了几次息后没钱了,刘小伟把刘浩带到他的二手车门市上打一顿,并让刘浩把欠下的利息当做本金重新写了一张两万多的借条,实际没给刘浩钱。后来他回来后找到刘小伟、刘浩,在西城酒店,刘小伟一见到他就朝他胸口处打了一拳,然后骂他“再给老子跑,你短老子的钱不还了?”后来他弟弟文帅同刘小伟协商重新给刘小伟出具了一张4万元的借条,替他归还这笔钱,听文帅说他共给了刘小伟十万元归还这笔债务。刘小伟和任珂、刘国伟都是弟兄,常在一块。刘霄、刘国伟、任珂这几个常在刘小伟的众鑫二手车门市上了。刘浩的钱是最后刘浩的四姑父出面处理的,他不知道刘浩给刘小伟还了多少钱。

(4)证人刘小宁的证言,证明其在盛世酒店为其女儿办满月期间刘小伟来找刘浩要钱,说要是没人还钱就要把刘浩拉走,刘小伟一直在外面放高利贷,他知道刘浩被拉走以后肯定没好事。当时和刘小伟同行的那几名男子当时都没有下车,只有刘小伟一个人下车拉着刘浩。因为是他办宴席,所以他就出面跟刘小伟协商处理此事,最后他同刘小伟协商成给刘小伟6000元了结这件事。12月29日晚刘小伟一个人到他开的烟酒门市内找他,拿出了刘浩写的借条,他记得借条上借到刘小伟2.8

万元,借款人刘浩,其他内容不记着了。他将借条让刘浩确认无误后,就给刘小伟点了6000元现金,之后刘小伟就拿着钱走了。他将借条撕了。刘小伟小伟没具体说这2.8

万元是本金还是利息,而且刘小伟平时在社会上也很出名,都知道他为人特别狠,他出于无奈才给刘小伟6000元。刘浩实际没有跟刘小伟拿过2.8

万元,这2.8

万元的借条是刘浩给文勇宏当担保人时给刘小伟打下的借条。他后来了解到是刘浪给刘小伟说刘浩在他的宴席上,刘小伟来之前给刘浪打过电话。他当时只顾跟刘小伟谈事,没注意他相跟谁,但可以确定当时他带三四个男的。

他很早就认识刘小伟,他在雕阴市场开烟酒店,刘小伟在雕阴市场住着,刘小伟在社会上放高利贷,刘小伟常相跟的人他就认识刘国伟。兄弟俩他们乡里都知道了,刘国伟一直在混社会着了,刘小伟在赌博场放板、社会上放高利贷,后来刘国伟在石家湾开了个石场,他们弟兄经济条件都不错,他们村刘院在刘小伟那受了不少害,听说因为在刘小伟的赌博场上欠下钱了,刘院一家为还账在他们村欠了不少钱,现在刘院一家都不在村里生活。

(5)证人石某的证言,证明2019年12月19日刘小伟驾驶一辆白色奥迪A4轿车带着几名年轻男子到盛世大酒店刘小宁女儿的满月宴上找刘浩要钱,刘小伟把刘浩带到外面,并且说没人管的话要拉走刘浩,刘小宁说他管但是要看见借条,约好当天晚上处理。当晚刘小宁给他打电话说给了刘小伟6000元,这件事就了结了。刘小伟这个人一直在外面放高利贷,为人特别狠,刘浩被他带走以后肯定没好事,刘小宁是出于无奈才答应替刘浩还钱。

(6)证人刘宇的证言,证明2016年12月底刘小伟在雕阴市场盛世大酒店找刘浩要钱的过程,同刘小宁证明内容一致。

(7)证人刘某9的证言,证明2016年5月份的一天,他和文勇宏一块去找刘浩给文勇宏借钱,文勇宏和刘浩具体说什么其当时没听清,接着刘浩就去了雕阴市场,到了后他就离开了,后来刘浩和文勇宏干什么他都不知道。

(8)证人王某10(胖东烧烤店老板)的证言,证明2016年,刘浩在绥德县旧车站胖东烧烤后厨打工,干了4、5个月后跟他提出涨工资,他没给同意,后来刘浩辞职不干了。刘浩当时的经济状况不太乐观,还跟他借过钱。

(9)证人文静(文勇宏妹妹)的证言,证明2016年文勇宏在石家湾镇经营一家养猪场,他父母帮忙照看猪场。当时文勇宏的经济很差,在外面欠下了不少钱,他和弟弟文帅替他还过钱。她听母亲张艳萍说在2016年时有三四名男子在母亲居住地方找文勇宏要过账。2017年文帅说他急用钱,准备卖掉紫荆花园的房子,她刚结婚正打算买房,就以二十六万元买下文帅位于紫荆花园一号楼一单元2204室这套房子。买了房子后她才知道文帅替文勇宏还了不少钱,文帅在外面借了不少钱,他给别人还不上钱,才着急把房子卖了。

(10)证人文帅的证言(电话记录),证明2016年夏他哥文勇红联系到他说欠刘小伟的钱,被刘小伟挡在绥德县西城大酒店的房间里不让走,让他过去帮忙处理。到西城大酒店内他看见刘小伟、文勇宏、刘浩还有其他三名男子,文勇宏跟他说之前和刘小伟借了4万元,刘浩是担保人,现在还不上刘小伟的利息了。刘小伟现在要钱,刘小伟当时说如果当天不处理笔账务的话就不让离开,他问刘小伟多少钱可以处理这笔债务,刘小伟没有告诉他,只说让他给打一张4万元的借条,将文勇宏的账务转在他名下,也没有告诉我利息是多少。然后他给刘小伟写了一张4万元的借条,内容是“今借到刘小伟4万元整,借款人文帅”,没有写利息和担保人。他给刘小伟把借条打好以后,文勇宏才告诉我利息是一万元每天200元,4万元每天800元利息,五天结一次利息,他才知道这是高利贷。写完借条后他就离开了。之后他给刘小伟还了几次利息,其他的利息都是文勇宏还的,因为有几次我没钱跟不上刘小伟的利息,刘小伟就到家里找过他几次。直到2016年9月他实在还不上刘小伟的利息,就和张院生借了10万元贷款分两次将刘小伟处的贷款还清。因为他给刘小伟还不上利息,4万元利滚利一直滚到了10万元,具体怎么算的他也不知道。文勇宏和刘小伟的贷款刘浩是担保人,刘浩因为这件事另外给刘小伟打了一张借条,因为刘浩给刘小伟还不上文勇宏的利息了,刘小伟就让刘浩打了一张借条来担保利息。他给刘小伟打完4万元借条十天左右,文勇宏又和刘小伟借了7000元,是刘小伟通过任珂的工行卡(尾号5653)直接转到了他的卡上(转账时间为2016年9月17日14时13分),他给的文勇宏,这7000元没有算利息。不清楚文勇宏和刘浩给刘小伟还了多少钱。刘小伟不要转账,都是用现金给还的。他和张院生的账务还没有处理,利息是10万元每月1万,他给张院生还了两个月的利息后,因还不上利息,张院生把他告到法院了,并把他的一辆比亚迪小轿车(车牌号为xxx)给卖了。刘小伟到他家里要账的时候骂过他几次,刘小伟这个人在社会上名声很大,他害怕所以就按刘小伟算下来的钱给他还的10万。

(11)证人刘浪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因刘浩给文勇宏担保贷款而向刘浩要账,刘小伟在众鑫二手车门市上向刘浩要账时有刘霄、任珂等人在场。2016年年底刘小伟、刘霄等人到刘浩亲戚家的满月宴上把刘浩拉出去要账,刘浩的四姑父给刘小伟还了6000元。

(12)证人张院生的证言,证明他用他妹妹张玉的尾号为3587的银行卡,文帅总共欠他10万元,到现在也没有还。他就拿文帅打下的10万元借条到法院起诉了。

(13)证人李某15的证言,证明2016年夏其和张院生到石家湾一养猪场找养猪场老板(至文帅)要过账,当时其给张院生当司机,去了几次没找到人,后来张院生把这个人起诉到法院了。

(14)被害人刘浩陈述,2016年5月份左右,其给文勇宏担保在刘小伟处借了四万元高利贷,刘小伟给文勇宏3.2

万元现金,一万元每天二百元利息,十天清一次息,被扣的八千元是前十天的利息。后文勇宏因还不起利息跑路,刘小伟便找他清息,他清了两次利息(每次八千)后再没给刘小伟清利息,刘小伟将其拉到刘小伟在龙湾商贸城的二手车门市内,和刘霄用暴力威胁其以“用钱保钱”给刘小伟打下一张2.8

万元的借条。次日刘小伟找到其以暴力、恐吓等方式向他要这2.8

万元,他给刘小伟说了半天好话才得以脱身,后他辞了工作故意躲避刘小伟。2016年7月,刘小伟和刘霄在永乐大道夜猫酒吧找到他后殴打他让还钱,他答应给刘小伟找到文勇宏,刘小伟才让他走。次日刘小伟和刘霄等人在西城酒店找到他和文勇宏,文勇宏叫来他弟弟文帅,文帅同刘小伟协商将此笔债务转到文帅名下,由文帅替文勇宏归还该笔高利贷,并以文帅名义给刘小伟重新打了借条。他向刘小伟要为担保此笔债务打的2.8

万元虚假借条,刘小伟不给,称打下的就要还,不算利息都是好的了。2016年底,刘小伟到盛世大酒店找到他让他还钱,称不还钱就要将他带走,他四姑父刘小宁和刘小伟协商后替他给刘小伟还了6000元。

(15)被告人刘小伟供述,文勇宏在绥德石家湾附近开一家养猪场,曾因为购买猪饲料找他借过一笔钱,具体金额和时间他记不起来了,没有利息,后来有一段时间他没联系上文勇宏,他就在文勇宏家中和他开的养猪场找过他。文勇宏零零碎碎的给他还过钱,有的是微信转账有的是现金,还了多少他不记了。他和刘浩只是认识,刘浩在绥德县旧车站胖东烧烤店内当过厨师,他和刘浩没有账务往来。

(16)被告人刘霄供述,他想不起来2016年7月份刘小伟在永乐大道夜猫酒吧外是否殴打一男子。2016年的一天,刘小伟去一个酒席上跟人家要账去了,他当时正好在酒店对面的理发馆串门,他看见酒席门口围了很多人,他就过去凑热闹,刘小伟在跟一个中年人说话,后来刘小伟说他和人家要账了,过来一会散了以后,刘小伟也到理发馆门市串了。不认识刘浩,没有跟刘小伟到夜猫酒吧、雕阴市场盛世大酒店找过人。

(17)被告人任珂供述,其不认识刘浩、文勇宏,也没在2016年7月跟刘小伟到石家湾政府附近找过人要账。

(18)辨认笔录,证明王星星辨认出2016年夏天在永乐大道夜猫酒吧门口殴打刘浩的人是刘小伟。刘浩辨认出2016年夏在绥德县夜猫酒吧门口跟刘小伟殴打他的另外一名男子为刘霄。文勇宏辨认出李雪勇就是与刘小伟在西城大酒店找他要账的男子;文勇宏辨认出刘霄就是2016年夏他被带到众鑫二手车门市上要账时在场的男子。李志董辨认出他和张院生要找的养猪人是文帅。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5.

被告人刘小伟XXXX被害人高杨的事实

2016年12月26日,被害人高杨陪同薛喜利从被告人刘小伟处借出薛喜利之前向刘小伟贷款时抵押给刘小伟的起亚轿车,后薛喜利又将该车再次抵押到别处后外出躲债。2019年12月30日,高杨从绥德农商银行贷出49万元人民币,当晚20时许,高杨、马辉在“众鑫二手车”门市上通过POS机刷卡向刘小伟归还了高杨、薛喜利、马辉三人在刘小伟处的贷款本息共计27.9

万元,后高杨和马辉入住绥德县蜗居酒店。当晚23时许,刘小伟带王峰、魏院、周来军来到蜗居酒店,刘小伟将高杨、马辉住的客房门踹开,强行将高杨、马辉带到绥德县天一宾馆。在天一宾馆客房内,刘小伟要求高杨归还薛喜利欠其的6万元车辆抵押贷款,高杨称该笔欠款跟自己无关不同意偿还。期间,刘小伟辱骂、威胁高杨,僵持至次日凌晨5时许,高杨被迫通过刘小伟提供的POS机向刘小伟刷卡支付69988元。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实:

(1)借条,证明马辉于2016年12月30日向高杨出具借款34万元的借条1支:薛喜利于2016年12月25日向高杨出具借款16万元的借条1支;薛喜利于2016年12月14日向王峥出具借款3万元的借条1支。

(2)工商银行自动柜员机客户凭条五支,证明高杨于2017年1月25日在工商银行向马辉打款五笔,共计41700元。

(3)协助查询财产通知书和高杨信合卡交易明细,证明绥德农商银行高杨的账户(62xxx40)2016年5月至2017年5月31日的所有交易明细中,2016年11月27日任珂(账号62xxx53)分两笔向高杨的账户打款93000元,高杨随后将其中92170.80

元归还贷款;2019年11月29日任珂(账号6212262610002355653)向高杨打款38000元。

2016年12月30日,高杨的账户发放贷款490000元,同日19:50:48至20:50:13高杨向商户“陕西榆林市斯德瑞”(商户号838000455338684)刷卡消费五笔,分别为49900元、40100元、48000元、47000元、45000元,共计23万元。向商户“榆林市绥德县异形”刷卡消费一笔计49000元,共计刷卡279000元。2016年12月31日05:02:08分和05:12:07分向绥德县众鑫二手车(商户号838005355411915)刷卡两笔,分别为49990元和19998元,共计69988元。

(4)借条、收条,证明周来军提供的其替马辉在刘小伟处借款2万元的借条和收条,借款时间2016年12月14日。

(5)户口注销证明,证明薛喜利于2018年3月7日因病死亡。

(6)住宿记录,证明刘小伟于2016年12月31日在“天一”宾馆登记入住509房间。

(7)证人王峰(绰号“五娃”)的证言,证明2017年1月左右,高杨通过刘小伟介绍向他借款5万元,没有约定利息。之后高杨一直断断续续的给他还钱,有一次高杨给他还了5000元是刘小伟代收的,这5万元高杨已经给他还清了,条子还在他家里放着,没算利息。高杨欠刘小伟钱着了,刘小伟向高杨要钱的时候,他还在场。2016年12月左右的一天,他在雕阴市场的腾美居酒店碰到刘小伟,他和刘小伟一块来到永乐大道的德亿酒店,去了后他看见高杨在德亿酒店里,还有另外几个男他不记得是谁,刘小伟看到高杨后就跟高杨要钱,高杨说自己没有欠刘小伟那么多钱,并且说自己就拿了几万元你就要二十几万,刘小伟说剩下的都是你担保人的钱,反正他俩就一直在为钱这事争论。过了一会儿,刘小伟说他和高杨协商好了,然后他和刘小伟又回到了滕美居酒店。当晚23时许,刘小伟接了个电话,不知道谁打的,好像说高杨他们走了,然后刘小伟就出去找高杨了,过了一小时左右,刘小伟打电话让他到天一宾馆,他只记得在天一宾馆四楼的一个房间里,刘小伟跟高杨要钱,高杨就说自己的钱已经给刘小伟还清了为什么还要还钱,刘小伟就说你给别人担保着了,这个钱就要你还,高杨就说钱自己不还,刘小伟就一直骂骂咧咧的向高杨要钱,就这样刘小伟和高杨一直僵持在凌晨四五点的时候,刘小伟在向高杨要钱的时候一直在骂高杨,而且还说你再不给老子还钱老子弄死你,中途还扑得要打高杨但始终没打,就是做样子吓唬高杨,最后磨到凌晨5点左右,高杨说麻烦死了,然后高杨就在刘小伟携带的POS机刷卡了,他记得刷了有六七万,具体数额记不清了,刘小伟、高杨刷完卡后就离开了,他一直是等到天亮后离开的。要钱过程中他没有说过一句话,都是刘小伟对高杨进行辱骂和威胁。高杨给刘小伟刷的20多万元是高杨自己欠的钱和当担保人替别人还的钱,最后在天一宾馆刷的钱应该也是别人的钱,但高杨好像也是保人。他记得高杨当时不认他当保人这个事,所以高杨一直不给刘小伟刷这个钱,最后耗了好几个小时没有办法才刷的钱,中途刘小伟还对高杨说不还钱了,要把他二哥“瘫瘫”拉到高杨家里。他记得马辉好像中途来过。他记得在这之后刘小伟说他找高杨还是马辉的时候,高杨和马辉躲在房子里不开门,然后刘小伟就把门踹开了,为此刘小伟还给蜗居老板赔过钱,他不知道是不是这天晚上发生的事。

(8)证人马辉的证言(电话记录),证明他知道薛喜利在刘小伟处抵押车的事,因为这件事高杨还替薛喜利给刘小伟还钱了。薛喜利因为用钱在刘小伟处抵押了一辆车,后来薛喜利因为需要用车又从刘小伟处将抵押的车借了出来,薛喜利向刘小伟借车的时候高杨在现场,所以刘小伟就让高杨帮他看着薛喜利借的那辆车,但是薛喜利把车借出来后又把车给卖了。之后刘小伟联系不到薛喜利而且也知道了薛喜利把车卖了这件事,所以刘小伟就让高杨还薛喜利抵押这辆车的钱。刘小伟让他给高杨打电话,并让他给高杨说不打人,然后他就联系了高杨,当晚

8点左右他们到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给刘小伟还了钱,之后他跟高杨去振兴家园的房子里居住,他和高杨准备睡觉时刘小伟给高杨打电话问他在哪里,叫高杨给他还薛喜利抵押贷款的钱。因为刘小伟知道他的住处,害怕他找过来,所以他就和高杨一起去了绥德县蜗居酒店开房。到了半夜刘小伟带着几个人过来强行把酒店的房门踹开后把他和高杨带到天一宾馆的房间。到了天一宾馆的房间后,刘小伟就让给他还钱,把他们控制在宾馆房间不让离开,从进房间后就一直对高杨进行辱骂、威胁,而且刘小伟准备打高杨时被他拉开了。一直到凌晨

5时许,高杨被迫用刘小伟带的POS机给刘小伟刷了6万余元,之后他们就都离开了。当天晚上要账时有周来军,五娃,魏院。

(9)证人魏院的证言,证明他在刘小伟处替马辉担保8万元高利贷,他忘记当时自己是贷款人还是保人,利息什么的都不知道,而且刘小伟怎么把这8万元给了马辉他也不知道,反正最后他把这8万元替马辉还给了刘小伟,条子他也给撕毁了。2018年初,他在信合转账给刘小伟还的钱,马辉现在也没有将8万元给他还清。一天晚上23时许,刘小伟给他电话让他去找马辉要钱,当时车上有个叫“五娃”的男的和另外一个年龄大的男子,他们四人坐着刘小伟的车去了蜗居酒店。到了酒店后刘小伟就在宾馆房间外面喊着马辉和高杨让他俩开门,但是马辉和高杨一直没有给开门,最后刘小伟把房间的门给踢开了,房间的锁被弄坏了。刘小伟进到房间后让马辉、高杨去天一酒店,之后他们就去了天一酒店。在天一酒店马辉、五娃和年龄大就坐在了床上,他和高杨、刘小伟在凳子上坐着,到房间后刘小伟就一直让高杨刷卡,但是高杨就是不给刘小伟刷卡,刘小伟对高杨进行辱骂,一直到了凌晨四五点的时候高杨才给刘小伟刷了卡,具体刷了多少钱他不知道。天亮之后,他和高杨、马辉离开了酒店。不知道“五娃”为什么跟他们在一起,他没有什么行为。

(10)证人周来军的证言,证明他和刘小伟一块在蜗居酒店找过马辉和高杨。2016年冬天的一天晚上23时许,马辉给他打电话让去永乐大道的一个宾馆。到了宾馆房间后,他见高杨、马辉、魏院,都在房间坐着,没一会儿马辉和高杨就离开了,他俩走后,刘小伟就来到房间问他们马辉和高杨去哪里了,他和魏院都说不知道,刘小伟就让他和魏院一块去找马辉和高杨,刘小伟说他俩不去的话,就要他俩还钱,之后刘小伟开车把他和魏院带到蜗居酒店,到了酒店后,刘小伟先上的楼,他上去后就看见房间的门框、锁子已经被弄坏了,他猜想应该是刘小伟把门给踹开了,他站在外面就听见刘小伟骂马辉和

高杨,让高杨还钱,之后刘小伟就让他们一块去天一宾馆,在天一宾馆房间应该就是第二天零时许,他们几个人都坐在宾馆的房间里,刘小伟就一直对高杨进行辱骂,而且还要高杨要钱,让高杨刷卡还钱,但是高杨不给刘小伟刷卡,说他没钱,刘小伟准备打高杨被马辉拉住了。最后一直僵持到凌晨5点,高杨拿出自己的银行卡在刘小伟携带的pos机上刷卡,刷了多少钱他不知道,高杨把钱刷了之后他们又在房间待了一会之后,刘小伟才让他们离开了,走的时候应该是七点,他是坐公交回家的,马辉、魏院、高杨和刘小伟一块走的。

