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被告人季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
季朝辉开设赌场案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6)川0525刑初206号
公诉机关公诉机关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
当事人 被告人季某某。
审理经过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以泸古检刑诉〔2026〕178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季某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26年9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2026年9月2日立案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实行独任审判,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付斌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季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检察院指控 四川省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12月16日,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四川省古蔺县某中学学生赵某某(已判决),通过使用手机在一款名为“大满贯”的网络赌博平台上参与赌博,并担任代理进行推广,谋取非法利益的线索后,依法予以刑事立案侦查。经查,该赌博平台有通过修改的注册用户,可在平台内充值货币兑换成游戏金币(金币与人民币的比例为1:1),充值完成后就可参与平台内的各类赌博项目,平台会对赢钱的用户进行抽头牟利,玩家也可将游戏币提现至绑定银行卡。同时,该赌博平台为使其获得更大范围的推广,吸引更多赌客参赌,以牟取更大的非法利益,设定了“全民推广(代理)”模式,任何注册会员均可做代理,每个会员可在平台内生成唯一二维码,转发、提供二维码给他人扫码、安装、注册即可成为代理,并根据下线参赌流水按比例返佣金(平台利润分成),下线参赌流水越多,平台返佣金的比例就越高,各级代理以金字塔式层层获得返点佣金。
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被告人季某某在“大满贯”网络赌博平台注册账户参与赌博,且在该赌博平台中充当代理、发展下线赚取佣金。季某某注册的账号中有直属代理45人,直营人数653人,团队总人数1626人,非法获取佣金270862元,后退缴违法所得135500元。2026年5月13日,季某某经侦查人员电话通知到案。
公诉机关认为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季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零三条第 二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季某某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季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六十七条第 一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季某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十五条的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上,建议判处季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为证明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向本院提交了相应证据,提请本院依法判处。
被告人季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查明 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一致。
被告辩称 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出示并经质证的相关书证、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扣押决定书及清单、现场勘验(远程)笔录、审计报告及附表、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予以证实。
上述证据,经本院审查,均符合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季某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成,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予刑事处罚。公诉机关指控本案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季某某在开设赌场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季某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季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季某某退缴部分违法所得,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犯罪事实、情节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本院决定对季某某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经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三百零三条第 二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十七条,第 六十七条第 一款,第 七十二条第 一款、第 三款,第 七十三条第 二款、第 三款,第 五十三条,第 六十四条,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十五条、第 二百零一条第 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人季某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一千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二、被告人季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70862元(已退缴135500元,还应退缴135362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三、扣押在案的财物,由扣押机关古蔺县公安局依法处理。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落款
审判员 刘艳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书记员 杨顺
附法律依据附:相关法律条文
经200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修正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二百零一条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或者被告人、辩护人对量刑建议提出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调整量刑建议。人民检察院不调整量刑建议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本案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1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201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27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303条2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5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64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67条1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72条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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