2016年12月14日,马辉以承包工程周转资金为由,让他帮忙到刘小伟出借2万元钱,他当时碍于面子就答应了马辉,之后他跟马辉到雕阴市场的一个饭店找到刘小伟,马辉现场给刘小伟打了一张两万元的借条,另外还写了一张两万元的收条,他作为借款人(收款人)在借条(收条)上签了字,并按了手印。刘小伟现场给了他1.8

万元现金,约定利息是1万元,每天100元,每十天清一次利息。借钱时马辉承诺这笔钱由他偿还,所以他打完借条后就没理睬此事。到了2016年腊月的时候,马辉联系不上了,刘小伟就打电话跟他要这笔钱,他就从家里拿了两万多元到雕阴市场找到刘小伟,把钱连本带利给他还了,刘小伟将两万元借条给了他。刘小伟知道这两万元贷款实际是被马辉使用了,打完借条之后,利息一直是马辉给刘小伟还着了。

(11)证人高某1的证言,证明2016年底的一天晚上,蜗居酒店一客房门(可能是501)被人踏烂过,后来对方给他们赔了几百元,他记得靠近锁的那一侧的门框烂了,门锁被踹开了。踹门原因不清楚。

(12)证人刘喜军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帮他在外面放些贷款,他知道高杨拿过他的钱。具体拿了多少他不记得。

(13)被害人高杨的陈述,证明2016年10月份左右他回到绥德和马辉一起做生意,马辉在龙湾商贸城中门开一个卖壁挂炉、卫浴的建材门市,刘小伟在马辉门市上占了一间和任珂开了众鑫二手车,当时他常在马辉门市上帮忙着了,刘小伟说是二手车,实际是专门放高利贷着了。马辉当时生意挺好,人脉关系也广,他和马辉准备投资两个铲车放在延绥高速工程上,因为他们手头没现钱,他在信合银行有9万元贷款,他们想着先把银行贷款清了再从银行往出贷钱。12月份左右,他通过马辉在刘小伟处借了9万元高利贷,利息是1万元每天100元,每十天清一次利息,没砍头息,这9万元他还了银行的贷款。随后他在信用社重新贷了49万元,这笔贷款过了二十几天才下来。在此期间,他给薛喜利在马天虎处担保了12万元的贷款,薛喜利为了给马天虎还钱就跟刘小伟贷了12万元,刘小伟要求薛喜利以他的名义贷,这样他成了这12万的贷款人,薛喜利成了保人,利息是一万元每天一百元。他累计在刘小伟名下的贷款有21万元。2016年12月26日,薛喜利从刘小伟处把他之前抵押给刘小伟的起亚轿车借了出来,当时他跟薛喜利一块在众鑫二手车门市去找刘小伟借车,刘小伟对他说让他把薛喜利看住了,之后薛喜利把他支开,把自己的起亚轿车又抵押到了别的地方,具体抵押到哪里他不知道。

2016年12月30日,他从银行贷出49万元,当天他给刘小伟还贷款累计刷卡了27.9

万元,其中有他在刘小伟处借得14万元,另外薛喜利在刘小伟处拿的12万元是以他的名义贷的,这两笔加起来26万元,多出的1.9

万元可能是利息。刷完27.9

万元后,他跟马辉到蜗居宾馆住去了。当晚23时许,刘小伟带“五娃”在蜗居酒店找到他和马辉,刘小伟把房间的门蹬开,开酷路泽车把他俩带到天一宾馆,以薛喜利还欠他6万元高利贷为由强迫他还钱,因为这6万元跟他没关系,他不同意,刘小伟开始辱骂他,还扬言要把“瘫瘫”拉在他家里去,然后就这样一直僵持到了凌晨5点左右,他实在是扛不住了,就只好按刘小伟的要求给他还这个钱,刘小伟从他的一个包里拿出了pos机又在他的卡上分两笔刷了69988元。把卡刷完后刘小伟才让他和马辉离开的。刷完卡刘小伟把借条还给了他,被他扯了,POS机小票他扔了。此后马辉破产了,薛喜利死了,他因为给银行还不上钱就离开绥德打工了,这笔贷款到现在都没有还。马辉在刘小伟处拿了很多高利贷,一直在利滚利,他承包的工程资金一直没收回,后来就破产了。刘小伟要账时他录过音。他可以提供刘国伟给他打电话的通话录音的,还有一些跟刘小伟相关的录音,有三份是“五娃”给他打电话要账的通话录音,一份是刘小伟给他打电话的通话录音,还有一份是刘国伟给他打电话的通话录音。

2016年12月31日5时许,他分两次在众鑫二手车消费69988元,这笔钱就是当天晚上刘小伟、五娃到蜗居宾馆把他跟马辉拉到天一宾馆后,以他和薛喜利一块把薛喜利贷款6万元时抵押的车借出去后又抵押了为由,强迫他刷的。刘小伟强行让他还的6万余元完全是敲诈,因为这笔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

刘小伟向他要账期间还将他关到雕阴市场的车库里约半小时左右,并把他手机拿走。还有一次是上午11时许,因为还不上利息,刘小伟就把他打电话叫到了雕阴市场的滕美居宾馆。因为还不上钱,刘小伟又开始骂他,还用拳头在他的胸口打了几拳,刘小伟说今要是见不到钱就不让他走,他一直在房间里待到了下午17时许,他给刘小伟承诺说明后天就还钱,刘小伟才让他离开了。刘小伟打他他没有还手,他短钱着了,理亏着了,不敢还手。刘小伟说他敢做这个生意,他后边有人了,另外他欠钱着了,就没想着报警。

(14)被告人刘小伟供述,他介绍高杨在刘喜军处贷过款。贷了多少钱、利息多少他都不知道。高杨给银行还贷款是通过他在他二哥刘喜军拿过钱,具体多少钱他不清楚,因为他二哥的钱在他那放着,所以高杨的钱是他给高杨转的,具体哪张卡他忘记了,利息一直没付。后来高杨从银行贷出款后,刘喜军给他打电话说高杨要还钱,然后他就联系了高杨,高杨通过他给他二哥还的钱,具体还了多少不记了。借钱时他是用任珂的工行卡转给高杨的,任珂的工行卡那段时间是他在使用。2016年12月31日凌晨5时2分至5时12分高杨向商户名为众鑫二手车的商户刷卡69988元,这笔钱是高杨替薛喜利还的钱,薛喜利当时在他二哥刘喜军抵押过一辆起亚轿车,具体抵押了多少他不清楚,反正当时这辆车一直是他在保管,后来高杨说他要回老家找他借车,他把车借出去以后就把车抵押的卖了,当时薛喜利跑了,所以这个钱就由高杨代薛喜利给他二哥还,具体还了多少不记得了,他二哥的钱都是高利。2016年12月30日,高杨分五次还款27.9

万元,他记得是有额度限制,所以只能等到第二天还剩下的69988元。还钱时“五娃”跟马辉在场,他不记得当时谁在跟前拿个POS机,另外他之前随身携带着一个POS机,具体商户名是啥他不记得了。二手车门市是他姑舅任珂开的,他和高杨是通过薛喜利认识的。刘喜军的钱是在他没瘫痪前打工挣下的。他记得高杨在二手车门市上还的钱,不记得是否去过宾馆、酒店,不记得当晚是否去过蜗居宾馆找高杨、马辉。

(15)被告人任珂供述,他有一个POS机,但他不知道商户名称。众鑫二手车的营业照是他注册的,他不认识高杨,不知道2016年12月31日高杨给众鑫二手车刷的7万元是什么钱。

(16)辨认笔录,证明高杨辨认出王峰就是2016年12月底和刘小伟一块来到蜗居酒店的男子“五娃”。刘喜军未能辨认出向其借高利贷的李凤阳、王隆隆、刘明博、高杨。

(17)视听资料和视听资料复制说明,证明侦查机关于提取高杨与刘小伟手机电话录音,时长2分44秒,内容为刘小伟辱骂高杨要求共享高杨和薛喜利的位置。提取2017年1月22日、2017年1月23日、2017年2月13日王峰(五娃)向高杨要账的三段录音。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三)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任伟伟、张凯文在卜家湾村寻畔滋事的事实

2018年2月19日18时许,被告人刘国伟的舅舅马海平酒后在绥德县张家砭镇卜家湾村村委会附近同被害人黑爱国等人发生口角并撕打,后被村长马国雄等人拉开。马海平便给被告人刘国伟打电话称自己被打。刘国伟随即将此事告诉被告人刘小伟,并叫上被告人高云龙赶往卜家湾村,同时又电话联系被告人张凯文让其把商务车开到卜家湾村。刘小伟得知马海平被打后,纠集被告人任伟伟和王磊、慕容强(该二人另案处理)等人,被告人刘霄驾驶刘小伟的酷路泽越野车和刘小伟先后在绥德县永乐大道、车站转盘接上王磊、慕容强、任伟伟,并携带钢管赶往卜家湾村。刘国伟和高云龙到达卜家湾村村委会后,看见马海平躺在地上,刘国伟便无故殴打在场的村长马国雄并让马国雄带路去找黑爱国,随后刘霄、张凯文等人也陆续到达卜家湾村。刘国伟让高云龙、刘霄开刘小伟的车送马海平去医院。刘小伟让王磊、慕容强等人把钢管从酷路泽越野车上挪到刘国伟的奔驰车上。刘国伟等人带着马国雄、村民马宏平来到

了黑爱国家坡底,刘国伟、刘小伟、王磊、慕容强、任伟伟等人持钢管在黑爱国家中对黑爱国父子进行殴打,黑爱国为保护其子黑俊阳,趴在炕上把黑俊阳压在身下,王磊等人又跳到炕上持钢管继续殴打黑爱国父子,还肆意打砸黑爱国家的门窗玻璃及生活用具等。刘小伟等人见黑爱国头部流血才停手,致黑爱国受伤住院治疗。

经榆林市第一医院诊断,黑爱国的伤情为:1、左孟氏骨折;2、急性颅脑损伤:①左侧额骨粉碎性骨折;②左侧额部软组织裂伤;3、左上臂软组织损伤;4、左踝关节损伤;5、颅脑外伤术后颅骨缺损。经鉴定,黑爱国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卜家湾XXXX案发后,刘国伟分别指使高云龙、刘霄等人作伪证,高云龙、刘霄按照刘国伟的要求向派出所做了虚假证明,致使本案案情当时未能查清,刘国伟、刘小伟等人逃脱了刑事处罚。

案发后,被告人刘国伟等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实:

(1)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及告知书,证明2018年2月19日19时许,刘国伟到张家砭派出所报案称自己将卜家湾村村民黑爱国和其儿子黑俊阳殴打致伤。张家砭派出所于2019年3月15日受案,查明同年2月19日17时许,卜家湾村的马海平酒后与黑爱国发生打架后,黑爱国的儿子黑俊阳赶来与黑爱国共同殴打了马海平,后马海平打电话叫来其外甥刘国伟,当日18时许,刘国伟同其两姨兄弟高云龙到黑爱国家,刘国伟用棍子将黑爱国和黑俊阳打伤,后刘国伟、高云龙用棍子将黑爱国家的窗玻璃打烂离开现场。绥德县某某局于2018年3月15日对刘国伟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后于2020年1月21日再次对刘国伟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

(2)拘留决定书、拘留证、取保候审决定书、保证书、释放通知书、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证明绥德县某某局于2018年3月15日决定将刘国伟刑事拘留,2018年4月12日因受害人拒绝配合进行伤情鉴定,拘留期限届满而对刘国伟变更为取保候审,同日释放,2019年4月11日因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解除对刘国伟取保候审。

(3)绥德县某某局提交局务会研究提案单、调解协议书、谅解书,证明:2018年4月1日,刘国伟、高云龙与被害人黑爱国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乙方刘国伟、高云龙一次性赔偿甲方黑爱国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抚慰金等一切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甲方黑爱国自愿放弃伤情鉴定,并对乙方刘国伟、高云龙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请求司法机关不再追究刘国伟、高云龙的法律责任。见证人为刘小伟、马某16。2018年4月2日,黑爱国向绥德县某某局提出其放弃伤情鉴定。

绥德县某某局认定刘国伟涉嫌故意伤害罪,因被害人不配合鉴定,决定对刘国伟变更强制为取保候审。

(4)诊断证明、病例,证明黑爱国于2018年2月19日至2018年3月14日因受伤在榆林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1、左孟氏骨折;2、急性颅脑损伤:①左侧额骨粉碎性骨折;②左侧额部软组织裂伤;3、左上臂软组织损伤;4、左踝关节损伤;5、颅脑外伤术后颅骨缺损。病历记载:患者缘于4小时前在家中被多人用铁棍打伤,当即感左上肢剧烈疼痛流血,并活动受限,头部疼痛并流血不止。既往史:20余年前曾因“头部外伤”在榆林市第一医院行手术治疗(具体不详),2015年曾因“脑梗塞”在县医院住院治疗(具体不详)。2018年2月27日在臂丛神经阻滞麻醉下行左孟氏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

(5)残疾证复印件,证明黑爱国肢体三级残疾,发证时间2013年8月15日。

(6)郝飞荣、张凯文、慕容强XXXX立案决定书,张凯文逮捕证、起诉意见书、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证明张凯文因涉嫌另一XXXX案于2019年6月27日被立案,绥德县某某局于2019年7月13日对张凯文执行逮捕,后移送审查起诉,2020年5月8日张凯文因犯XXXX罪被绥德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上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慕容强因涉及其他犯罪被另案处理。

(7)视听资料制止复制说明,证明绥德县某某局民警2019年12月4日调取该局民警与黑爱国沟通伤情鉴定情况的电话录音。

(8)证人马国雄的证言,证明2018年2月19日下午17时许,马海平酒后和黑爱国在卜家湾村委会附近发生争吵和撕扯,被拉开后,黑爱国叫了他儿子黑俊阳,马海平又和黑爱国父子发生了冲突,黑爱国和黑俊阳殴打了马海平,他将双方拉开后黑爱国和黑俊阳回去了。后马海平给其外甥打电话说他被人打了。半小时后马海平的外甥刘国伟和一个年轻人来到村里,马海平说其拉偏架把黑爱国放走了,刘国伟在其头上打了两拳又扇了两巴掌,后让其带着找黑爱国家。马海平被另外一辆车拉的送医院去了。刘国伟让他和马宏平带刘国伟和另外四、五个后生(几个人年龄在30岁左右,说话都是绥德口音)去了黑爱国家,去黑爱国家时有两辆车,他和刘国伟、马宏平在一个车上,后边还跟着一辆车,其中一个是灰色的车,另外一个记不清了。其和马宏平在坡底下没有上去,刘国伟和那四、五个年轻后生从后备箱里每人拿了一根钢管(钢管都是颜色明亮那种圆柱形的新钢管,长度大概一米多,有三、四厘米粗)去了黑爱国家,之后听见嚎叫声和玻璃砸碎的声音。没过一会听见有人喊:“村长去哪了,村长给老子上来,日你妈妈的。”他和马宏平进去看到黑爱国头部流着血,玻璃和锅盖被砸,没看到黑爱国父子拿长刀子、长改锥。黑爱国家里还站着两个人手里还拿着钢管。刘国伟等人离开时让他一起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当时刘国伟开车,副驾驶还坐着一名男子,在路上刘国伟对他和马宏平说:“一会你去了派出所不要乱说,我们已经报警了,去了以后说话注意,不要说有钢管,就说打人的只有两个人,乱说的话你们知道后果。”他因害怕刘国伟,所以2018年谈话时没说实话。刘国伟等人打黑爱国就是为了给他舅舅出气,耍悍心了。

(9)证人马宏平的证言,证明马海平被打后一会,刘国伟和几名男子到达卜家湾,刘国伟听马海平说怨马国雄,便用拳头打马国雄身上,在马国雄脸上扇了一巴掌,另一男子踢了马国雄一脚,其拉开刘国伟后,刘国伟让他带来的其中一人带马海平去医院,让马国雄带他去黑爱国家,马国雄叫他一起去。在黑爱国家坡底下,其听见黑爱国和黑俊阳的哭喊声,后来刘国伟叫马国雄上去,他和马国雄去黑爱国家,那几个人拿着钢管下来了,在黑爱国家中看到黑爱国家窗户玻璃被打碎,黑爱国头部受伤流血,黑俊阳也在。他和马国雄跟刘国伟去派出所,途中刘国伟威胁其二人去了派出所不要乱说话,让其二人谈话时说打架的人只有两个人,用的都是木把子,不要说钢管的事,其他的就说没看到,他和马国雄害怕挨打就说了假话。就是因为黑爱国父子下午和马海平打架了,所以刘国伟就打了黑爱国。他原来就知道马海平有个外甥叫刘国伟,在社会上混的可以。

(10)证人马永新(系卜家湾村委员)的证言,证明2018年2月19日17时许,马海平喝醉了,与黑爱国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争吵,后来发生了互殴,被众人拉开了。当时没看见谁受伤。

(11)证人马某25的证言,证明2018年2月19日17时许,马海平酒后和黑爱国发生厮打,黑爱国、黑俊阳打了马海平后,刘国伟带一个年轻人来到现场,刘国伟扑的要打马国雄,被劝开,后又来了一辆车下来两三个年轻男子,刘国伟让第二辆车上的人送马海平去医院,让马国雄带着他去找黑爱国,后马国雄、马宏平和刘国伟坐车走了。

(12)证人马海平的证言,证明他酒后和黑爱国发生打架,被黑爱国和黑俊阳打倒后,他给刘国伟打电话让刘国伟来带他去医院,刘国伟和高云龙还有另一个人到了现场,高云龙和另一个男的把他送到医院。他不清楚刘国伟来时有几个人,事后他才知道刘国伟把黑爱国打了,这件事最后调解处理了,他给了刘小伟10万元,刘小伟也掏钱了。

(13)证人王峰(五娃)的证言,证明2018年农历正月初的一天下午18时许,他和刘小伟、李雪勇、刘霄,可能还有任珂,大概六七个人在绥德县三通办对面的龙鑫大盘鸡吃饭。吃饭途中刘小伟接到了一个电话,具体是谁他不知道,他就听见刘小伟说:“谁打我舅舅(马海平)了,严重不?”刘小伟挂了电话后就又打了个电话,具体打给谁他不知道,反正就听见刘小伟说了两个名字,具体名字不记得了,在电话上问这两个人在不在,给他打发过来,随后刘霄和刘小伟一块走了。后来他知道刘国伟把别人的胳膊打折了。刘国伟是刘小伟的哥哥,和他就是普通朋友。

(14)证人马天虎(曾用名马虎)的证言,证明刘小伟以前在龙湾商贸城大门外开过二手车门市。刘小伟、刘国伟外爷家是他村的,与他们是远一点的亲戚。刘小伟舅舅在卜家湾被殴打一事刘小伟没给他打过电话,他也没给王磊、慕容强、任伟伟打过电话,这个事后期刘小伟找他帮忙调解过,因为他老家是折家硷的,和刘小伟舅舅的卜家湾村挨着,调解时他出面找的“烂脑德”(指黑爱国),具体怎么处理的他不清楚,他调解的那次说是拿钱处理,但没协商成。

(15)证人耿某(系被告人张凯文母亲)的证言,证明她在2016年左右给张凯文买过一辆白色的江淮牌商务车,车牌号xxx,是张凯文在用。2018年6月8日她把车给卖了。张凯文平常没什么正当营生,平时在他姑舅的酒吧帮忙。

(16)证人刘浪的证言,证明刘小伟他们在卜家湾打过一家人,把对方打惨了,最后什么事也没有,他后来知道刘小伟也出去打人了,最后赔偿的时候钱也是刘小伟出的,最后某某局也没处理他们。

(17)证人黑耀华(系卜家湾村村书记)的证言,证明黑爱国的事他听村里人说是黑爱国跟马海平发生了矛盾后,马海平的外甥刘国伟带人到黑爱国家里把人打了。事后张家砭派出所民警出现场时叫过他,他到黑爱国家里看见黑爱国家的门窗、玻璃、锅盖都被砸了,派出所的民警拍了照,当时黑爱国家里没人,前一天晚上已经被拉到医院。黑爱国被打之后,他们村的马天虎让他帮忙给带个话,看黑爱国调解处理不,黑爱国最开始说要公家处理,最后又想调解了,他给马天虎回了话,之后马海平、刘国伟他们跟黑爱国调解处理了,赔了多少他不知道。刘国伟、刘小伟都是马海

平的外甥,听说混社会着了,还开了石材厂。黑爱国出院后状态不好,他本来头上就做过手术,再加上他腿上有残疾,这次把他胳膊又打骨折了,他住院花了不少钱,家里也没有其他收入,现在靠吃低保维持生计,这事对他们家影响挺大的。他们村提起这个事都害怕,毕竟农村人没见过这么大的阵势,这个事他们附近村的人都知道,对他们村的影响也不好。

(18)证人马永新的证言,证明黑爱国在2015年至2017年当选过卜家湾村村长,马海平在2015年前当选过村书记,他俩都当过村队干。黑爱国在2018年年初被人殴打一事卜家湾村民都知道了。事情是2018年正月初三晚上发生的,当天下午马海平喝酒后在村委会下边碰见了黑爱国,他俩发生了口角后还发生了撕打行为,但很快被他们给拉开了,之后发生的事情他就不清楚了。他听村民说马海平的外甥刘国伟晚上带人把黑爱国父子打了,把黑爱国家也砸了,黑爱国当晚就被拉到医院去了,他们村长马国雄当晚也被他们打了,黑爱国在医院住了很长时间才出院,最后怎么处理的他不清楚。刘国伟、刘小伟他俩的名字他听过,听说是混社会着了。这件事对黑爱国一家影响都不好,黑爱国家本来就不富裕,被打之后一直没法干活,他又挨打,又要费钱看病,对他家里影响很大。

对村里人影响也不好,村民提起这个事都后怕。

(19)证人董某(系刘家沟村书记)的证言,证明他跟刘小伟、刘国伟是普通的村民关系。刘国伟以前好像是混社会着了,后来开了石场后还比较务正,听说过刘国伟他们因为他舅舅被打了然后他们在卜家湾打人了。

(20)被害人黑爱国的陈述,证明2018年2月19日17时许他和马海平在本村村委会发生撕扯,他打电话叫来其儿子黑俊阳,黑俊阳来后马海平和他们父子俩发生厮打,他们父子俩打了马海平,被马国雄等人拉开后,他和黑俊阳回家了。18时30分许,刘国伟和刘小伟带了几个人(肯定有五人)持钢管来到他家,刘国伟吼了一句“你们俩个给老子出来”,说完就拿着钢管走到他跟前,刘国伟兄弟的(即刘小伟)用手里的钢管朝他打了过来,他用左胳膊挡着头,钢管打在他胳膊上。又有一个圆脸的男子,用钢管也开始打他,他看见刘国伟也用钢管殴打着黑俊阳,他用胳膊挡了几下后,就翻过身用手抱着头,他们就用钢管在他身上、腿上、头上乱打,不知道谁在他头上打了一钢管,血喷出来,他们才停下来,不在头上打,又在腿上和身上打了一会才停手,他听见刘国伟给黑俊阳说:“平时我们都

惯惯的,我舅有什么事给我说,你们就打他了。”刚说完,刘国伟和弟弟的还有一起来的人,就用钢管开始砸他家的玻璃和锅盖。砸完家里的东西又说:“村长也跟着了,叫村长进来。”刚说完,村长马国雄就进来了,后面还跟着马宏平,之后也没有说什么,就都离开了。

在派出所调查期间,黑爱国陈述,他给某某机关送一份调解协议和一份谅解书,是关于刘国伟和高云龙将他打伤一事,他们之间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已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一切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215000元整。调解协议和谅解书表达的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思,他自愿放弃伤情鉴定,对刘国伟、高云龙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

(21)被害人黑俊阳的陈述,证明其和其父亲黑爱国因和刘国伟的舅舅发生打架,刘国伟、刘小伟一伙五人到家中,当时他和他爸在炕棱边坐着,他妈在缝纫机跟前站着,刘国伟朝他们喊了句:“你们给老子出来!”他们没说话,刘国伟弟弟(刘小伟)便拿着钢管朝他爸打去,同时刘国伟也拿钢管朝他打来,第一下钢管打到他右腿上,接着另外三个人上来朝他们身上一通乱打,打了10来分钟他们才停手,打完后又将他们家的锅碗瓢盆乱砸一通,将门窗上的部分玻璃砸碎了。他妈也被打了,伤在腿上,现在也差不多好了,他父亲的伤比较严重,住院了一段时间,他和他妈没有住院。刘国伟等人打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没有反抗。刘国伟他们离开之后,他便报了警,派出所民警一会就来到了现场。

(22)被告人刘国伟供述,2018年正月的一天,下午天刚黑的时候,他接到他舅舅马海平的电话,说在村里被人打了,然后他给他弟弟刘小伟打了个电话,让开车上去把他舅舅拉到医院去,他开奔驰车到张家砭中学对面接上高云龙,他跟高云龙先到了卜家湾村。当时他看见他舅舅躺在冰地上,脸上、嘴里都是血,现场人围的还多了。他过去问是谁把他打成这样的,他舅说是“德”把他打成这样的。他当时一来气就给在场的村长脸上打了几巴掌,胸口打了两拳,他对村长

说你作为村长就看着打人管都不管。这个时候刘霄开酷路泽车也到了卜家湾,车上下来王磊、还有另外两个他不认识的后生,他给高云龙5千块钱,让刘霄开车跟高云龙把他舅舅送到医院去了,随后他让村长带路去找“德”家。到了“德”家坡底下后,他把车停到了“德”家畔底里的坝梁上,王磊等人也把车停在了坝梁上。他们下车后,他和王磊、还有另外一名男子来到了“德”家,他正要问“德”为甚打他舅,结果“德”家父子一个拿把刀子、一个拿把改锥就要过来打他,他跑到“德”家外边拿了一根木棍子就打他俩,没几分钟他看见“德”头上流血了,他就再没敢打,怕

打出人命,就赶紧打了5616110给张家砭派出所报案说他把人给打了,并同时打了120,随后王磊等人坐车走了,他带着村长到张家砭派出所报案去了。他当天喝醉了。他们到德家时他看见王磊跟另外那名男子拿了钢管,他在“德”家外边捡的约2米长、粗细4厘米的木棍朝“德”家父子身上一阵乱打,王磊跟另外那名男子把德家门窗上的玻璃砸了。刘霄是刘小伟打发上来拉他舅去医院的,王磊等人他不清楚是谁联系的。去“德”家时他车上拉的村长和另外一个男的,现在想不起是谁了。

他到派出所报案后被留置了几小时,后来派出所让他找个担保人,保证随叫随到。过来几天,他给高云龙说这个事已经发生了,如果某某局问起就说是咱们俩去的,人是他一个人打的,他一个人去坐禁闭。过来大概一个月左右,张家砭派出所把他叫过去谈完话后就把他刑拘了。他在看守所待了一个月左右被取保候审,出来后才知道他弟刘小伟跟“德”把这个事调解处理了,他们给“德”赔了二十几万。

对黑爱国伤情的鉴定结果没有异议,他认罪认罚。

(23)被告人刘小伟供述,2018年正月的一天,当时天快黑了,他舅舅马海平打电话说被人打了,正好当时他和马天虎在一块,马天虎知道后说这事你别管了,他看的处理。没一会他接到他哥刘国伟的电话,说舅舅被打了你快到卜家湾来,当时听他哥说话的口气像是喝酒了,他害怕他哥找人家麻烦惹出事来,就赶紧打了个出租车往卜家湾走。快到卜家湾时,刘霄、高云龙开酷路泽车带着他舅舅跟他打了个照面,他继续往村子里走,等他到“德”家坡底下的时候,看见他哥手里拿根木棍子跟另外几个男的从黑爱国家的坡上往下走了,他过去问他哥怎么了,他哥说把人家打了,随后他开车带他哥到张家砭派出所投案去了。他哥为这个事还在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因为他们跟“德”调解处理了,他哥最后就出来了。马天虎跟我舅也带点亲戚,所以他就说他给处理了。刘霄开

的酷路泽车是任珂的,车牌号xxx。在“德”家坡上和刘国伟一块的人他不认识,那几名男子手里没有拿东西,他们是坐商务车走的。他开的是他的银灰色的奔驰车送他哥去派出所的,车是他哥去的时候开的。到派出所时还有两个村民。去派出所的路上,他给他哥说喝了几口酒弄下这么个事,他哥说那家人拿刀子着了,他不动手人家要他的命了。这事最后通过马天虎调解的,他们给“德”家赔了20几万元,他出的,最后他舅给他补偿了10万元。

对黑爱国的伤情鉴定结果无异议。

(24)被告人高云龙陈述,2018年农历正月初四下午五点多,天刚有点黑的时候,刘国伟到他的鸭货店门市找到他说舅舅(马海平)让别人打了,赶紧跟他走,之后他们就坐刘国伟的银灰色奔驰轿车(不挂牌子)去了卜家湾村。在路上的时候刘国伟还给人打电话,问对方到哪里了,并在电话上给对方说咋走,后来他才知道这个电话就是给后面来的那辆商务车上的人打的电话(即给张凯文打的)。他跟刘国伟到卜家湾村后,他看到他舅舅在地上躺着,周围围着很多村民,刘国伟下车后就问周围的人是谁打的,周围的人说是“烂脑”(黑爱国)和他儿子两个人打的,当时现场还站着卜家湾村村长,刘国伟就问村长“烂脑”哪去了,村长说估计回家了,

刘国伟就质问村长,还用拳头在村长的胸口打了几拳。这时刘小伟开着酷路泽(刘小伟的车,车牌号陕KY8880)车来了,车上下来刘小伟、刘霄、慕容强、王磊、任伟伟,过了三、四分钟,又上来一辆白色商务车,车上下来三、四个男子。这几名男子他都不认识。随后,刘小伟让他把他舅舅扶起来去医院,他就和刘霄把他舅舅扶到了酷路泽车上,刘国伟给了他几千块钱让带他舅舅去看病,这时他听到刘小伟说酷路泽车上有东西了,你们把东西倒在奔驰车上,之后王磊、慕容强等人和商务车上的那几名男子每人从酷路泽车上拿了钢管放到了刘国伟的奔驰车后备箱里。这时

刘霄开酷路泽车带他和他舅舅去医院了。当天刘小伟带着四个人,分别是刘霄、慕容强、王磊、任伟伟,他们是坐刘小伟的陕KY8880酷路泽车上来的;白色商务车上的三、四名男子是刘国伟叫的,这三四名男子他不认识。他们都带了钢管,可能是拿钢管打的对方。后面发生的事他就不知道了,只知道刘国伟、刘小伟带人把人家打了,听说打的挺严重的,当晚对方被送到二康急诊科救治。后来这个事刘国伟说他们给处理了,给他安顿了几次,让他到派出所谈话起就说人是他跟刘国伟去打的,所以后来他就按刘国伟说的给派出所录的口供。他没想到说假话的后果。我听说这件事花了几十万处理了。我舅舅出了10万,剩下的都是刘小伟出的钱。他和刘小伟、高云龙、任珂、刘霄几人中,刘小伟人聪明,他们都听刘小伟的。

(25)被告人刘霄的供述,2018年2月19日18时左右,他和刘小伟、“五娃”、李雪勇在龙鑫大盘鸡吃饭,期间刘小伟接到刘国伟的电话,说是他们舅舅在村里被人打了,让刘小伟赶快带人过来。刘小伟接完电话后立马给马虎打了电话,刘小伟在电话上给马虎说给他打发两个人,他舅舅的在村里被人打了,刘小伟打完电话后就让他开车跟上走,随后他开着刘小伟的酷路泽载着刘小伟往张家砭卜家湾走,刘小伟让他开车走永乐大道接几个人,之后他们在永乐大道接上了王磊、慕容强还有两个他不认识的男的。当时王磊他们带了几根钢管放到了车的后备箱,接着他们开车来到了卜家湾的灯场,当时在场有很多人,刘国伟跟高云龙已经在现场。他下车后看到刘小伟的舅舅在地上躺着,嘴角有些血,当时刘国伟上前跟村长理论着了,过了一会刘国伟让村长带他们去找打人的,不记得当时是王磊还是慕容强把钢管从刘小伟的车上抱出来放到了刘国伟的奔驰车上,之后刘国伟、刘小伟、王磊、慕容强还有那两个不认识的男的带着钢管去找打人的人了。刘小伟让他把他舅舅送到医院去,刘国伟还现

场给高云龙掏了三、四千元钱,随后他跟高云龙开酷路泽车把刘小伟舅舅送到了二康医院。因为刘国伟的舅舅被对方打了,刘国伟他们是去给他舅舅出气去了。刘国伟、刘小伟都是狠人,刘小伟在社会上有一些势力,他们舅舅挨打了他们肯定会狠狠教训对方的。王磊、慕容强都是混社会的。再后来刘小伟把他叫到了金阳光石材门市,刘小伟跟刘国伟给他安顿说这个事派出所问起你就说你去拉了一下他舅舅去医院,到村里的时候是你一个人开车着了,再问其他的你就说不知道,他们打算这个事让刘国伟跟高云龙揽起了。他害怕得罪刘小伟他们,后来在张家砭派出所找他谈话时他

就按刘国伟的意思谈的话。刘国伟被某某局关进去一个月左右就被放出来了,好像是他们跟对方调解了,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刘小伟在绥德混的势大,得罪不起他,刘小伟让他去卜家湾他不敢不去。刘小伟的酷路泽车平时都是刘小伟本人开着了,这个车户是任珂的,但实际是刘小伟的。刘国伟、刘小伟是亲兄弟,都是绥德县石家湾刘家沟人,刘国伟、刘小伟住在沙滩坪有一个石材厂。高云龙与刘国伟、刘小伟是两姨关系。五娃,大名叫啥他不清楚,他俩是邻居,平常在工地上打工。王磊是刘家湾人,30岁左右,1米75左右,现在被看守所拘留了。慕容强是吸毒人员,30岁左右,1米78左右,体型微胖。其余二人中有一男子好像叫“伟伟”,身高1米8左右,体型壮实,黑发较长,圆脸,浓眉大眼,留着背头。另外一名男子黑发毛寸,身高1米72左右,体型不算胖也不算瘦,圆脸,大眼睛。

对黑爱国的伤情鉴定结果没有异议。

(26)被告人任伟伟供述,2018年2月19日,记不清是王磊或是马虎给他打电话问他在哪,他说在家,让他到车站转盘来。他到车站转盘后刘霄开着酷路泽车把他接上,他坐到车上后看到车上有刘小伟、王磊、慕容强,听刘小伟说他舅舅在村里让人打了,现在要进村子找打人的人去,接着他们就往卜家湾方向走。到卜家湾村现场后,刘国伟已经在那了,当时现场人围的很多,刘国伟让村长带他们去找打他舅舅的人,并打发酷路泽车去医院送他舅舅去检查。接着他们坐张凯的商务车跟着刘国伟的奔驰车到了那家人的坡底下,他们下车后从后备箱每人拿了一根钢管,然后上到那家人的院子里,刘国伟当时吼了一声“给老子出来”。接着他们就进到人家家里,刘小伟首先朝那家人的儿的打了一钢管,那个男的还反抗了,接着刘国伟、刘小伟、王磊朝那家人一阵乱打,当时那个老汉为了护儿子把他儿子压到身底下,他记得当时王磊跟那个不认识的男子还上到炕上打了人家,当时

那个老汉头上就流血了,慕容强、张凯有无拿钢管打人他没注意,反正都在跟前了。他当时在地上站着,没动手。当时没打那个婆姨。后来刘小伟说了一句别打了,他们就再没打,接着他和慕容强、王磊、张凯先走了,他们走的时候看见刘国伟、刘小伟又把那家人的玻璃、锅盖给砸了,随后张凯带着他、慕容强、王磊坐商务车离开了。不知道慕容强、王磊、张凯是谁联系的。钢管是在刘国伟的奔驰车后备箱拿出来的,2、3厘米粗,有一米长,是刘小伟让他们拿钢管的。我去的时候不知他们是去打人,到村里后才知道这个情况。后来听说这事赔钱处理了,刘国伟还因为这件事坐禁闭了,后来又放出来了。

酷路泽车就是刘小伟常开的那辆,车牌号有好几个8。奔驰车是刘国伟的,是一辆银灰色的奔驰轿车;商务车是张凯的江淮牌商务车。

对黑爱国的伤情鉴定结果没有异议。

(27)被告人张凯文供述,他经常开他母亲的一辆白色的江淮商务车,后来把车卖了。2018年2月19日,那会天已经黑了,刘国伟给他打电话让他把车开上到卜家湾村来。随后他就开商务车到卜家湾了,当时刘国伟、刘小伟、慕容强、任伟伟还有几个他不认识的男子都到现场了。到现场人很多,他才知道刘国伟舅舅让人打了,当时刘国伟吼村长让村长带路去找打人的人,当时现场还有一辆白色的丰田车,这个车刘国伟安排的去送他舅舅去医院了。之后刘国伟让他开车跟着他走,慕容强、任伟伟他们几个就坐到了他的车上,他们到了一户人家的坡底里把车停到了空地上,刘国伟、刘小伟、慕容强、任伟伟下车后每个人就从刘国伟的车背箱拿了几根钢管去那家人家里了,钢管就是银色的那种,有一米长,大概4、5根。看见他们拿了钢管上去,他害怕打出问题,就没跟他们上去,他在空地上站了一会,听见上边有钢管打砸的声音,还有人在哭嚎了。没一会,慕容强、任伟伟他们先下来了,然后他开车带着他们离开了卜家湾村,并把他们各自送回了家。当时村长带他们去的,村长就在刘国伟的奔驰车上坐着了,他也不知道自己车上坐几个慕容强、任伟伟打完人下来我听他们说打了个老汉。后来他听刘国伟说这个事他们给处理了,给对方赔了钱。

(28)被告人李雪勇供述,2018年2月左右,“德”把刘国伟的舅舅打了,刘国伟带人到卜家湾把“德”(被害人黑爱国)给打了。当天下午他跟刘小伟、刘霄还有另外几个人在龙鑫大盘鸡吃饭,后来刘小伟、刘霄先走了,当天晚上不记得是刘小伟还是刘国伟给他打电话,让他到二康急诊科看一下人咋样了,他就开车到二康看了下“德”的情况,他看见“德”身上流血了,之后他就离开了,不记给刘小伟还是刘国伟反馈了下,给他们说人没啥事,说话都正常着了。刘国伟在绥德看守所管(关)了一段时间就被放出来了,具体怎么处理的他不知道。

(29)同案犯慕容强供述,2018年2月19日晚上19时左右,不记得是任伟伟还是王磊给他打电话让他到永乐大道清水沟桥头这来,当时也没有具体说什么事,他走到清水沟桥头往千狮桥方向约80米有个巷子的地方,坐上刘小伟的酷路泽车,当时车上坐着刘小伟、王磊、任伟伟、王增还有个司机,他坐到车上后才知道刘小伟的舅舅被打了。随后他们开车来到了卜家湾村,他们到的时候刘国伟跟另外一个后生已经到村里了,他下车看到刘小伟的舅舅躺在地上,刘国伟在吼村长,还让村长带路去找打他舅舅的人。随后刘国伟给在场的一个年轻后生掏了几千元,让那个人带他舅舅去医院,他们几个坐车跟刘国伟去找打他舅舅的人。他们开车来到了一家人家坡底下,把车停在了空地上。他们下车后,刘国伟、刘小伟、王磊、任伟伟、王增一人拿了一根钢管上那家人家里去了,钢管大概一米多长,圆柱形的新钢管,他什么也没有拿,空手跟着上去的。当时他在坡上小便了一下,等他小便完后刘国伟他们就把人家打完了,他就看见刘小伟拿根钢管在那家人门口

站着了,其他人从门里往出走了,看见他们把人家打了,他就下来坐到一辆商务车上,当时车上有个年龄不大的后生在司机位置坐着了,他说没事,咱快走,那个后生就开车把他拉走了,在回去的路上还碰见了120救护车和警车。当时有三辆车,他坐了一辆商务车,还有酷路泽(车牌号8880)车和刘国伟奔驰车在那。后来这事他听刘小伟说私下处理了。

(30)同案犯王磊供述,刘国伟、刘小伟是亲兄弟。2018年正月或二月,下午天黑的时候,刘小伟给他打电话说:“我舅被人打了,你跟我出去走一下。”然后他在绥德永乐大道上了刘小伟的白色丰田酷路泽车,车上就有他和慕容强、任伟伟、刘小伟,还有一个开车的他不认识,。慕容强、任伟伟都是刘小伟联系的。他们一路沿着五里湾后沟到卜家湾村,见到刘小伟的舅舅在路上睡着了,跟前站个刘国伟,刘国伟正和卜家湾村的村长理论着了,不记得刘小伟让谁开酷路泽车拉他舅舅到医院去看伤。接着不知道是刘国伟还是刘小伟让村长带路坐上车去找打他舅舅的人。到了那家打人的坡底下后,他们下了车,刘小伟、刘国伟、慕容强、任伟伟和他每人从车上拿了根钢管由村长引着来到那个打人的家里。打人的那父子当时在窑里的炕掌里坐着,开始由刘小伟和刘国伟与打人的父子理论,

刚理论了几句,刘小伟和刘国伟就开始拿钢管打他们父子俩,他和慕容强、任伟伟也就动手拿钢管打了儿子,当时他们一阵乱打,具体每个人如何打的他没注意。不记得是张凯还是刘小伟跳到炕上打的人,中间那个老子的护儿子,结果不知道谁就把老子的头打破了,这时候不知道是刘小伟还是刘国伟说走,他们就撤了。临走时慕容强和任伟伟拿钢管把那家的锅、碗、玻璃窗也砸了。后来他就和刘小伟、任伟伟、慕容强上了商务车就离开了,他把钢管撂到商务车上在金阳光就下车走了,其他人不知道哪去了。那天他和慕容强、任伟伟喝了不少酒。案发后刘小伟说这事有他了,没

事。后来听说刘小伟最后给对方赔了20多万元,跟对方调解处理的。

(31)辨认笔录,证明被害人黑俊阳辨认出刘小伟就是2018年2月19日到其家中殴打其父的人,即刘国伟的弟弟。

同案犯慕容强对本案被告人进行了辨认,慕容强辨认出任伟伟是2018年2月19日在绥德县卜家湾村跟刘国伟、刘小伟等人一同去打架的人;辨认出刘国伟就是2018年2月19日带人到绥德县卜家湾村一户家里打人的人;辨认出刘小伟就是2018年2月19日带人拿钢管到绥德县卜家湾村的一户人家打人的人。

刘霄辨认出任伟伟就是2018年2月19日随同刘小伟、王磊、慕容强等人一起到绥德县卜家湾村的男子。

任伟伟辨认出张凯文就是2018年2月19日随同刘小伟、刘国伟等人前往绥德县卜家湾村对他人进行了殴打,并称该男子驾驶了一辆白色商务车将参与该案的男子拉至卜家湾,打完人后又将他和王磊等参与打架的人拉回绥德县城。

(32)鉴定委托书、鉴定聘请书、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证明2020年3月11日绥德县某某局委托榆林市科正司法鉴定中心对黑爱国的伤情进行鉴定。经鉴定,黑爱国左孟氏骨折术后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现头部原有外伤史,本次评定未予考虑。

侦查机关已将鉴定结果告知了被害人黑爱国和被告人刘国伟、刘小伟、刘霄、任伟伟、刘国伟,均对告知的鉴定结果无异议。

(33)现场勘验笔录及照片,证明侦查机关于2018年2月20日对案发现场绥德县张家砭乡卜家湾村二郎山6号黑爱国家进行勘察。现场可见:黑爱国家西起第一间与第二间窑洞窗户玻璃有损坏部分。西起第一间窑洞外窗户下方地面有玻璃碎片,西起第一间窑洞门口进入室内靠西墙有一火炕,靠北墙有一火炕,靠东墙有一衣柜。靠西墙火炕上有玻璃碎片,灶台上锅盖被损坏变形。靠北墙火炕西侧有一床被子和一张白色墙纸,墙纸上有印染状血迹,提取血迹。西起第二间窑洞地板转(砖)上有窗户玻璃碎片。

(34)视听资料,证明在侦查人员与黑爱国的通话时,黑爱国表示不愿意鉴定。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四)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非法拘禁被害人马辉的事实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害人马辉在被告人刘小伟和证人张院生处分别借有高利贷,马辉将自己从张院生处购买的一辆奔驰C200轿车(陕K3252W)抵押给了刘小伟。2016年底,为了给张院生还款,马辉将该奔驰C200轿车从刘小伟处借出来,经张院生联系同李治董等人去山西孝义市一二手车门市办理贷款。期间,二手车门市将马辉的车辆扣住不放,马辉给刘小伟打电话说明了情况,后刘小伟带人到山西孝义市将马辉接回绥德腾美居酒店。返回途中刘小伟在马辉胸口打了几拳。到达滕美居酒店客房内,刘小伟叫来张院生等人协商此事,后刘国伟也来到酒店客房,刘小伟、刘国伟分别对马辉实施殴打。当晚刘小伟要求马辉在腾美居酒店过夜,并安排刘宝照看马辉。

上述事实,有经开庭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马辉车辆定购合同和收款收据,证明马辉于2015年7月2日以13.8

万元在榆林兴和众泰店购买了一辆2.0

T白色众泰T600。

(2)马辉提供的相关证据,证明刘小伟从马辉门市上搬到刘国伟家里的货物有:管子、管件、卫浴、分水器,6路2套,5路1套,3路2套;壁挂炉伊雪32一台,迷你24一台,沃喜20一台、26一台、30一台,艾罗之星一台,爱妻油烟机大小10台、75烟机2台、燃气灶15台,净水机75一台、80一台;软水机一套,进口暖气片4片,一般暖气片5片,深海原2盒,160波纹管14根,PVC管、PPR管。马辉提供的贷款使用明细,马辉租赁龙湾商贸城中门6-7号的房屋租赁合同:2016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15日该两间门市是马辉租赁的。声控吸灯110个、防爆灯10套、暗装双表箱2个,32A空开30个,60A空开22个,300250明装配电箱20个,白面板100个。马辉梅提供的赛德斯奔驰牌BJ7181V行驶证。马辉个人和绥德县金德源燃烧器具有限公司印章、马辉离婚协议书,证明马辉与其妻子张晓玲于2016年4月27日离婚,夫妻共有的陕K9929T轿车归女方所有。

(3)李治董与薛喜利、马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判决书,证明李治董因薛喜利于2016年12月11日向其借款7万元、马辉为担保人,于2017年3月9日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于2017年6月2日判决被告薛喜利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原告李治董偿还借款7万元,被告马辉承担连带责任。薛喜利在答辩时提出李治董在借款时通过工商银行转账只给了其63000元,剩余7000元作为利息扣除没转账。

(4)户口注销证明,证明薛喜利于2018年3月7日因各种疾病死亡。

(5)证人赵宝成的证言,证明2016年年底刘小伟把他叫到滕美居酒店,让他替王成归还其给王成担保的5万元贷款。他在滕美居酒店二楼的一间房间里见到有马辉、刘国伟、刘小伟及一个不认识的男子,马辉的鼻子在流鼻血,是刘小伟打的马辉,刘小伟当时还在骂马辉,并说有个车什么的。

(6)证人赵世齐(赵杰,外号侯蛋)的证言,证明2017年夏天,他和赵宝成给王成当保人在刘小伟处借高利贷期间,王成跑到外地躲债去了,刘小伟将他和赵宝成叫到滕美居宾馆索债时,他在滕美居宾馆见到刘小伟、刘国伟、李雪勇、高云龙、张院生和马辉等人,马辉脸上、鼻子上有些血,刘小伟和张院生当时因为马辉把车抵押到山西的事在吵架,后来刘小伟带人去山西,直到晚上才回到宾馆。

(7)证人郝榆兵的证言,证明2014年左右他跟马辉一起做生意,马辉为了做工程在刘小伟那借了很多高利贷,每隔十天他就给刘小伟清一次利息,后来因为马辉借的高利贷太多,刘小伟先后扣了马辉的两辆车顶账(一辆奔驰轿车,一辆众泰车),还把马辉在龙湾商贸城的建材门市给占了,一开始占了一间开了一个众鑫二手车门市,其实是一个专门放高利贷的窝点,后来刘小伟把马辉另外一间门市的壁挂炉都扣的卖了。有一天下午3时左右,马辉给他打电话让他去雕阴市场腾美居宾馆,他过去后看见刘小伟在打马辉,马辉鼻青脸肿的,还流了鼻血。当时还有刘国伟、张院生等人,其他人他不认识。随后他把马辉扶着离开了宾馆。出来后马辉说刘小伟把他从山西拉了回来,还把他给打了一顿,他让马辉报警去,马辉没报警,他怕刘小伟再打他,他心里怕刘小伟了。马辉也欠张院生高利贷了,当天张院生带马辉去山西卖奔驰车去了,因为这个车当时已经被刘小伟扣了,刘小伟就把马辉拉回绥德,把马辉打了一顿,最后是刘国伟跟张院生到山西把车要回来了。当时马辉为了还刘小伟的高利贷,让他到银行贷款。刘小伟是专门放高利贷的,任珂是给他记账、提供资金的,刘小伟手底下有李雪勇、高云龙,都是帮忙要账的。

2016年或是2017年,马辉当时有个众泰T600被刘小伟扣了,马辉在田庄高速公路段承包了护坡工程,因为去田庄要开车,马辉让他跟上到榆林以其名义买个二手车,实际首付和贷款由马辉还,后刘小伟带其和马辉、高杨、薛喜利到榆林明德小学跟前一二手车门市买车,他花13万元左右买了一辆雷诺轿车,高杨和薛喜利分别各买了一辆帕萨特,做了过户手续后他跟马辉就开车回绥德,第二天刘小伟就以马辉欠他钱为由把这个车扣了。高杨和薛喜利的车也被刘小伟扣了。

(8)证人张院生的证言,证明2014年左右他通过刘小伟认识了马辉,马辉当时在承包工程,跟他借过钱,第一次借了15万,第二次18万左右,没有利息,这些钱算他投资马辉的工程生意的,也都还回来了。2015年左右马辉以14万左右跟他买过一辆二手奔驰轿车,他在榆林做了分期贷款付的钱。当时他跟榆林瑞福德汽车金融公司有合作,他跟马辉说好后就联系了瑞福德汽车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员,是工作人员带马辉到榆林做的贷款。之后他就把车给了马辉,后来他听说马辉把车卖给刘小伟了。过了一年左右,马辉联系他问那个奔驰车能不能做抵押贷款,车他买回来了。他就联系了山西孝义市的张兵,让马辉自己去联系张兵,马辉的车因为在瑞福德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没有还完没办法再做一次贷款。后来人家为什么不让马辉走他不清楚,应该是人家当时给他的车做了评估那些有费用,马辉没钱,所以对方不

让走。马辉给刘小伟打电话后刘小伟去把那辆奔驰车和马辉一块带回来了。正好那天他打电话找刘小伟要他之前借给刘小伟的5万元,刘小伟说在雕阴市场腾美居酒店,他到酒店后看见酒店里有挺多人,有马辉、刘小伟、刘国伟、赵宝成,还有几个人,他觉得人太多跟刘小伟说了几句话就离开了。他认识赵宝成,没注意赵宝成当时是否在宾馆,不知道刘小伟是否在向赵宝成要钱。他不清楚酒店发生了什么。

(9)证人李治董(盘龙)的证言,证明2014年他在张院生的二手车门市打工了一段时间,张院生买回来一辆二手奔驰车卖给了马辉,马辉还在榆林做了分期贷款。过了几个月,张院生说马辉要拿车做分期贷款,让他带马辉去一趟山西,他跟马辉开他的奔驰车去了山西孝义市的一个二手车门市,当时是张院生联系的,老半天没有谈成,马辉想贷款了,他家里有事就坐火车回绥德了,之后就回家了,要不就是到门市去了,他没去过滕美居宾馆。

薛喜利跟他借过7万元,没有利息,马辉是担保人,后来他们没给我还钱也联系不上,他就起诉了,因为这两人一直找不到,这事也一直没有处理。

(10)证人刘宝(宝宝)的证言,证明2016年年底或是2017年年初的一天,下午16时许刘小伟给他打电话让他来滕美居酒店,他去后看见刘小伟、刘国伟、马辉和另外好几个人都在酒店了,他听他们啦话中说,马辉因为欠刘小伟钱着了,刘小伟不知从哪把马辉拉回来的,他也没注意他们具体聊什么,晚上时酒店还来了些人不记得在啦什么,好像是车上怎么了,他隐约记得他们提起个奔驰车是马辉的,之后刘小伟让他晚上就住到滕美居酒店,把马辉给照看住,刘小伟走后就只有他跟马辉两个人在宾馆呆着,到第二天中午12点左右,到了饭点刘小伟到酒店后他就回家去了,之后发生的事他就不知道了。他没注意在酒店有谁殴打过马辉,他不记得马辉当天脸上有无外伤。马辉差刘小伟钱着了,刘小伟意思害怕马辉走了,所以晚上让他看着马辉,如果马辉走,就给他打电话。因为他那会常跟刘小伟串了,碍于面子他就答应了。他和马辉后来就各自睡觉了,马辉没说要走,他也没限制马辉离开。

他跟刘小伟串的那段时间刘小伟放高利贷着了,另外他在龙湾商贸城中门那开了一个众鑫二手车门市,任珂那会常在门市上了,刘小伟那会常相跟个刘国伟、李雪勇、冰冰(刘霄)、任珂,后来还相跟个他两姨家娃娃“宝龙”。刘小伟在社会上也有点名气,一般的账都要回来了。

(11)证人王某3的证言,证明他2016年年初跟张院生合伙开过宏盛二手车门市。老板有他和张院生、张某1(小名高三)三个,张院生占大股,他跟张高峰是小股,李志董(盘龙)当时给张院生帮忙。2016年8月,马辉欠刘小伟钱着了,张院生名下有一辆二手奔驰轿车,刘小伟出了首付,按揭贷款在马辉名下,价格12万元左右,这辆车买下后被刘小伟扣了,后刘国伟一直开着了。2017年年初,因为马辉当时也欠张院生钱着了,张院生就让马辉把奔驰车借出来到山西做抵押贷款,马辉从刘小伟处把这辆奔驰车借了出来,随后他和张院生、马辉、李志董去山西孝义一个二手车门市做抵押贷款,那个二手车门市是张院生联系的,当天下午他和张院生开车先回了绥德,马辉、李志董留下等评估结果。他跟张院生回绥德后看见宏盛二手车门市外边的摄像头、电子显示屏都被砸了。当晚21时许,张院生给他打电话让陪他去滕美居酒店找刘小伟,他跟张院生到滕美居酒店时,酒店房间有刘小伟、刘国伟、马辉、另外还有跟刘小伟的几个年轻后生,刘小伟因为张院生带马辉去山西做抵押贷款一事跟张院生吵起来了,他在一旁帮忙说和,当时马辉垂头丧气的在床上坐着,他看见马辉鼻青脸肿的,他们到房子后刘国伟还朝马辉脸上打了两耳光,最后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协商的,第二天奔驰车才回到绥德。当晚23时许他们离开滕美居酒店。

据他了解,当天刘小伟知道张院生带马辉到山西做车辆抵押贷款后,刘小伟相跟人去山西把马辉拉了回来,当天他们门市的摄像头、电子显示屏都是刘小伟安排人砸的,刘小伟他们为这事还打马辉了。李志董为这事白天时和刘小伟吵过,晚上就没去滕美居酒店。他知道刘小伟一直在社会上放贷款着了。

(12)证人李凤阳的证言,证明马辉借刘小伟高利着了,刘小伟给马辉介绍和他贷15万元,他贷给马辉后马辉把钱还给刘小伟了,后来马辉就失联了,他觉得这个事刘小伟把他套了。

(13)证人高杨的证言,证明2016年年底,因马辉给刘小伟还不上利息,刘小伟要带马辉去榆林按揭买车后再抵押卖了还账。当时马辉让他给帮忙,用他的身份到榆林做按揭,按揭下的贷款马辉还。后刘小伟带他和马辉、薛喜利、郝榆斌到榆林的一个二手车门市做了按揭贷款,除了刘小伟每个人都做了按揭车,首付都是刘小伟付的,贷款都是以他们的名字贷的,车辆买到手后刘小伟又把车辆抵押的卖了,抵押到手的钱就是他挣的。他买的是一辆帕萨特,车买到后以他的身份上户、做按揭贷款,之后刘小伟又联系的把车抵押的卖了,他的车抵押了6万元。郝榆斌的是一辆黑色的雷诺,薛喜利的是一辆迈腾,都做了按揭贷款,抵押到手的钱刘小伟拿走了。他和马辉约定这笔贷款是马辉付了,贷款马辉还了四个月后就破产了,这笔贷款就没人管了,不清楚现在成啥样了。

(14)证人张高峰的证言,证明宏盛二手车门市是张院生借用他的身份信息注册的,他没有入股,也不知道宏盛二手车的经营状况。

(15)被害人马辉的陈述,证明他因承包工程需要资金周转,从2013年开始在刘小伟处借了几次高利贷,2014年他从张院生处借了几万元的高利贷。从2014年年底开始,他的资金链断了,刘小伟为了跟他要账扣过他的车,把他在龙湾商贸城建材店里的东西扣了,价值有20万元左右,他从张院生处以14万元的价格分期购买了一辆奔驰C200轿车(车牌号xxx),拿到车后被刘小伟扣了,顶了10万元的账,两三个月后张院生向他要账时因他没钱,张院生让他把车开到山西一二手车门市去贷款,他找刘小伟把车借出来后跟张院生、李志董到山西一二手车门市贷款时车辆被二手车门市扣了,他打电话给刘小伟说明此事,后刘小伟带人到山西把他拉回绥德,返回途中刘小伟在他胸口打了几拳。回来路过张院生门市时他看见张院生门市的玻璃、门市牌面都被砸烂了,刘小伟说张院生敢给他玩套路,他把他门市给清了。但具体是否是刘小伟本人砸的还是他派人砸的他不知道。回到绥德后刘小伟将

他带到雕阴市场滕美居宾馆,并叫来张院生、李志董等人协商此事,期间刘小伟当着众人将他打了一顿,刘国伟用拳头在其脸上打了几拳,当时其鼻子就流血了,当时在场的有张院生、盘龙、刘国伟、宝宝、郝榆斌、王国庆等人。当晚,刘小伟让其住在腾美居宾馆,并让刘宝照着。

他以前在绥德做生意着了,先后在龙湾商贸城开过壁挂炉门市、金德燃烧气具有限公司,在永乐大道开过福利彩票店门市,承包过水暖工程,后来因为资金上出现了问题,他又借了一些高利贷,最后公司破产,老婆也跟他离婚了。他跟刘小伟、张院生借的高利贷还的最多,他俩套路最深。

2015年年初,当时在龙湾商贸城外边开个建材门市,占地2间,当时他资金链断了,房赁也交不起,准备打折门市了,刘小伟就跟他提出要租赁一间门市,顶了一万六利息。刘小伟开了一个“众鑫二手车”门市,实际是专门放高利贷。到2016年年底时,他因为门市生意不好再没去门市上,刘小伟把他门市上的东西让任珂带人过去都拉到了刘国伟家里,有伊玛牌和沃喜牌壁挂炉、爱妻牌油烟机、卫浴、地暖水管等,种类很多,价值20万元左右。刘小伟说他门市上的东西在2017年7月26日被让水推走了,他到刘国伟家看了一下,确实让水推了些,他家都被水淹了。刘小伟扣他的这些东西也没有给他折钱或者顶账。

2015年7月他在榆林4S店以13.58

万元买了一辆众泰T600轿车,首付了六万多,剩余的是按揭,2016年时,他在刘小伟处做了抵押贷款,以利息3分跟刘小伟贷了5万元,因为他一直还不上钱,所以这个车一直是任珂在开。任珂被关进去后,他通过刘国伟协商的把这个车要回来了。

(16)被告人刘小伟供述,他跟马辉认识好多年了,是通过薛喜利认识的。马辉之前在龙湾商贸城中门开过一个壁挂炉门市,那会他在绥德承包水暖工程。当时马辉在龙湾商贸城开的壁挂炉门市,占地两间,因为生意不好所以就给任珂分了一间开二手车门市。他当时觉得马辉生意还可以,就给投资了10万元。后来生意不好了马辉就把他另外一间门市也转租给他了,他投资马辉的壁挂炉生意、马辉给他转租门市都是他们口头说好的,只有他们知道。后来马辉因为在外边欠账太多就跑路了,给他打电话让把门市收拾了,然后他就把马辉的壁挂炉门市上的东西都拉到了绥德县五里湾卫校对面的一间车库里,后来7.26

洪水把车库淹了,这些东西就都扔了。

马辉现在还欠他十几万,他当时和马辉合伙做壁挂炉生意,有时马辉没钱买壁挂炉他就会投资钱给马辉让他买壁挂炉,后来马辉把壁挂炉卖了但没给他钱,就这样欠下十万元,他跟马辉的生意赔了,他投资的钱都没回本。马辉给他卖过两辆车,一辆是银灰色的奔驰车,一辆是白色的众泰T600越野车。他哥刘国伟没有车开,马辉说自己有一辆奔驰车要卖,他就和马辉一块来到张院生的二手车门市买这辆车,最后协商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这辆奔驰车,而且这辆车还有贷款,贷款是马辉的,10万元直接给张院生了。后来有一天马辉跟他把车借走了,说自己要上榆林借的开一天,结果当天是张院生派人带马辉到山西做抵押贷款了,马辉到山西那边的二手车门市就把奔驰车给扣了,马辉就给他打电话说车被扣了,他开车到山西把马辉接回来的。回到绥德后他到宏盛二手车找张院生理论这个事,张院生说完了他处理。之后去哪他不记得了,他没有打过马辉。他想不起来当天是否去过滕美居宾馆。这辆奔驰车最后让他卖到内蒙了。他没有带马辉、高杨、郝榆斌到榆林做过按揭贷款。刘院、马辉也没有向他借过高利贷。

(17)被告人刘国伟供述,前几年刘小伟在绥德县商贸城外面开一间“众鑫二手车”门市,这个门市是从马辉的壁挂炉门市上分出来的一间,后来马辉不开壁挂炉门市后就把他门市上的一些东西给刘小伟留下了,后来刘小伟就把马辉门市上的一些配件和燃气灶拉在了位于五里湾附近的一间车库里,这间车库是他租的,2017年7月26日被洪水淹了,他在清理车库时把那些东西扔了。他不清楚马辉和刘小伟一块做什么生意。

(18)被告人刘霄供述,有一天他去雕阴市场的腾美居酒店的时候看到马辉在宾馆的房间睡着,当时房间还有刘小伟,中途还来了几个人,但他忘记是谁,中午吃完饭他就离开了。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五)被告人刘小伟非法拘禁被害人郝云鹏的事实

2017年3月左右,被害人郝云鹏因无力偿还在被告人刘小伟处借的2万元高利贷的利息,被刘小伟从绥德县爱民小区门口驾车强行带至绥德县二郎山气象站附近。下车后,刘小伟用随车携带的工兵铲殴打郝云鹏,在场的马辉见状将工兵铲夺下,后刘小伟又抽出皮带抽打郝云鹏,郝云鹏求饶并当场电话联系其妻子孙媛给刘小伟还钱,后刘小伟驾车带郝云鹏到冷库公交站牌附近接上孙媛,同孙媛约定以2.3

万元处理该笔债务。当日下午16时许,孙媛在西城大厦附近交给刘小伟现金2.3

万元。

上述事实,有经开庭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微信转账记录,证明2019年2月3日,伟(刘小伟)向郝云鹏转账10000元,随后郝云鹏给杨某转账10000元。郝云鹏分别于2019年3月1日、3月22日、4月9日、4月10日每次转给刘小伟1000元,3月24日转给刘小伟500元,5月10转给刘小伟800元。

(2)调取证据通知书,证明侦查机关调取了13xxx777的开户信息及2016年1月至今的户主变更信息,该号码于2018年7月14日由郝云鹏过户给刘小伟。

(3)证人孙媛(系郝云鹏妻子)的证言,证明2016年冬天的一天,她接到郝云鹏的电话说给他凑点钱并且问她在哪里,她说自己在冷库这等公交,没过一会过来一辆白色的越野车,车上坐着郝云鹏和刘小伟及另一名不认识的男子,她上车后刘小伟说郝云鹏欠钱着了,打电话不接联系不上,今天找到郝云鹏后把他打了一顿,她当时就不高兴了,问打在哪里了,郝云鹏就给她看了一下耳朵,她看到郝云鹏的左耳朵已经红肿,她就跟刘小伟争吵了一会,她说明天给你还行不,刘小伟说明天利息又涨了,之后她和刘小伟协商下午给他钱并且说好给他还2.3

万元,随后她们在石牌楼附近下车走了。下午16时许,她联系刘小伟在西城大厦附近见面给了刘小伟2.3

万元现金,刘小伟把郝云鹏欠高利贷的借条给她了,她顺手把那张借条给撕毁了。她不知道郝云鹏欠钱的原因、数额、利息及还款情况,当时刘小伟说现在就欠这么多。后来郝云鹏给她说刘小伟把他拉在二郎山上打了一顿,还用皮带抽他了。

(4)证人马辉的证言,证明2015年左右,刘小伟拉着他要钱,另外还拉着义合一个后生,把车开到二郎山上边的一个气象站附近,让那个后生下车,接着刘小伟用他车背箱放的工兵铲朝那个后生背部狠狠的砸了过去,那个后生当场就爬到地上了,刘小伟还要打那个男的,他过去把工兵铲抢了下来,刘小伟又在那个后生身上踏了几脚,并抽出皮带抽打那个后生,那个后生哭嚎着说他一定还钱,刘小伟就让那个后生打电话借钱,那个后生给自己老婆打了电话,他老婆在电话上保证说给还钱了,这才把这个后生放了。

(5)证人杨鹏强的证言,证明他之前在银行贷过20万元,郝云鹏用了其中的18万元。2018年农历腊月二十八左右,他跟郝云鹏要钱了,郝云鹏到刘小伟那里拿了高利贷给他还过一万元。当时郝云鹏给刘小伟打了3万元的借条,约定利息为3千元一个月。郝云鹏打完借条后,刘小伟给郝云鹏微信转了1万元,郝云鹏随后又把这1万元转给了他。后来郝云鹏怎么给刘小伟还的钱,具体有没有还清他就不清楚了。当时他跟郝云鹏要账要不下,刘小伟私下里对他说可以帮他跟郝云鹏要钱,他能跟郝云鹏要下钱了,用不了几天就能要下给他还了。王小辉也知道这个事,刘小伟跟他协商这个事及之后郝云鹏到刘小伟门市上打借条时王小辉都在场。郝云鹏向刘小伟借过几次高利贷,郝云鹏把他的手机号码抵押给了刘小伟,号码是13571208777。听王小辉说刘小伟之前跟郝云鹏要账时还把郝云鹏拉到山上打了一顿。

(6)被害人郝云鹏(曾用名郝某1)的陈述,证明2019年2月3日,因他之前做生意借过杨鹏强几万元钱,杨鹏强要的紧,他就和杨鹏强一块到刘小伟在金阳光的石材门市贷款,当时石材门市上有高云龙等多人,他和刘小伟协商贷3万元,刘小伟也同意了,并且说好3万每月3000元利息,每十天还1000元,之后就写了条子,借款人是他,出借人是刘小伟,当时条子上写的利息是1分,后刘小伟就用一个笔记本的纸给他写好了条子,他就签字按了手印,当时刘小伟给他的微信转了1万元,给杨鹏强转了2万,因为他欠杨鹏强钱,所以当场就把1万元转给了杨鹏强。当时刘小伟为了有保障,就让我把手机卡下下给他,他为了能借到钱只好把手机卡下了交给了他,之后他们就离开了刘小伟的门市。过了几天后刘小伟就向他要钱,因他没钱,刘小伟就在电话上骂他,还威胁他。13571208777这个号码本来是我的,是他花了2600元买的靓号。2017年,他借刘小伟的高利贷还不上利息,刘小伟就强行把他带到移送公司做了号码过户手续,高利贷还清后又把号码还给他了,但一直没有过户。2019年2月和刘小伟贷3万元这回又把手机卡扣走了。

2017年3月,因给刘小伟清不上利息了,刘小伟就一直打电话跟他要账,他当时没钱,接起电话后刘小伟就骂他,他那几天就一直没有接电话。后来他从小区门口出来时,碰见刘小伟开着酷路泽车在他们爱民小区门口,刘小伟让他坐在车上,当时他车上还拉着马辉,好像也欠刘小伟钱着了,随后刘小伟开车把他拉到二郎山广播电视台外边,刘小伟让他下车并且在车后备箱拿了一把工兵铲准备打他但是被马辉拉住了,之后刘小伟又用自己身上系的腰带在他身上抽了几下,抽他时还骂道:“你给老子欠哈钱不还,还不接电话,比你康硬的人欠不哈钱”,有(又)一下用皮带抽在了他的耳朵上。刘小伟逼着他还钱并且把他拉在车上不让走,最后他没办法给他老婆打了电话说他在外面拿了些高利贷,如果不还钱的话就不让走了,他老婆筹了2.3

万元给了刘小伟,之后刘小伟把条子给了他老婆,那张条子已经被他老婆撕毁了。

2019年7月以后他跟刘小伟联系不上,就给13571208777打了电话,是刘小伟的老婆接的电话。他老婆说刘小伟出了点事,有啥事等刘小伟回来着。之后刘小伟的哥哥刘国伟给他打电话问他跟刘小伟有什么事,他说刘小伟拿我手机号这个事,刘国伟说这个事他完了给我处理,等刘小伟回来后保证会把户给他转过了。后来他又联系了刘国伟几次,但这个事一直没有处理成。他在手机上看到刘小伟、刘国伟都被关进去了,就来报案了。

(7)同案犯刘霄供述,刘小伟的酷路泽的背箱里平时就放一把工兵铲。

(8)被告人刘小伟供述,郝云鹏为还信用卡跟他借过几次钱,借的具体时间、数额忘了,用了没多久就给他还了。他买过郝云鹏的一个手机号xxx,当时郝云鹏说他急用钱了,他花了几千元跟郝云鹏买的这个号,他跟郝云鹏到移动公司做了过户手续,买到手他基本没用。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六)虚假诉讼的事实

2019年2月份,孙涛(绥德县某某局巡特警大队辅警)通过刘小伟介绍向被告人李雪勇借款,后刘小伟、李雪勇为保障债务得以顺利偿还,让孙涛给李雪勇签订了一份70万元的虚假还款计划。

2019年3月6日,李雪勇以孙涛给其出具的70万元虚假还款计划将孙涛起诉至绥德县人民法院。诉讼过程中,李雪勇向法院隐瞒借据系虚假借贷的事实,成功骗取绥德县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后该案进入执行阶段。2019年4月22日,绥德县人民法院将孙涛的工资卡冻结,冻结金额70.54

万元。诉讼期间,孙涛共从刘小伟、李雪勇处得到11万余元。

上述事实,有经开庭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绥德县人民法院关于李雪勇与孙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诉讼案卷材料,证明李雪勇与孙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绥德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6日立案,李雪勇提交法庭的证据有一份还款计划,并且孙涛、李雪勇二人在法院调查时,均对借款的用途、给付方式以及真实性进行了陈述。经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内容为:一、孙涛所欠李雪勇70万元,由孙涛从2019年3月起于每月20日前偿还李雪勇4500元,直至偿还完毕为止。二、李雪勇自愿放弃借款利息;三、若孙涛未按上述期限偿还借款,李雪勇有权要求孙涛一次性偿还剩余借款。绥德县人民法院依据该调解协议,于2019年3月13日作出(2019)陕0826民初540号民事调解书。

(2)执行申请、绥德县法院的立案登记表、调解笔录、执行和解协议、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信息、执行裁定书,证明2019年3月26日李雪勇向绥德县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绥德县法院于2019年4月16日对李雪勇和孙涛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一案立案。2019年4月22日,李雪勇与孙涛达成和解执行协议,由孙涛从2019年4月起每月22日前偿还李雪勇4500元,直至70万元借款及案件受理费4500元完毕止(冻结孙涛工资卡账户予以偿还该借款),李雪勇自愿放弃70万元所产生利息。同日,李雪勇提交了撤回执行申请。被执行人信息显示,孙涛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账号62xxx66于2019年4月24日被冻结,申请控制金额705400元,实际控制金额0.08

元。2019年7月12日,绥德法院裁定对被执行人孙涛名下的一辆新大洲--本田牌小轿车予以查封期限为二年。

(3)证人王某6的证言,证明李雪勇之前请她和强作胜律师代理过一起民间借贷案,当时李雪勇拿着一张借条在名州律师事务所办公室找的他们,经咨询后,他们便代理李雪勇将马东波和郝勇起诉到了法院。法院开庭后就做了判决,由借款人马东波承担还款责任,保人连带承担还款责任。刘小伟还找强作胜律师代理过两起民间借贷案件,刘小伟是替他二哥刘喜军请的律师。因为刘喜军是一个残疾人瘫痪在床,所以是刘小伟替刘喜军起诉的。他只负责帮强律师办理文书卷之类的,具体怎么接的案子他不清楚。其中一个刘喜军诉刘明博和王隆隆的案子是她参加法院开庭的。这个案子拖的比较久,因为刘明博一直找不到人,县法院采取了公告送达,开庭时也是王隆隆一个人参加的,开庭期间王隆隆提出刘喜军的父亲曾经带人去他家要账,这起案子存在涉黑涉恶嫌疑,县法院就中止审理了。之后刘喜军就自己撤诉了。对李雪勇向其咨询帮忙拟一份70万的还款计划协议以及向其咨询无借条如何起诉她没印象。

(4)证人李某5的证言,证明孙涛联系他让李雪勇撤诉解冻工资卡。李雪勇被刑拘后,他通过马刚联系的孙涛,问了一下他和李雪勇之间的事。

(5)证人马刚的证言,证明李雪勇被刑拘后,李国凡通过他找到孙涛,了解他和李雪勇之间有什么纠纷。

(6)证人武某的证言,证明在刘小伟门市上,刘小伟让他给孙涛转过2万元,后刘小伟将2万元还给他。

(7)证人孙涛的证言,证明2017年9月份,他因生意亏损,向李雪勇借了11万元现金,当时李雪勇没有让他打欠条,也没有约定利息,让他有钱了还,中途也没有向他要。直到2019年2月,李雪勇给他打电话让他到金阳光7号楼刘小伟的石材门市,他到门市上有刘小伟、李雪勇、任珂,还有几个人他不认识。李雪勇对他说“借钱的时间长了,给他打个借条”,他说好的,李雪勇就拿出一张打印好的借条和还款计划(上面写着于2019年2月1日前全部还清)让签字,他一看借条是70万,就不签字。他问李雪勇为什么借11万要还70万元,李雪勇对他说1万元每天100元利息,累计算下来就是70万元,他拿出手机准备报警,刘小伟就把他手机抢走了,另外一个床上躺着的人威胁恐吓他:“你今不签这个字,不要想走,我们到你家里、单位闹事,让你工作丢掉,家里过不成日子”。他还不愿意签字,僵持了差不多一个多小时,他站起来准备走,躺床上的那个人挡住不让离开,他见门市上的其他几个人出去上了一辆白色商务车,听见他们说“你再不签,我就到你单位、家里闹事”,床上躺着的那个人说“上车,你们准备走”,任珂就和另外两名男子上了白色商务车。他担心对方真去家里和单位闹事,就把字签了。签完字,刘小伟把手机还给他,挡他那个人说“你不要想着报案,如果我们出了事,你和你家人也不要想着好过“。完了他就离开了刘小伟的门市,这事也没敢报警,没有给任何人说过。

2019年3月初李雪勇给他打电话让他到法院来,他到了法院见到李雪勇,李雪勇让他说给法官说“从2015年至2018年先后三次向他借款70万,利息就算1分,现在已经还了10万元利息”。李雪勇还给他说如果不按那样说的话,后果你自己知道,他同意了,他们一块来到法院工作人员办公室,他就按李雪勇说的那样给法官说了。2019年3月13日,法院给他打电话让他取民事调解书。后来,李雪勇又对他说去法院就对工作人员说是自愿冻结工资卡,为了双方都有保障,他当时也同意了。2019年4月15日,他给法院提供了自己的工资卡信息,4月20日,法院确认工资卡信息后就准备冻结。他在2019年3月8日向绥德县人民法院谈话笔录中所说的2015、2016、2017年因前妻雷小乐需要资金周转分别向李雪勇借款三十万、二十万、二十万一事不属实,是李雪勇让他那样说的。还款计划是他们早写好的,他只是签了字。四月下旬工资卡被冻结了。到五月份他和李雪勇要生活费,李雪勇给了他1500元。

2018年11月左右,刘小伟跟他借了2万元,没打借条,后来只还了7000千元(微信转账),其中的8千元刘小伟说他要扣之前借高云龙的利息,按刘小伟的算法还欠5000元。他不同意8000抵利息,但刘小伟直接把这钱扣了,他也没有办法。

2019年3月27日刘小伟给他2000元现金,他说这钱是李雪勇给的。刘小伟让他到新世界购物超市办2张1千元的购物卡交给他们。刘小伟说他们要给法院的人送卡了,为了方便他在法院的案子办理能快点。

2019年7月,他在西安出差,李雪勇通过电话、微信给他说准备私下处理这事。7月14日李雪勇在车站出站路口接上他,李雪勇在车上跟他说“过两三天一块去法院撤诉,之前的七十万元一事是他做错了,到法院撤诉以后重新给他打一个11万元的条子,三五年内还清就行,不用算利息”。过了一会刘小伟到车上,让他写一个协议,意思法院所说的这七十万元都是事实。他说不会骗他们,也没有写协议。刘小伟让他(把)这事不要给某某局的人说,如果有人问起就按给法院的人说的那样说。后刘小伟和李雪勇商量了半天后,李雪勇开车把刘小伟送走,又把他送到大车站。

他之前受了李国凡的蒙蔽,李国(凡)在李雪勇被抓后给他做工作,让他说成2017年的事,这样对李雪勇量刑轻点,当时马刚也在场,李国凡承诺他会联系李雪勇给他解冻工资卡。实际是2019年2月下旬,他到刘小伟石材门市借钱,刘小伟说他没有,后联系李雪勇给他借钱,李雪勇开丰田穿越车到刘小伟门市,他向李雪勇借9万元,李雪勇说等电话。两三天后刘小伟给他打电话让他到门市来,李雪勇给他借了2万元,剩下的7万元说完了给他,也没打借条。一周左右后,刘小伟叫他到门市,当时有刘小伟、李雪勇、任珂等人。李雪勇让他给打70万元的还款计划,回头他到法院起诉有保障,到时候把剩下的7万元给他,他不同意,刘小伟、李雪勇等人威胁到他单位闹,他害怕就签了字。期间刘小伟给他1万元。李雪勇给他教怎么给法官说。2019年3月13日判决,约定每月给李雪勇4500元,直到还清70万元,李雪勇说他扣过本金就撤诉解冻。李雪勇微信转给他5000元。刘小伟联系武浪(武海鸿)给他2万元。工资卡被冻结后,李雪勇拿3万准备给我,刘小伟说先把武浪的2万元扣下,连本带利2.8

万元,李雪勇又给他2.2

万元。至此,他从李雪勇处拿了4.7

万、刘小伟1万、武浪2万,诉讼费5400元,共计9.04

万,加上原来借高云龙的6000元,刘小伟给算的8000元和李雪勇说刘小伟欠他2万元顶账到他这,共计11.84

万。后来他意识到对方从一开始就哄骗、胁迫他打了70万元的条子,等冻结后就不由他了。

(8)被告人刘小伟供述,今年年初孙涛、李雪勇在他门市上来了好几次,当时他们俩怎么打的条子他不清楚,李雪勇常来他门市了,和他丈母娘是远房亲戚,他不记得李雪勇是在他门市上拿的印泥,还是他自己带的,他门市上人常可多了,他没留意。后来任珂被关了那天,李雪勇开车到团部找他要钱,当时他看见车上拉个孙涛,其他事就不知道了。他借李雪勇1万多元,跟李雪勇互相倒账了,就这样借下他的钱。之前李雪勇跟他要钱要给孙涛钱了,具体是孙涛借他钱还是他给孙涛还钱了他不清楚。他在孙涛处花了2000元买过两张新超市的购物卡,购物卡都是他自己用了,卡上的钱基本让他花完了。

(9)被告人李雪勇供述,2019年2月左右,刘小伟在门市上告诉他有人想卖工资卡了,已经跟对方协商好了,因为刘小伟当时手头没钱把这生意介绍给他了,以十五万买七十万的工资卡,他考虑后同意了。70万是假的,实际他只给孙涛15万。他们谈好的是13万元买孙涛70万的工资卡,实际他是以13.75

万本金按两分的利息给他算的,孙涛每个月给他还3000的利息1500的本金,直到还清13.75

万本金为止,但孙涛说不用就按十三万买七十万工资算,孙涛每个月工资是6000元,他拿4500元,剩下的1500转给孙涛当生活费。13.75

万元里包括5500的诉讼费,其余的钱他都是给孙涛的现金。现金给过孙涛是11.2

万,当时的诉讼费是5500元,这个是顶到这13万某某了,另外刘小伟欠他2万元,也倒到这账里了。还款计划写好当天给过孙涛1万,最多一次给过孙涛5万元,是在法院把孙涛的工资卡冻结后他在金阳光给的孙涛钱,其余的他记不清了。这钱是他信合家乐卡里的钱,他家乐卡有20万的额度,利息是按8厘8算的。孙涛在高云龙那欠8000元,刘小伟把孙涛欠高云龙的账倒在他那里了。

2019年2月的一天下午15时许,他开着自己的白色丰田车去找孙涛,孙涛到他的车上打下的七十万元的还款计划。还款计划上的借钱时间故意往前了写了一年,计划上写明了孙涛因做生意周转资金向他借款七十万元,约定利息为一分,如2019年2月1日前孙涛未还清这七十万元,他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孙涛。当天他在找孙涛前就去咨询过名州律师事务所的王焕霞,王焕霞根据他说的意思在电脑上给他打的还款计划。他在王焕霞那里拿到还款计划后,随后联系了孙涛签字。第二天他就到法院把孙涛起诉了。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就他们两个在场。工资卡冻结后法院没有给过他钱。2019年3月7日在绥德县人民法院谈话笔录中提到孙涛分别在2015、2016、2017年向他借款三十万、二十万、二十万都是假的,不属实。给绥德县法院所谈的话是他和孙涛商量好的。

因为某某局在查任珂的事情,刘小伟让他赶紧到法院撤诉去,害怕会把这个事情也扯出来。2019年7月14日,他联系了孙涛商量法院撤诉的事,他在车上对孙涛说就按13.75

万的本金给他还上就行了,结果孙涛不同意撤诉,孙涛说就按照法院说下的70万给他还款了。期间,刘小伟给他打电话说辛店派出所在找他,让他跟孙涛这个事处理妥善,之后刘小伟就离开了。他把孙涛送到了车站,在回家时发现任珂被民警带着体检了,他就跟着看要把任珂关哪,结果他被民警抓住了。他联系孙涛撤诉,害怕某某机关查到自己,他知道70万的诉讼是假的。

(10)被告人高云龙供述,孙涛是在2018年12月跟他借了5000元钱,当时约定利息是5000元一天50元,每十天清一次利息,孙涛给他打了5000元的借条,他扣了500元头息,实际给了孙涛4500元现金。之后孙涛一直没给他还利息,2019年1月15日他去西安了,这账也一直没有要过。2019年2月,刘小伟给他说孙涛是不拿他钱着了,他说是了,刘小伟说李雪勇把孙涛的工资卡买了,你看你那是多少钱,回头他们跟孙涛算账的时候直接把这个账顶了,他给刘小伟说孙涛在2018年12月的时候拿了5000元,利息一天50元,你给看的跟孙涛算一算。后来他的账刘小伟跟孙涛算了8000元,这个钱刘小伟一直没有给他,孙涛的事他就知道这么多。孙涛跟李雪勇、刘小伟怎么协商的卖工资卡他不清楚。刘小伟跟孙涛算完帐(账)把情况给他说完后,他就把这5000元的借条扯了。

(11)辨认笔录及照片,证明孙涛辨认出刘小伟就是2019年2月底在绥德县金阳光石材门市上抢走其手机不让其报警的人。孙涛辨认出李雪勇就是2019年2月底在绥德县金阳光石材门市要求其打70万元借条的人。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第二部分,各被告人其他个人犯罪事实

(一)被告人刘小伟聚众赌博的事实

2014年11月份,被告人刘小伟组织参赌人员刘院、米建、王延东、马志强等人在绥德县名州镇七里铺村米建家中以“扎金花”的方式赌博两次,打底50元,赌注100元到500元不等,刘院在这两次赌博中共输了9万元,全部记账于刘小伟处。刘小伟组织刘院、米建等人在嘉隆皇朝酒店以“放对子”的方式赌博一次,刘院输了8万元,米建输了6万元,也均记账于刘小伟处。这三次赌博中刘小伟均抽头渔利。

上述事实,有经开庭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刘院报案材料,证明刘院报案称2014年11月其因赌博欠下刘小伟7万元高利贷,后逐渐被刘小伟以“套路贷”的形式垒高债务。

(2)证人刘院的证言,证明他是经王延东介绍在刘小伟的赌场上赌博时认识刘小伟的。2014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刘小伟联系他到七里铺米建家赌博,耍的人还有王延东、马志强、米建,还有的他不认识,他们以扎金花的方式赌博,打底是50元,100、200的押,500元封顶。玩了差不多两小时多,他输了4万,他不认识的那个人赢的最多,其他人输赢不大。耍完后刘小伟问他想捞本的话放对子走。他又跟刘小伟去了嘉隆皇朝酒店一个套间,房间里还有几个年轻人,开始他和米建一起放,其他人押,可以押锅,500到1000的押,锅里面他们押的更大,有时一把就上万。他们轮流当庄家放,玩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左右,他输了8万,米建输了6万。还有一次他和刘小伟又在米建家耍了一次扎金花,参与的人和第一次差不多,他又输了5万元。赌博都是刘小伟组织的,刘小伟没耍。刘小伟抽钱着了,扎金花时他一把抽50元,放对子时抽他庄家的钱,刘小伟一直记账着,按庄家输赢的百分之十抽着了,光他当庄家放对子输了的应该就抽了有8000元左右。参赌的人都向刘小伟说,输赢都认刘小伟,赌博人没钱了都可以跟刘小伟借,有时不过那么多现金,直接记账上了。欠下刘小伟钱后,如果在他说的时间内还清就没有利息,如果还不清就要给他高利,一般是一万元每天利息100元。第一次扎金花时场面上的赌资是一两万元,第二次在嘉隆皇朝放对子桌面上的赌资是两三万,第三次扎金花桌面上也就一两万元的赌资,现金赌资并不是很多,很多都记到账上了。

(3)证人王延东的证言,证明他跟刘小伟是因为赌博认识的。2014年11月份的一天晚上,刘小伟联系的他和刘院、马志强、米建还有一个不认识的老汉在米建家扎金花的方式赌博。刘小伟不耍,场子是刘小伟组织的,他抽钱着了,每一把抽50元,他们以50元打底,500元封顶的赌注进行赌博,玩了两个多小时,他输了3000多元,刘院输了4万元,马志强和那个老汉都赢了。之后刘小伟把他们带到嘉隆皇朝酒店一间套房内赌博,房间里本身有人在耍着了,刘小伟说放对子,刘院和米建合伙做庄家放对子,那个老汉、马志强(四十铺中学的教师)还有两个年轻后生押,他没有参与,偏家以500元、1000元的赌注押,同时还可以押锅,锅最高可以押1万5,对子不翻倍。他们在卧室里玩,他和刘小伟在外面拉话,不让他进去,里面有两个年轻后生在帮刘小伟记账,还帮刘小伟抽钱着了,具体抽了多少他不清楚,他们耍了差不多半个多小时,刘院输了8万,米建输了6万,其他人都赢了。赌博都是刘小伟组织的,但刘小伟不耍。刘小伟在赌场上给别人借钱着了,谁没钱了就可以和刘小伟借,刘小伟不给现金,只要刘小伟说一句话就可以记账,等赌博结束后,再给刘小伟还钱。按时还没有利息,按时还不上就收取高利息,一般是1万元每天利息100元。这两次刘院输了12万,都欠成刘小伟的账了。米建输了6万元也欠成刘小伟的账,米建的6万元三天内就还清了,刘小伟给米建少了一点。刘院欠的用物流站的货款还了一部分,剩下的没按时还成了高利贷,刘小伟还用刘院的身份买了一辆奥迪A6轿车,开了一年左右给刘院了,刘院开了两天就卖了。刘院赌博一共欠下刘小伟17万,最后还了有一百多万。他们都怀疑赌博有假但是没有证据。

(4)证人米建的证言,证明2014年11月份,2014年11月一天晚上,刘小伟通过王延东联系到七里铺他家赌博,刘小伟、马志强、王延东、刘院和一个不认识的老汉在他家里扎金花,以50元打底,100、200的押,刘小伟抽钱,每一把抽50元,谁没钱可以和刘小伟借,他负责记账,玩了约两小时,刘院输了4万,王延东输了几千块,这钱都欠成了刘小伟的,那个老汉和马志强赢了。之后刘小伟带他们去嘉隆皇朝一间套房内放对子,房间里本来有几个年轻人,他和刘院开始做庄家放,押家主要是那几个年轻后生,以500、1000的押,还可以押锅,如果偏家两家以上赢了,庄家还输锅里的钱,这个输赢大。马志强也参与了,但押的不多,主要帮刘小伟记账。他和刘院合伙放时很快输了3万,他们各认了一半分开自己耍,玩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他共输了6万,刘院输了8万,都输在刘小伟名下,刘小伟根据输赢情况抽钱。又过了两三天刘小伟又联系人在他家里玩了一次扎金花,赌博的人有刘小伟、刘院、马志强、王延东和一个他不认识的年轻人,和上次玩法一样,耍了差不多两三小时,刘院输了5万元,都欠在了刘小伟那。还有一次他和王延东到嘉隆皇朝给刘小伟还钱(还了3万),刘小伟他们放对子着了,他又耍了一阵,输了5万,欠在刘小伟那,他给刘小伟打了8万元的借条。差不多半个月他把钱给还清了。在他家里玩了两次给了他800元。这几次赌场都是刘小伟组织的,但刘小伟不耍,他拿个本子记账,有时马志强、其他年轻后生也记了,记输赢情况和参赌人员欠刘小伟的赌博钱。赌博过程中,刘小伟给别人借钱着了,谁没钱了就可以和刘小伟借,但刘小伟给的现金较少,就是一、两千,只要刘小伟同意,就可以记账,赢家找刘小伟要钱,输下的钱欠成了刘小伟的。赌场是刘小伟组织的,赌场上的账都是他保着了。在他家玩扎金花时每一把刘小伟抽50块,具体抽了多少钱不清楚;在嘉隆皇朝放对子时,刘小伟抽钱着了,基本就是几百块不等,换庄家后又要重新抽钱,具体抽了多少不清楚。他耍了两次放对子输了11万,刘院耍了三次,输了17万,他们输的都欠成刘小伟的账了。

(5)证人马志强(外号“大鼻子”)的证言,证明2014年冬天的一个晚上,他和刘小伟、刘院、王延东、还有一个不认识的老汉在七里铺米建家耍过扎金花,50元打底,耍了差不多两小时,他和那个老汉赢了,刘院输了三、四万。之后他们又去了嘉隆皇朝放对子,房间里本来有几个不认识的年轻人,开始是刘院和米健合伙放的,他们几个押,100到500元之间押,还可以押锅,这个比较大,如果偏家两门大于庄家的话,庄家就要赔锅里的钱,反过来就赢了,他们在场的轮流当庄家,玩了差不多一个小时,只有刘院和米建输了,每人输了几万。几天后他们几个又在米建家玩过一次,刘院又输了几万。刘小伟在自己的场子上不耍,这三次都是刘小伟组织的。刘小伟在赌场上抽钱着了,他们扎金花时刘小伟一把抽50元,放对子时抽庄家钱了,庄家放一局按红十黑五的标准抽了,即庄家赢了抽百分之十,输了抽百分之五,放对子过程中刘小伟记账着了,抽点的时候就是根据账本上的输赢抽了。参赌人没钱了刘小伟给借钱了,有时候不过那么多现金,直接账本上记账。这三次刘院输了有十几万。

(6)证人刘浪的证言,证明刘院是跟刘小伟赌博欠的钱。

(7)被告人刘小伟供述,他和刘院常一块赌博了,就是娱乐性的耍一下,没有输赢。他没有组织过刘院、米建、王延东、马志强等人在米建的家中或嘉隆皇朝酒店客房内进行赌博,他没有和刘院一块赌博。

(8)辨认笔录,证明米建辨认出马志强就是在七里铺、嘉隆皇朝一起参赌的男子。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二)被告人李雪勇XXXX的事实

2017年6月14日凌晨O时许,被告人李雪勇酒后在绥德县景苑小区聚点烧烤店无故辱骂被害人王宇翔,王宇翔劝说李雪勇回家并返回厨房收拾东西,李雪勇追至厨房内继续辱骂王宇翔,双方随即发生肢体冲突,被老板李生与周围客人拉开。李雪勇又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啤酒瓶打王宇翔时被王宇翔压倒在地,随后被众人拉开。李雪勇又拿起一啤酒瓶在地上敲碎,用破瓶嘴朝王宇翔头部戳了一下,致王宇翔左耳部受伤,王宇翔与李雪勇再次厮打在一起,又被李生等人拉开。李雪勇再次拿起两个生啤杯子要打王

宇翔,李生拉住李雪勇并劝说王宇翔离开现场。王宇翔离开后,李雪勇从聚点烧烤店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准备去追,李生和其妻子马海艳见状阻拦未果,李雪勇持菜刀砍了几下马海艳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致该摩托车前大灯玻璃破损,后李雪勇驾车离开去找王宇翔。因未找到王宇翔,几分钟后李雪勇又持刀驾车返回聚点烧烤店外,李生见状上前劝说李雪勇回家,李雪勇持菜刀在李生胸部戳了两下,致李生左肋骨处受伤,随后李生退开,李雪勇又持菜刀朝李生追砍了三次,都被李生躲开,李雪勇转身往聚点烧烤店走,李生跟在后面继续劝说,李雪勇便将手里的菜刀朝李生扔过去,

李生躲开后,菜刀砸到旁边停放的秦占占的黑色现代伊兰特轿车上,致该车后挡风玻璃被砸碎。后李雪勇又在李生头上打了几拳,被周围的人拉开。

经榆林市第一医院诊断,王宇翔的伤情为:1、左耳外伤;2、左颈后外伤;3、右脚外伤。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宇翔左耳廓皮肤裂伤符合轻微伤。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李雪勇赔偿了被害人王宇翔各项损失8000元,取得了被害人王宇翔的谅解。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报案材料,证明2017年6月15日王宇翔向张家砭派出所报案称6月13日其在景苑小区门口烧烤店收摊时被李雪勇酒后用啤酒瓶砸伤耳后和头部,请求调查处理。

(2)立案决定书,证明2019年7月27日绥德县某某局对李雪勇XXXX案立案侦查。

(3)王宇翔伤情照片及王宇翔在榆林市第一医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证明案发后王宇翔于2017年6月14日2时28分至2017年6月24日8时19分在榆林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左耳外伤、左颈后外伤、右脚外伤。

(4)视听资料制作复制说明,证明涉案监控视频来源于景苑小区聚点烧烤店监控和被害人李生在张家砭派出所监控室手机翻拍张家砭中学公路治安监控。聚点烧烤店监控证明李雪勇与王宇翔打架经过及手持菜刀追砍李生,后殴打李生经过;张家砭中学的治安监控证明李雪勇驾车回到聚点烧烤店,下车手持菜刀,在李生胸口戳了两下,后追砍李生。

(5)接处警综合单,证明2017年6月14日1时16分许李增(李生)电话(15xxx733)报警称自己是聚点烧烤店老板,其店外有一醉酒男子手持刀具在闹事,现场有人员受伤,需处理。

(6)证人马海艳(系被害人李生妻子)的证言,证明2017年6月14日凌晨零时许,李雪勇一人驾车来到烧烤店,李雪勇来时走路摇摇晃晃,应该是喝酒了。她当时在现场看见李雪勇酒后与王宇翔打架并殴打其丈夫李生,李雪勇用啤酒瓶殴打王宇翔,用菜刀追砍其丈夫李生,致王宇翔左耳朵被划破、李生肋部受伤,李雪勇还用拳头殴打李生致李生鼻子出血。李雪勇还用菜刀砍她的摩托车,把摩托车前大灯玻璃砍烂,又在旁边一个客人的摩托车后座椅上砍了一下。红运超市老板说他停在烧烤店旁的黑色轿车的后挡风玻璃被李雪勇拿菜刀砸烂了。

(7)证人秦占占的证言,证明2017年6月14日1时许,他在超市内听见外面吵的厉害,走出超市后,看见李雪勇手里拿着一把菜刀和李生在烧烤店门口不知道在争吵什么,李雪勇拿着菜刀对着李生比划。李生向马路对面走去躲着李雪勇,李雪勇拿着菜刀追着李生,在马路对面的时候,李雪勇用菜刀在李生的左侧腰部砍了一下,李生的左侧腰部流了很多血。李生被砍后跑到烧烤店门口,李雪勇又追过来要砍李生,李生一直躲闪,李雪勇就把菜刀扔向李生,被李生躲过了,但是菜刀被李雪勇扔到他的车后挡风玻璃上,把他汽车的后挡风玻璃上砸碎了。李雪勇把菜刀扔了后,又扑上去用拳头打李生,李生就把李雪勇摔倒并压在地上,李雪勇用拳头在李生身上打了很多下,李生也在李雪勇身上打了几拳,后来李雪勇被他的家人带走了。他被砸的是一辆黑色的北京现代伊

兰特轿车(二手车),事后李雪勇把车修好了。

(8)证人李某13、柳某的证言,证明事发时他们两人在李生(李战军)的聚点烧烤店喝酒。李雪勇当时醉汹汹过来了(走路摇摇晃晃),他们让李雪勇坐在他们桌子上一起喝酒,李雪勇喝了一大杯啤酒后和烤肉师傅王宇翔聊天去了。过了一会,就看见李雪勇和王宇翔撕打在一起,他们过去拉架,李雪勇被拉到门口后还要往过来冲,柳江伟一直拉着李雪勇。拉开后,他们又回到桌子旁坐下,王宇翔在旁边站着,李雪勇突然从桌子上拿起一瓶啤酒,在地上磕了一下但没磕烂,朝王宇翔打过去,王宇翔就抱住李雪勇,李用啤酒瓶在

王腿上打了一下,王在李头上打了两拳,李雪勇拿着手里的啤酒瓶又在地上磕了一下,啤酒瓶磕碎了,李雪勇手里拿着磕烂的啤酒瓶嘴,朝王头上戳了一下,李战军及妻子把他们拉开了,拉开后李雪勇还要过去打王宇翔,李站军一直拉着李雪勇,过了一会王骑摩托离开,他们坐下来继续聊天,期间看见李雪勇拿着一把菜刀,李生拦了下没拦住,李雪勇就开车走了,随后他们就结账离开了。

(9)证人张高峰的证言,证明李雪勇和王宇翔撕拉时其过去劝架将他们拉开,随后离开,没看见有人拿凶器。

(10)被害人王宇翔的陈述,证明2017年6月14日1时许,他在景苑小区门口的聚点烧烤烤肉,李雪勇开车到聚点烧烤门口后下车,李雪勇当时喝醉了,走路不稳,他和一桌客人一起喝酒。喝了两杯啤酒后过来到他身边用拳头捶他胸口对他说“听说你小子后来混的不错,给老子扎势了”,他对李说“我一个打工的,扎什么势了。”说完他没理会李,去收拾桌子了。后他到烧烤门市里面去了,这时李也到门市里对他说“你给老子扎势了”,李说着时用拳头在他胸口打了一拳,他说“你喝醉了就回去休息,我和你是一块耍大的,不要这样。”这时高三过来劝说,“高三”将他推出去,后又去拉李雪勇回家。李雪勇被“高三”拉的过程中看到地上

有空的啤酒瓶子,李就捡起来在地上砸破,然后拿着破的啤酒瓶向他小腹捅过来,他赶紧抓住李的手拧了下李的胳膊,李睡倒在地上,他手抓着李拿啤酒瓶的手,“柳师”过来劝架,他就把手放开了,李不知怎么把柳师的手臂划破了,柳师说算了,不要打架了。李雪勇又从地上捡起一个啤酒瓶打碎后向他冲过来,在他左耳朵附近划了一下,又拿着碎啤酒瓶向他左侧腰上捅过来,这时被他抓住了。他抓住李雪勇的手和李雪勇倒在地上,他用拳头在李身上打了几拳,来了几个人把他们分开。李又从桌子上拿起生啤杯子要打他,被周围的人拦住,老板李占军让他快点回去,他就骑着摩托车回去了。回家后发现耳朵后面伤口比较严重,流了很多血,他准备去医院包扎时,他朋友打电话说李雪勇从烧烤店拿了一把刀去找他着了,然后他就报警了。

对伤情鉴定无异议。

(11)被害人李生的陈述,证明2017年6月14日凌晨0时许,李雪勇开着一辆未挂牌的白色小车来到他的烧烤店,当时李雪勇有点醉,来后和旁边的一桌客人聊了几句,在聊天期间,李雪勇就开始辱骂王宇翔,王没有理会李雪勇,李雪勇坐下喝了几杯酒,过一会后,李雪勇站起来跟在王宇翔身后,不知给王说着什么话,王到厨房收拾东西,李也跟着到了厨房,他当时也在厨房收拾东西,背对着王和李,听见后面有打斗的声音,转过身就看见王和李相互厮打在一起,他就跑到跟前劝架,王李二人都不听一直打斗到店外。李雪勇手拿一个啤酒瓶打王宇翔,王把李压倒在地上,他过去把王拉开,李振他们拉着李雪勇,李还要冲过去打王宇翔,李振他们一直拉着,过了一会,他们以为没事了,就把双方都放开了,他和妻子马海艳又开始收拾桌椅。李雪勇从桌子上拿起一个啤酒瓶朝王宇翔打过去,王用手将李抱住,李用啤酒瓶在王身上打了一下,又将啤酒瓶在地上磕碎,用瓶嘴在王头上戳了一下,王将李压倒在地上,他和周围的人又赶快将二人拉开。李雪勇起来

后又从桌子上拿起了两个生啤杯子,走到王跟前,他害怕再打架,他就将李的手抓住,旁边的“高三”把生啤杯子夺走了,他看见王耳朵后有血,就让王回家了。王宇翔走后,他和妻子继续收拾,妻子马海艳叫了他一声说“李雪勇从厨房偷的拿了把菜刀”,他拦了一下李雪勇没拦住,李拿着菜刀开着自己的车走了。过了几分钟李雪勇开着车又回来了,从车上下来手里还拿着菜刀,他上前劝说李雪勇,李就用菜刀在他左侧肋骨处戳了两下,他就开始后退,李拿着菜刀追着他,又朝他砍了三下,

了都躲开了,把他追到张家砭中学门口后,李拿着菜刀往回走,他就在李雪勇后面跟着(怕李拿刀伤害他妻子、小孩),走到店外面时,李又转身拿菜刀砍他,他躲开后,李拿菜刀朝他扔过来,他躲开了,菜刀砸到了邻居宏运超市老板秦占占的车后挡风玻璃上,将玻璃砸烂后,菜刀又蹦到了对面马路的垃圾桶旁,他赶紧抓住李的手,怕李又拿其他东西。期间,李雪勇断断续续在他头上、身上打了十几拳,后李的家人来了挡在他和李雪勇中间,李隔着他家人又在他左面脸颊上打了一拳,将他打倒在地,当时鼻子就出血了。李被他家人带走后,他才从地上起来。他的左侧腰部被划破五六公分,现在还有伤疤,身上有淤青,李雪勇还把他的摩托用刀子砸了几下,将他的摩托车的大灯罩子砸破了,还有摩托车的仪表盘也被砸破了。他当时没有做伤情鉴定。事后李雪勇也未对其进行赔偿。

李雪勇平时经常在村里欺负人,横行霸道,蛮不讲理,村民都惹不起他,都不眼明他。

(12)被告人李雪勇供述,因为王宇翔在朋友圈发了一个关于张星酒后的小视频,评论张星是“傻逼”,他和张星关系好,所以他就去找王宇翔理论此事。2017年6月14日1时许,他来到五里湾聚点烧烤店找王宇翔,王宇翔当时在烤炉边,他对王说:“你在朋友圈发的关于张星的小视频有什么意思,你删了。”王说:“老子想发什么就发什么。”他就对王说:“你日你妈给谁称老子了?”然后王就把他打倒在地上,用拳头和脚在他身上打,他从地上捡起一个空的啤酒瓶去打王时,王把其打倒在地上,王用脚在其身上踏了几脚,他又在地上捡起一个啤酒瓶并把啤酒瓶打碎,他记得右手拿着碎的啤酒瓶在王宇翔左侧脖子附近戳了一下,然后他又被王打倒在地,王用脚在他身上踩踏,他记不清王是什么时候离开的。他起身跑到烧烤店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出来时王宇翔离开了现场,老板占军过来拉他,他拿菜刀朝占军乱晃了几下。占军躲开后他开车去找王宇翔,转了一圈没找到,又回到烧烤店,占军又过来拉他,他就把菜刀朝占军扔过去

,不小心砸到附近占占的车后挡风玻璃,接着他又推搡了几下占军,后被周围的人拉开,然后他就回家了。事后他与王宇翔调解处理了,给他赔偿8000多元。把砸了的车修理了。他当天喝了很多酒,被王打后就什么也不记得,他和王之前没有矛盾,他和王宇翔打架的时候烧烤店老板李生在现场。他觉得逮捕定他XXXX不合理,当时他挨打了,属于自卫。

(13)鉴定意见,证明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宇翔左耳廓皮肤裂伤符合轻微伤。

(14)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记录,证明2019年9月19日对李生进行人体损伤检验,李生神智清,问答切题,左前胸处有一常3.2

cm的陈旧性皮肤疤痕,其余未见异常。

(15)视听资料,证明监控视频记录的事发过程。监控画面可见范围内,李雪勇和王宇翔被人分开后,有人拉着李,李不停要挣脱,挣脱后手拿啤酒瓶朝王扑过来,被王摁倒在地,王踢了李几脚,后二人又被分开;李被人推搡拉着,其不停挣脱,后被放开,李趁大家不注意时,手拿啤酒瓶磕破打王,王打了李几拳,将李摁倒在地后踢了几脚,后王用左手摸了下左耳朵并看了下手掌,二人又被分开。李雪勇又手拿两个生啤杯子要打王,被老板李生用手拉住手腕,王离开。1

时4分许,李雪勇手拿菜刀开车离开烧烤店,1时8分许,李雪勇拿刀子回到烧烤店,老板娘跑走,从视频看李雪勇将刀子扔了出去,李生用手抓着李雪勇的胳膊,李雪勇不停用手、脚、拳头打李生,李雪勇家人到后,李还要扑着要打李生。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三)被告人高云龙、白永杰、刘凡非法拘禁被害人符亚峰的事实

2017年12月31日,被害人符亚峰通过被告人刘凡介绍并担保在被告人高云龙处借了2万元高利贷,高云龙扣除“砍头息”5000元,实际给符亚峰1.5

万元,符亚峰向高云龙出具了2万元的借条。借款未满一个月高云龙便纠集被告人白永杰、刘凡向符亚峰及其男朋友马智元要账,因符亚峰无力偿还,高云龙、白永杰、刘凡三人连续两日以贴身跟随等“软暴力”的方式,在绥德县环保宾馆209房间、符亚峰的车上和住处限制符亚峰、马智元的人身自由,高云龙威胁符亚峰若不还账就到符亚峰父母家、单位及其哥单位闹,让其上不成班。期间在环保宾馆高云龙指使刘凡给符亚峰的父亲打电话、去符亚峰父母家要账未果,高云龙先后带符亚峰卖车、卖首饰,但均因估价太低未果。高云龙威胁刘凡若符亚峰跑了就找其要账,后指使刘凡到符亚峰和马智元的住处连续两晚照看符亚峰。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王峰(“五娃”)证言证明,刘小伟曾买过一个政府上班的女的工资卡,见了人他应该能认得,他在刘小伟门市上见过她三、五次。有一次宝龙(高云龙)相跟白永杰跟及外一名男子带那个女的来的,来时还相跟个“老汉”的。

(2)证人刘升的证言,刘升系绥德县环保宾馆老板,证明自己认识刘凡、高云龙。2018年3月的一天,高云龙、刘凡还有一个女的到他宾馆来过,另外还有高云龙的一朋友,那女的一朋友,女的和男的在床上坐着不说话。

(3)证人刘彦峰的证言,证明符亚峰是自己的养女,她被人骗取签订了70万元贷款。2018年前半年,他接过讨债电话,让他替符亚峰还钱,他说不认识符亚峰,对方告诉他不还钱就要到他家里来讨债,他说你们敢来他就报警,告你们私闯民宅,后对方挂掉电话。2018年底,符亚峰单位人给他捎话说符的工资卡被冻结了。符亚峰说对方绥德黑道白道都有人,某某局的领导是他亲戚,他怕这些混混会报复他的家人,就没让报案。今年6月份因扫黑除恶取得战果,才让符亚峰报案。马瑞曾通过其妻子李彩莲的弟媳梁成莲找自己求情,让符亚峰不要报案。

(4)证人李彩莲的证言,李彩莲系符亚峰的养母,其证明内容同刘彦峰的基本一致。2019年2月她到法院了解符亚峰的情况发现其工资卡被冻结。后微信联系符亚峰,符亚峰告诉其“自己一开始在高云龙处贷了2万元,高云龙又让自己把钱还到刘小伟那,刘小伟现在又让自己还70万元”,她问为什么还那么多,符亚峰说“刘小伟和几名陌生男子把自己关在一个小黑屋里,刘小伟和那几名男子恐吓自己,还强行让自己打下70万元欠条”,符亚峰微信上说刘小伟和那几名男子威胁符亚峰让她打下两张欠条共70万,符亚峰不给打就要剁符亚峰的胳膊和腿。

(5)证人李兵的证言,证人李兵系李雪勇的父亲,证明刘小伟和他家沾点亲,听说开个二手车门市,平时也给别人放点款。

(6)证人马海云证言,马海云系高云龙母亲,证明高云龙在2017年7月26日之前一直在西安打工。2017年9月左右高云龙回绥德在张家砭中学附近开了一个鸭脖店,到2018年4月左右因为生意不好就再没开门市,之后就一直处于无业状态。高云龙投案时,她问到底犯了什么事,高云龙才跟她说之前在她那拿的2万给别人放高利贷了,后来他跟对方要钱要不下,让刘小伟、李雪勇帮他要账。

(7)被害人符亚峰陈述,2018年2月左右,其和马智元、通过刘凡向高云龙借款2万元,利息一天120元,借款时已拿走头息,实际到手15000元。借款二十七天后,高云龙带着带着两个男子限制过她人身自由,白天她去单位上班,高云龙开她的车送她到单位楼下等她,后和高云龙去了绥德县环保宾馆,高开了一间房,白天就让她待在宾馆内或者她自己的车上,高云龙一直让她把首饰和车卖了还他钱,要不然就转到刘小伟名下,反正还不了钱就走不了,还要到她家里闹。期间高云龙给她父亲打过电话,晚上送她回家后,让刘帆睡在她家沙发上照看她,怕她跑掉,就这样一直持续到第三天,高云龙带她到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

(8)被害人马智元(符亚峰的男朋友)的陈述,高云龙的小名叫“宝龙”。要钱的那两天,他和符亚峰在外面都没有吃过东西,高云龙他们不让吃,也不让买东西。高云龙和他朋友总是拉话说这两个人钱也不还,还吃什么、喝什么之类的话。

(9)被告人李雪勇供述,2018年2月左右,高云龙跟两个男的带符亚峰、马智远来到龙湾商贸城附近刘小伟和任珂合开的众鑫二手车门市上,当时他刚好也在,门市上还有刘小伟、任珂、高云龙及其两个朋友、符亚峰和马智元。高云龙让符亚峰把账倒在刘小伟的名下,但因为刘小伟的利息高,符亚峰不同意倒。刘小伟提议买符亚峰的工资卡,符亚峰说要考虑一下,然后符亚峰要走,高云龙就让把符亚峰的首饰扣下再走,符亚峰就把首饰递给了高云龙,高云龙把首饰放到桌子上,任珂把首饰收起放在门市保险柜了。在门市上时高云龙说他今就要钱,不还钱就要到符亚峰单位闹事,给符亚峰丢人。

(10)被告人刘凡供述,符亚峰通过他凡介绍向高云龙借款2万元的过程,他是保人。贷款后27天左右,高云龙给他打电话说不给符亚峰借钱了,要往回要了。他记得那天中午11时许,马智远开车带他、符亚峰去了张家砭中学高云龙的鸭货店门市,符亚峰问高云龙能不宽限几天,高云龙不答应,并坐到马智远车上让符亚峰联系的借钱。后按照高云龙指示,他们开车到好邻居附近接上高云龙的朋友“道道”(白永杰),一路上高云龙让符亚峰想办法联系的还钱,还不让钱就要到符亚峰的单位跟家里闹,还要到符亚峰哥哥的单位县委闹事,并且让他把符亚峰他们看住了,要是人走了钱就要跟他要了。期间符亚峰单位有事去了单位一趟,他们几个就在县政府楼底下等符亚峰,大概过了半小时符亚峰从单位出来,高云龙打电话在环保宾馆联系了个房子,随后他们就去了环保宾馆209室。在环保宾馆里,高云龙让符亚峰联系的借钱,还让他给符亚峰她爸打电话要钱,她爸说不管。高云龙接过电话跟符亚峰她爸说要是不还钱就要到单位去闹事去家里闹事。电话挂完后高云龙又让他到符亚峰她爸家里要钱,他去符亚峰她爸住的小区(环保宾馆后院的小区)门房问了下,门房说人符亚峰她爸不在他就没上去。在环保宾馆期间,符亚峰要离开宾馆,高云龙拉着符亚峰不让她走。他们在环保宾馆待到晚20时许,符亚峰还是没借到钱,高云龙就提议说把符亚峰随身戴的首饰卖了还钱,接着他们去了南关的老宋银楼,当时符亚峰戴的项链、手链、戒指估价只估了1000元左右,符亚峰就没卖首饰。随后高云龙跟着他们又在绥德县城转了几圈,高云龙在车上跟他说这几天把符亚峰、马智远看住了,要是跑了这钱就跟他要。他跟符亚峰、马智远吃完饭后去了符亚峰家里,当晚他就在马智远家沙发上过的夜。

第二天高云龙与白永杰从中午11时许至晚上22时许继续限制符亚峰、马智元人身自由让符亚峰给其还钱,提议将账转到刘小伟处未果,并威胁符亚峰若不还钱就到她单位和家里闹事,让刘凡晚上继续照看符亚峰。那天一路上高云龙说到哪里就让马智元将车开到哪里,不让符亚峰离开,不让他们下车。在车上待了一整天,一直到晚上6、7时,他和马智远、符亚峰一起吃了个饭,当晚22时许,他们三人回到马智远家里,当晚他也是在马智远家过的夜。

第三天高云龙带符亚峰到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要将账倒给刘小伟,符亚峰不同意,刘小伟和高云龙及另一男子威胁符亚峰,后将符亚峰的首饰和车扣下才让符亚峰离开过程。当天晚上他没有到符亚峰和马智元的住处去。

后来符亚峰按照刘小伟、高云龙指示打了张借据,打完借据后高云龙跟他说这事跟你没关系了,然后把之前那张2万元的借据递给他,他当场就把那张借据撕了,之后刘小伟把首饰、车还给了符亚峰。具体些借据过程他不清楚,后来符亚峰说打了70万元的条子,刘小伟把符亚峰的工资卡拿走了。

(11)被告人白永杰供述,证明其与高云龙是朋友,高云龙小名叫“宝龙”。高云龙主要是给别人放高利贷,靠吃利息营生的。高云龙放高利贷索债时有个二哥叫刘小伟,在金阳光这开个石材门市,他遇到还不上钱的就让对方把贷款倒到他二哥刘小伟这里。

2018年年初的一天中午12时许,高云龙给他打电话让他跟上要账去,之后马智元开车带着“宝宝”(符亚峰)、刘凡、高云龙到绥德车站把他接上,他上车后,听高云龙跟“宝宝”说话才知道是“宝宝”借了高云龙的高利贷,刘凡是担保人,现在高云龙、刘凡跟着“宝宝”让还钱了。当时因为“宝宝”借不到钱,高云龙让“宝宝”把车给卖了,因为那个车估价低,“宝宝”就没同意卖车。高云龙就带他们去了环保宾

馆二楼的一个房间里。他们到环保宾馆的时间是下午3时许,在环保宾馆内,高云龙让刘凡到“宝宝”父母家要账去,刘凡下去后回来说“宝宝”的父母不在家,高云龙又让刘凡给“宝宝”的父母打电话要钱。刘凡打电话后给高云龙说“宝宝”她爸不管的,还说要报警了。高云龙又让刘凡下去看“宝宝”的父母回来了没,刘凡下去回来后说人还不在家。到了20时许,“宝宝”还是没借到钱,高云龙就让“宝宝”把自己戴的首饰卖了还账。他们就去了南关那边的老宋银楼给“宝宝”戴的首饰估价,当时好像估了5000元左右,宝宝也没同意卖,之后他就离开了。高云龙在要账过程中对“宝宝”说他今天就要钱了,并提议让“宝宝”卖车、卖首饰还账,还不了钱就要到“宝宝”的单位跟家里去闹,让“宝宝”丢人,上不成班,还说“宝宝”走哪他就跟到哪,在环保宾馆里“宝宝”要走了,高云龙阻挡过“宝宝”离开。

第二天12时许,高云龙又给他让跟他去要账,之后也是马智元开车带着“宝宝”、高云龙、刘凡在车站附近把他接上,他们当天就在绥德县城转到晚上19时许,高云龙让去哪,马智元就开车去哪里,期间在清水沟桥头那停了有三个小时左右,一路上高云龙催促“宝宝”还钱,并提议让“宝宝”把账倒到他二哥刘小伟那里,但“宝宝”一直没有同意。高云龙就是说不还钱要到“宝宝”的单位跟家里闹事,并对宝宝说你走到哪他跟到哪。当天在马智元车上,高云龙还对刘凡说“你把人给我看住了,要是他们跑了这钱就跟你要了”。期间,高云龙下去到超市买了一个面包跟几瓶水,高云龙吃了面包,他跟刘凡喝了水,“宝宝”、马志元说他们不喝的,所以也就没喝水。当晚7时左右,马志元开车把他跟高云龙送到千狮桥头的大电视下面,他跟高云龙到好邻居附近吃了个饭,之后他就回去了。

第三天中午12时许,高云龙、马智元、“宝宝”、刘凡又开车把他接上,之后他们一块去了刘小伟在龙湾商贸城的二手车门市。当时他在外面站着,没有进去,就听见刘小伟在门市里边骂了“宝宝”,让“宝宝”想办法还钱了,好像让“宝宝”给刘小伟打条子了,“宝宝”不愿意打,然后高云龙让“宝宝”把首饰、车给扣下,“宝宝”把首饰和车扣下后才跟马智元离开的,之后他跟高云龙就离开了,当时好像是下午3

时许。在二手车门市上有刘小伟、高云龙、李雪勇、周洋,另外还有五六个他不认识的人。

再后来他跟高云龙吃饭时,高云龙对他说“宝宝”把工资卡给刘小伟卖了十几万元,具体他也没有细问。

(12)被告人高云龙供述,2018年正月前后,符亚峰因结婚用款,通过刘凡介绍向他贷款2万元,当时符亚峰给他承诺利息是1万元每天75元,刘凡和马志远是担保人,大约两个月后他因给母亲治病需要钱,所以向符亚锋催收2万元的贷款。第一天,他让符亚峰卖车,因为估价低,符亚峰不同意卖。快到上班时间时,符亚峰说她单位有事要去单位一趟,他们就坐着符亚峰的车到了县政府广场,符亚峰去单位办事了,他们几个在车上等她,大概过了半小时左右,符亚峰从单位出来了,他给刘升打电话让给他开个房子,随后他们坐符亚峰的车来到了环保宾馆二楼的一个房间。在宾馆里他让符亚峰、马智元想办法还钱,中途他还让刘凡到符亚峰家里找符亚峰的父母要账,刘凡回来后说符亚峰的父母不在家,他就让刘凡给符亚峰的父亲打电话让他父母还钱,结果符亚峰的父亲说他这个事他不管,之后就把电话挂了。他们在环保宾馆待到晚上

6时许,因为符亚峰、马智元实在借不到钱,他就带他们去了南关的老宋银楼那,让给符亚峰的首饰估价,当时首饰估价是六、七千,符亚峰不同意卖,当时白永杰没有在车上,只有他们四人又坐到车上在绥德县城转了几圈,一直到晚上20时许,符亚峰、马智元还是联系不下钱,他给刘凡说你把他俩看住了,他俩跑了这钱就和你要(刘凡是保人)。第二天中午11时许,他联系了刘凡让把符亚峰、马智元带上在绥德县汽车站来接他,他又联系了白永杰。当天他还是让符亚峰还钱,但是她筹不到钱,他们五个人坐车上在绥德街上转,一直到了晚上19时许,他和白永杰放在千狮桥好邻居附近,他下车给刘凡说你把人看好,不然找他要钱。到了第三天中午11时许,他又给刘凡打电话让他把符亚峰带上过来接我,他又联系了白永杰上车,他们坐符亚峰的车到了五里湾隧道的岔口位置,歇了一会儿,他对符亚峰说你实在凑不到钱就把账倒到刘小伟的名下,符亚峰也同意了,他们就去了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当时门市上有刘小伟、任珂、李雪勇、刘冰冰,其他人不记了,他给刘小伟说了符亚峰、马智元、刘凡的情况,刘小伟就对符亚峰说把账倒在他这,按时把利息清上就可以了。符亚峰觉得刘小伟的利息太高不同意倒账,符亚峰转身准备走了,李雪勇把符亚峰挡住不让走,符亚峰把首饰跟车钥

匙放下就离开了。之后他把账倒给了李雪勇。李雪勇就通过银行转账2.45

万元他把符亚峰的借条给了李雪勇。又过了几天刘小伟给他打电话,让他把人带过来,他联系了刘凡、白永杰把符亚峰、马智远带到了刘小伟的二手车门市上,符亚峰按照刘小伟说的给任珂名下打了70万元的条子。

(13)被告人刘小伟供述,2018年2月左右,高云龙带符亚峰到任珂的二手车门市来过,当时高云龙带符亚峰到任珂门市时还有符亚峰的朋友,另外高云龙还带一个后生,他不认识。

(14)辨认笔录,证明符亚峰、马智元辨认出和高云龙一起向其要账的“道道”。

2019年7月18日,刘凡指认了2018年高云龙指使其照看符亚峰、马智远以防二人逃跑的具体位置,位于绥德县名州镇二沟路口的一套坐北朝南二层平房,即马智元和符亚峰的住处;指认了高云龙带其与符亚峰、马智元到刘小伟的门市打条子的位置,位于绥德县龙湾商贸城正门东侧的门市,现该门市为东鹏扣板厂;指认了其受高云龙指使,将符亚峰、马智元带到环保宾馆扣留的具体位置,位于绥德县环保宾馆209室。

(15)视听资料,符亚峰提供的与刘凡的通话录音。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四)被告人刘国伟故意伤害的事实

2017年2月27日23时许,被害人马录国同亲戚***强、***喜等人在绥德县雕阴市场麦霸KTV V03包间内唱歌时,在V02包间唱歌的马东波因走错包间进入V03包间,后与***强等人发生口角,继而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同在V02包间的被告人刘国伟和李雪恋等人随即也与***强等人相互殴打,马录国在拉架过程中被刘国伟用烟灰缸砸伤头面部,致马录国受伤住院治疗。

经榆林市第一医院诊断,马录国的伤情为:鼻骨骨折、鼻中隔骨折、上颌骨额突骨折、头皮血肿。经榆林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1、马录国因事被他人致伤左额部,形成头皮血肿,其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2、马录国因事被他人致伤左颌面部,造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其损伤程度符合轻伤二级。

上述事实,有经开庭举证、质证,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常住人口信息表,证明被告人刘国伟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证明马东波、马录国、***喜、***国、王某2、马某17的身份信息。

(2)吸毒人员刘国伟动态管控详细信息表,证明刘国伟因吸毒于2012年2月22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警大队行政拘留,同年3月6日被决定社区戒毒。

(3)案件情况说明表,证明案情及处理结果。

(4)接处警登记表、受案登记表、报案材料,证明绥德县某某局于2017年2月28日00时10分接到马录国报警称,2017年2月27日23时许,马录国一家人在雕阴市场麦霸KTV唱歌时,隔壁包厢内的马东波走错房间之后与***强等人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对方后来来了七八个人,拿起烟灰缸打到其鼻子上,致其鼻梁骨折。绥德县某某局于2017年3月1日将本案受理为行政案件。

(5)侦查机关关于本案的会议纪要,证明城关派出所因参与人数众多对本案先以治安案件XXXX受理,马录国报案材料中说鼻子被烟灰缸打伤,后在谈话笔录中述烟灰缸打到了头部,自己也不知道鼻子上的伤是谁打的,监控中无法看到马录国的伤情是如何形成的,马录国经多次通知均不配合鉴定。故经会议研究决定:1、继续对本案进行调查,查清马录国的鼻骨骨折伤的形成原因;2、暂缓对马录国伤情鉴定,待查清鼻骨骨折伤的成因后再鉴定。

(6)诊断证明、入院结算票据、马录国住院病案,证明马录国的病情诊断、治疗经过以及医疗费支出情况。入院后于2017年3月6日在局麻下行鼻骨复位术手术顺利。

(7)李雪恋、马东波伤情照片、诊断证明,证明李雪恋、马东波的伤情,李雪恋手背挫裂伤。

(8)悔过书,证明马录国于2017年6月12日向绥德县某某局出具悔过书,称其不去做鉴定,其在麦霸歌厅事件中系在人多拥挤中摔倒自己碰伤的,与别人无关,其报了假案,给某某机关带了麻烦,表示悔过。

(9)调解协议书、谅解书,证明2017年5月10日,马东波与马录国、***强、王艳霞达成调解,由马东波一次性付给马录国35000元作为的补偿金,包括医药费、二次手术费、误工费、营养费、伙食费等一切费用。马录国、***强、王艳霞谅解马东波、刘国伟、李雪恋。

(10)证人***喜、马某11、马龙、王改燕、***强的证言,证明2017年2月27日23时许,***喜、***强、***伟、马龙、马录国、马某19、王改燕等八九个人在雕阴市场麦霸KTV内V02包间内唱歌期间,因V03包间一男青年走错包间和***强等人发生争吵并撕打,后来双方多人互相撕打。事后马录国鼻部红肿、***强脸部及眼部有血,***喜脖子被抓破,衣裳扯破。

(11)证人马东波的证言,证明2017年2月27日23时许,他和许某、苗宇、刘国伟、三娃(李雪恋)等八九个人在麦霸KTV的V02号包间内唱歌时,他手机没电了,就去吧台充电,他回包间时误走进了V03包间内,进去后和V03包间内的一个中年男子发生争吵,被包间内其他人推出包间外,后来多人双方发生撕打,他不认识对方,他们没有使用凶器。事后他脸部、脖子处有抓痕,浑身疼。

(12)证人李雪恋、许轮的证言,证明2017年2月27日21时许,其二人与马东波、刘国伟、苗宇等六七个人在麦霸KTV的V02号包间喝酒,22时30分许,马东波因喝醉走错包间到V03包间与V03包间的人发生厮打,他们这边刘国伟和马东波动手了,最后他看见马东波脸上全是血。

(13)证人马元元(系麦霸KTV经理)的证言,证明2017年2月27日23时许, V02包间的客人跟V03包间的客人打架了,刘国伟后面手中拿一个话筒。

(14)证人马巧艳(系马录国妻子)的证言,证明2017年2月27日22时许,她和家人在麦霸KTV的V03包间内唱歌时,包间内进来一个不认识人,该男子对他们进行辱骂,他跟马龙、***强把那人推进了V02包间,随后V02包间出来几个年轻男子把他和他的家人扑倒在地,他在地上拉扯着这几个男子,他站起来看见他老公马录国在地上躺着,赶紧把马录国拉起来让他站到旁边,他看见一男子揪着***强的头发,脸部一脸血,随后他的家人都从包间出来,与对方挤在一起打架,最后***伟的妻子报了警。他家人马录国、马龙、***强、王改改、***伟、娜娜。

(15)证人李某14(系麦霸KTV厨师)的证言,证明2017年2月27日23时许麦霸KTV内几名顾客打架的过程。

(16)被害人马录国陈述,2017年2月27日23时许,他和马巧艳、马龙、***强、***喜、***伟、王改改等十来个人在雕阴市场内麦霸KTV歌厅的V03包间内唱歌时,因V02房间内一年轻男子走错包间,后来双方多人发生撕拉、互骂,他和苗宇、马巧艳三人往开劝双方,从V02包间又出来几个年轻男子,双方开始厮打,将他和马巧艳打倒在地,有人用烟灰缸朝他头上打了一下,导致他鼻骨骨折住院治疗。当时太乱了,他的伤是谁造成的他也没看清。但能确定伤就是对方用烟灰缸打伤的。后来***伟媳妇打电话报了警,民警赶到现场将他们带到派出所。

他鼻子有三处骨折,他给城关派出所递交的悔过书上面称他的伤是自己摔倒造成的内容不属实,实际他是被打的骨折的。他是自愿调解的。他不认识对方包间的人,就是进错包间的那名男子和他们这边的人产生争执后才发生的这件事。

(17)被告人刘国伟供述,2017年2月27日23时许,他和许轮、苗宇、马东波、“三娃”等七八个人在雕阴市场麦霸KTV内V02包间唱歌,后来因为马东波走错包间与V02包间的人发生冲突,对方的人他不认识。后来双方多人互相撕打,撕打过程中他进了V05包间从桌子上拿了一个烟灰缸朝对方的头上打去,打在对方哪了他不知道,之后被跟前的人给拉进V05包间,烟灰缸被夺走了。民警来了将他们分开带到派出所,最后是罚款处理的。

(18)鉴定意见,证明(榆)公(司法)鉴字[2019]1141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的鉴定意见:1、马录国因事被他人致伤左额部,形成头皮血肿,其损伤程度符合轻微伤;2、马录国因事被他人致伤左颌面部,造成左侧鼻骨粉碎性骨折合并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鼻中隔骨折,其损伤程度符合轻伤二级。

(19)视听资料,证明事发过程。2017年2月27日23时13分,马东波走错房间引发打架,刘国伟(黑T恤,身材较胖,寸头)用拳头殴打对方,马录国在拉架过程中摔倒,后刘国伟被经理拉进V05包间,马录国起来后继续拉架,打架人群拉扯到V05包间门口,马录国被从V05伸出来的一物砸到头面部,随后受伤。后刘国伟又分别从V05房间拿烟灰缸、话筒打人。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五)被告人刘国伟妨害作证的事实

2019年7月14日,绥德县某某局对刘小伟、任珂等人涉嫌“套路贷”犯罪立案侦查后,先后于当日和次日刑事拘留了任珂、李雪勇。2019年7月16日19时许,被告人刘国伟得知某某机关要于次日找被害人张瑜询问案情,便通过李雪勇的哥哥李国帆联系,约张瑜在绥德县县医院门口见面,刘国伟以“打劝”、语言贿买的方法,让张瑜向某某机关陈述时把事情说轻点,给张瑜许诺刘霄、高云龙拿了张瑜的利息他给张瑜还,企图让张瑜向某某机关作虚假陈述。后刘国伟又现场联系被告人刘霄过来,刘国伟、刘霄经同张瑜协商,刘霄分两次给张瑜7000元处理此事,企图让张瑜不再向某某机关控告刘小伟、刘霄等人。

被告人刘小伟被绥德县某某局上网追逃后,被告人刘国伟联系本案的重要证人刘浪,让刘浪在同某某机关谈话时不要揭露刘小伟的违法犯罪事实,并让刘浪“打劝”被害人刘院,让刘院不要向某某机关告发刘小伟的违法犯罪事实。

被告人刘小伟潜逃后,某某机关侦查人员准备赴西安找被害人马辉调查取证,刘国伟得知该消息后,便电话联系马辉,让马辉向某某机关陈述时不要揭露刘小伟的违法犯罪事实。此外,刘国伟还电话联系了本案的被害人高杨,“打劝”高杨不要配合某某机关调查,不要告发刘小伟。

上述事实,经开庭举证、质证,有公诉机关出示的下列证据证实:

(1)证人高杨的证言,证明刘国伟给他打电话让他别告刘小伟,还给他安顿某某局找他谈话不要去谈。

(2)证人马辉的证言,证明上次侦查人员来西安谈话前,刘国伟打电话给他说侦查人员找他谈话时就说不知道就行了,意思让他别告刘小伟。刘小伟从山西把他拉回绥德滕美居宾馆打他时刘国伟也在场。

(3)证人刘浪的证言,证明刘院在刘小伟处拿过高利贷,刘国伟在前几个月给他打过电话,让他劝一下刘院不要再告刘小伟了,同时让他不要告刘小伟。他跟刘院打电话转达了刘小伟的意思。他也跟刘小伟贷过款,都还清了。刘院跟刘小伟贷款时他是保人,刘院还不上钱的时候,刘小伟就跟他要钱,他给刘小伟还过钱。

(4)证人刘院的证言,证明刘小伟出事之后,刘国伟让刘浪给他打电话说让他不要再告刘小伟了,他跟刘小伟借高利贷的事刘国伟一直知道,刘浪在这件事上也是知情人,刘浪给他当过保人,他还让刘浪帮他作证。

(5)证人卜斌斌证言,证明刘国伟给高杨打电话用的号码是他的,刘国伟借用其手机打过电话,打电话时刻意避开他。

(6)被告人刘国伟供述,刘浪跟他借了15万元,没有利息,当时他害怕刘浪还不上钱,刘浪说他那有个房子可以担保,然后他俩就签订了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刘浪把钱还了,房子他也没要。他听说刘小伟在外面放账着了。

他听刘浪说刘院告刘小伟着了,他给刘浪打电话说能不告别告。他知道刘院跟刘小伟有债务纠纷。马辉与刘小伟有债务上的纠纷。

(7)视听资料,高杨提供他和刘国伟于2019年7月18日10时01分的通话录音,时长2分39秒,电话xxx。通话内容证明刘国伟让高杨不要配合某某机关谈话。

上述证据,来源合法,确实充分,证明的内容互相印证一致,依法予以确认。

(六)被告人高云龙作伪证的事实

卜家湾XXXX案发后,刘国伟分别指使高云龙等人作伪证,让高云龙跟某某机关谈话时说是其和高云龙去的黑爱国家,并让高云龙陈述到黑爱国家时黑爱国父子拿着刀子和改锥,其和高云龙便拿木棍子打了对方;让刘霄跟某某机关谈话时称是刘霄一个人去的卜家湾村,后去医院送人,再问其他情况就说不知道。高云龙、刘霄按照刘国伟的要求向派出所做了虚假证明,致使本案案情当时未能查清,刘国伟、刘小伟等人逃脱了刑事处罚。

证明上述事实的证据,与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任伟伟、张凯文在卜家湾村XXXX的证据相同。

另查明,本案中各被告人的前科、劣迹情况均与首部各被告人基本情况中的表述一致。被告人张凯文因与郝飞荣等人殴打郝某、郝乐,于2016年5月25日被绥德县某某局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2016年5月25日被送至绥德县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罚款500元未执行。2016年6月8日该行政处罚因被害人郝成万申请复议被榆林市某某局撤销。因同一事实,于2020年5月8日被绥德县人民法院以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6月27日起至2020年12月11日止,已减去被行政拘留的十五日)。被告人张凯文上诉后,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院认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小伟以亲戚、同乡为纽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纠集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经常在“众鑫二手车”门市、“金阳光”石材门市等地,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扣除“砍头息”、“利滚利”、收取高额利息等方式向他人非法放贷,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等相关协议或还款计划,虚增借贷金额形成虚假债权债务,恶意垒高“债务”,在借款人无力偿还时,借助诉讼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软暴力”等手段,强行索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被告人刘小伟等人借故生非,逞强耍横,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毁损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

节恶劣。被告人刘小伟还将赌债转化为高利贷,采取“利滚利”、利息计入本金等方式不断恶意虚增债务,并逼迫被害人偿还虚假债务,致使被害人倾家荡产。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有组织的实施了多起犯罪活动,其中有三起犯罪参与人数在三人以上,且均有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共同参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

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等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有组织的多次实施犯罪活动,扰乱了绥德县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构成要件,依法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刘小伟在恶势力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系首要分子,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被告人李雪勇、任珂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一般成员。据此,对公诉机关有关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指控,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对被告人及辩护人辩解“被告人的行为不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条件,不是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

”的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采取暴力相威胁,或者采取跟踪贴靠、威逼利诱、扬言揭发举报、纠缠滋扰等“软暴力”手段,使被害人产生心理恐惧或者形成心理强制,多次强行索取被害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XXXX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犯XXXX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唯指控的犯罪数额有误,应予纠正。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在实施XXXX犯罪中,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在向被害人符亚峰索要高利贷过程中,采取“软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符亚峰以15万元(实际给付5万元)出卖工资卡并出具70万元虚假借条,后又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冻结被害人工资卡金额70.54

万元,实际执行1.91

万元,XXXX数额65.54

万元,既遂1.91

万元,未遂63.63

万元;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在向被害人张瑜索要债务过程中,采取“软暴力”手段,逼迫被害人出具70万元虚假借条,XXXX数额70万元,后在张瑜家人代偿债务后将虚假借条撕毁,系犯罪中止;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逼迫被害人刘浩出具的虚假借条,后通过暴力威胁、纠缠、滋扰等手段强行索要被害人6000元,XXXX数额6000元;被告人刘小伟在向被害人刘院索要非法赌债转化的高利贷过程中,以“利滚利”、按揭买车、虚构债权人等手段,不断垒高债务,迫使被害人变卖车辆、房屋、举家贷款偿还其非法债务,XXXX数额达80.36

万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刘小伟以纠缠辱骂、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对被害人高杨实施威胁,强行向被害人高杨索要与其无关的债务69988元,XXXX数额69988元,数额巨大。据此,被告人刘小伟XXXX五次,数额共计223.4988

万元,既遂89.8688

万元,未遂63.63

万元,70万元系犯罪中止;被告人刘霄参与XXXX三次,数额共计136.14

万元,既遂2.51

万元,未遂63.63

万元,70万元系犯罪中止;被告人高云龙参与XXXX二次,数额共计135.54

万元,既遂1.91

万元,未遂63.63

万元,70万元系犯罪中止;被告人李雪勇、任珂各参与XXXX一次,数额均为65.54

万元,既遂1.91

万元,未遂63.63

万元。在上述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被告人刘霄、高云龙、李雪勇、任珂罪责较轻。

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在其舅舅被打后纠集被告人刘霄、任伟伟、张凯文和王磊、慕容强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系残疾人)轻伤,并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XXXX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任伟伟、张凯文犯XXXX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及辩护人辩解二被告人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经查,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因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逞强耍横,纠集被告人刘霄、任伟伟、张凯文等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任意损毁财物,各被告人的行为不仅直接造成

被害人人身损伤和财产损失,而且造成当地群众心理恐慌,破坏社会秩序,符合XXXX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应当以XXXX罪定罪处罚。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任伟伟、张凯文共同实施故意犯罪,均系主犯,被告人刘霄、任伟伟、张凯文罪责较轻。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刘霄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任伟伟、张凯文均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可依法从宽处罚。被告人张凯文因另犯XXXX罪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宣判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发现漏罪,依法应当对新发现的犯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法适用数罪并罚。

被告人李雪勇无事生非,酒后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构成XXXX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雪勇犯XXXX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李雪勇辩解其有防卫情节,与查明事实不符,对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李雪勇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为索取债务,以强制方法,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期间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告人高云龙、白永杰、刘凡在索要债务过程中,采取“软暴力”手段,非法剥夺被害人人身自由,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高云龙、白永杰、刘凡的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高云龙、白永杰、刘凡犯非法拘禁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及辩护人均辩解,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未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经查,在案证据中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均能证明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殴打的事实,且上述证据互相印证,证明的事实清楚。故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共同实施非法拘禁犯罪行为,二被告人均系主犯,被

告人刘国伟罪责较轻。被告人刘小伟在非法拘禁过程中有殴打被害人的情节,依法应从重处罚。被告人高云龙、白永杰、刘凡在共同犯罪中均系主犯,被告人刘凡罪责较轻。被告人白永杰、刘凡均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可依法从宽处罚。

被告人刘小伟以营利为目的,多次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小伟犯赌博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小伟辩解其虽然组织、参与赌博活动,但没有抽头渔利。辩护人亦对指控赌博罪的犯罪事实提出异议。经查,在案证据证明被告人刘小伟多次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20万余元,且均有抽头渔利行为,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被告人刘小伟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不符,故对其辩护意见均不予采纳。

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以虚假还款计划为证据,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和执行申请,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裁判并启动执行程序,二被告人的行为妨害了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犯虚假诉讼罪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小伟辩解其未参与该犯罪,与查明的事实不符,对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李雪勇及辩护人所持“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不构成虚假诉讼罪”之辩护意见于法无据,不予采纳。被告人刘小伟、李雪勇共同实施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均系主犯,被告人刘小伟罪责较轻。

被告人刘国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国伟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国伟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国伟以引诱、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其行为构成妨害作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国伟犯妨害作证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刘国伟辩解其行为不构成妨害作证罪,于法无据,对其辩护意见不予采纳。被告人刘国伟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可酌情从轻处罚。

被告人高云龙在某某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对与被告人刘小伟等人XXXX犯罪有关的事实故意作虚假陈述,意图隐匿被告人刘小伟等人的罪证,其行为构成伪证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高云龙犯伪证罪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高云龙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可从轻处罚。

被告人刘小伟虽然主动投案,但拒不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认定其有自首情节,且其又系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故对其应按照犯罪集团的全部罪行从重处罚。被告人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任珂均系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成员,应根据各自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惩处。其中,被告人高云龙、刘国伟均系主动投案,其各自如实供述的罪行部分,符合自首条件,可从轻处罚。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及其辩护人均提出二被告人有立功情节,因二被告人及辩护人均未提交证据证明,在案证据亦不能证明二人立功的事实,故被告人刘小伟、刘国伟及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无事实依据,本院不予采纳。被告人刘小伟、刘霄、高云龙、刘国伟、李雪勇均犯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对各被告人违法所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综上,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七十四条、第 二百九十三条第 一款、第 二百三十八条、第 三百零三条第 一款、第 三百零五条、第 三百零七条第 一款、第 三百零七条之一第 一款、第 三款、第 二百三十四条、第 二十三条、第 二十四条第 一款、第 二十五条第 一款、第 二十六条、第 九十七条、第 四十五条、第 五十二条、第 五十三条第 一款、第 六十七条第 一款、第 三款、第 六十九条第 一款、第 三款、第 七十条、第 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XXXX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第八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XXXX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四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一条、第 二条、第 十一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刘小伟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8日起至2034年11月27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二、被告人李雪勇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7月14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三、被告人刘霄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3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四、被告人高云龙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犯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27日起至2024年5月26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五、被告人刘国伟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4月6日止,已减去2018年3月15日被绥德县某某局刑事拘留后羁押的29天。)

六、被告人任珂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4日起至2022年10月13日止。罚金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缴纳。)

七、被告人任伟伟犯XXXX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11月18日起至2021年11月17日止)。

八、20196272022211

九、被告人白永杰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24日起至2020年8月23日止。)

十、被告人刘凡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9年7月18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止。)

十一、责令被告人刘小伟退赔被害人刘院80.36

万元,退赔被害人高杨69988元。继续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十二、对涉案车辆陕KY8880越野车一辆、陕K6Z592轿车一辆,依法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发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落款

审 判 长 畅 博

审 判 员 徐 洲

人民陪审员 张玉斌

二O二O年九月三十日

书 记 员 丁 磐

1

本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34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38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38条3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4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5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6条3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7修正) 第2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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